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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同人)玉荆棘_单鹤【完结】(41)

  “我也不知道。我来找主人后,它们就跟来了。”团子趴在chuáng上,懒懒的晒着太阳。

  朝蘅揉揉额角,深感无力。

  她是不是要给这些狗狗们弄点饭吃?

  “朝蘅!你在吗?”门外传来张启山的声音。

  “在。”朝蘅立刻去开门,发现门外除了张启山外还有一个儒雅青年。

  青年怀里抱着一只米huáng色三寸钉,朝着她善意的笑了笑。

  “请进吧。”朝蘅微微一笑,“您的宠物们都在里面。”

  青年一怔,赶快随张启山进屋。

  满屋子的狗顿时叫了起来。

  “你们居然还真在这……”青年蹲下来摸摸围在他周围的几条狗,无奈地抬头,“朝蘅小姐,我姓吴,排行第五,您叫我吴五就好。很抱歉,今天早晨它们不知为何都跑到您这里来了,请您见谅。”

  原来是有名的道上狗五爷啊,没想到竟然如此年轻。张启山、二月红,加上吴五,老九门她已经见到了三门。

  “没关系。”朝蘅勾唇,“我也养了一条大狗,可能是气味的原因把它们吸引过来了。”

  她看了一眼正在晒太阳的团子,团子立刻会意,跳下chuáng乖巧地跑到她身边。

  “真是好狗!”吴五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与赞赏。

  “五爷过赞了,我家的团子还比不上您怀里的那只三寸钉。”朝蘅说。

  “我说老五怎么一大早就来找我啊,原来是因为这事。”张启山笑了起来,“看来我们几个有缘相识,不如做个朋友?”

  “我看不错。”吴五点点头,“不知朝蘅小姐意下如何?”

  他倒是挺想和这个奇怪的女孩jiāo朋友的,她身边那只大狗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自然主人也不会是普通人。

  “叫我朝蘅即可。我自然无异议。”朝蘅也点头。

  只不过,似乎有人来了。

  “吴老狗,你在张府gān什么?我们约好要游湖的!”一个娇俏少女怒气冲冲地进来,毫不犹豫地揪住吴五的耳朵使劲一拧。

  张启山&张朝蘅:“……”

  吴五哀嚎一声,女孩才松手,冷哼一声。

  三寸钉叫了一声,群狗便一溜烟冲出屋子,似乎是往吴家跑。

  “你是谁?”女孩注意到了朝蘅,立刻很不友好地问。

  朝蘅淡淡地瞥了她一眼,道:“在下张朝蘅,张家护卫。”

  “小七,你不要误会,我是来这里寻狗的。”吴五低声哄着女孩,目光宠溺,“等一会儿再去游湖好不好?”

  女孩抿了抿唇,点点头。

  “张爷,朝蘅,这是我的恋人,霍家小七,叫她小七就行。”吴五笑着揽住霍七的肩膀,姿态亲密,让霍七不禁红了脸颊。

  朝蘅这才认真打量起霍七来。霍七是典型南方女孩,皮肤白嫩光滑,五官秀美,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乌黑的长发编成两条长长的麻花辫,搭配浅紫色旗袍看上去既文静又清纯,与她的火爆脾气完全相反。果然是个美人。

  “很高兴认识你,霍七姑娘。”朝蘅朝她伸出手,表qíng淡然。

  霍七握住她的手,有些不好意思,又很快松开。

  “你们不是要去游湖吗?”张启山拍拍吴五的肩膀,“再不去的话,湖上的船就满了。我和朝蘅还有事qíng要办,就先不同去了。”

  吴五点点头,道了一声再见,便拉着霍七离开了。

  小屋里终于再次清静下来。

  “有什么事?”朝蘅坐在chuáng边,用发带松松垮垮地束了发。

  一大早就这样折腾,她除了简单洗漱外还没束发换衣。

  “朝蘅,张海欣的旅店在哪?”张启山一本正经地问,眼中却闪着兴奋的光。

  朝蘅抬眸,故作诧异,道:“佛爷对阿欣有意?”

  张启山眯起眼睛,在心里把这个明知故问的家伙鄙视了很多遍,微微点头。

  她够聪明,他也不是把事qíng藏着掖着的人,大家都喜欢开天窗说亮话。

  “天下一地,二楼靠楼梯口的那一间。”朝蘅挑眉,“阿欣还没好好逛逛长沙城。”

  张启山勾唇,转身离开。

  这家伙的话已经说得这样明,他要是再不懂就真成傻子了。看来她是赞同他追求张海欣的,那么,这样的话,他就不客气了。只需一个月,他一定把美娇娘娶回家!

  看着他匆匆离开的背影,朝蘅轻笑,眼中却闪过一丝孤寂落寞。

  那个人,已经很长时间没给她写信了……

  东北,张家。

  张起灵坐在桌前,忽然手一顿,好好的一幅毛笔字瞬间毁了。

  “族长,怎么了?”张海客站在他身边整理文件,看见他这样开口问道。

  “……”张起灵皱起修长的眉,目光落在桌子上放着的远山砚上。

  翠绿的半透明的远山砚闪着微光,那是朝蘅送给他的礼物。

  他们分开够久了,也该见面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再过两章他们就要见面了哟!

  ☆、隐藏的心意

  转眼间已是盛夏,长沙城笼罩在热làng之中,蝉鸣阵阵。

  下午的阳光正足,微风从竹林中略过,带起阵阵沙沙声。

  无奈地摇着小扇子,朝蘅坐在竹林中的yīn影里,脸颊上隐隐有薄汗。她从小长在北方,还是东北,从未经受过南方盛夏的炎热,整个人晕乎乎的不愿意动弹,张启山也没再让她跟着去办事,留她一人在小院子里纳凉。

  杏色的无袖旗袍上用金线绣着玉兰,薄薄的衣料贴在她身上,勾勒出纤细但不柔弱的曲线。长及腰际的黑发高高盘起,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她微微低着头,宛如水中的天鹅。她并没有可以打扮,坐着的姿态却仍旧给人一种古代仕女的感觉,只要她不动手的话。

  前来拜访的二月红看到她之后,微微怔了怔,停在原地没有过去。

  见过了这女孩的bào力凶残的一面,第一次看见她如此安静的样子,让他的心跳有些不规律。不得不承认,她穿旗袍的样子好看得很,简直比霍家的女眷们还要美上好几分,但是却带着一种天生的疏离和不羁,不太好接近。就像是玫瑰花,美丽,但是带着刺,芳香危险。

  这样的女孩,天生就是男人追逐的对象。好在这个人对谁都是冷漠兴致缺缺的样子,要不然她绝对会让无数人为她疯狂。那……也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他的眸色渐深,呼吸却变得清浅。

  朝蘅扭头,看到来人后微微诧异。

  她在长沙待了一段时间了,自然也对二月红的事qíng有所耳闻。这位花鼓戏的名角儿,道上赫赫有名的二爷,这个时间段不唱戏不避暑来找她做什么?她不就是咬了他一口吗,用不着这么在意吧……

  “二爷,你来了。”她想了想还是站起来,打了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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