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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_雪之羽时之风【完结】(104)

  滚烫的水里漂浮着一团团黄色的糊糊,很像她平时吃的粮食糊糊。

  但是她在家里吃的糊糊闻起来可没有这个香,也没有这个好看,所以她就不禁升起了几分期待。

  这是婆罗门端来的东西,肯定比首陀罗吃的东西好吧?

  抱着浓浓地期待,当水温降到可以忍受的程度时,阿伊莎就迫不及待地用勺子挖起糊状物,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看到阿伊莎吃的香甜的样子,路鹿感到很欣慰,并默默给自己的选择点了个赞,不愧是老幼皆宜的钙奶饼干。

  这种产自于青岛的钙奶饼干听说很受老年人和儿童的喜爱,是啤酒和蛇草水之后热销的产品之一。

  阿伊莎虽自认为大人,但在路鹿眼里,11岁的女孩,就是个儿童。

  儿童喜欢吃饼干,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由于碗的大小有限,所以路鹿只在碗里泡了几块饼干。

  所以很快,阿伊莎就把碗里的糊糊一扫而净,并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见状,路鹿又泡了几块饼干,再次把碗端了过去。

  “咦?还有吗?”

  阿伊莎不敢置信,得到路鹿吃完还有的承诺后,她开始有些忐忑起来。

  头一次得到这种承诺还是今天早上,然后没等她消受完,就知道老妈要把她送到庙里当庙妓。

  不过她想,她一个首陀罗女孩,没有什么是值得婆罗门老爷贪图的。

  而且刚才那种好吃的食物,估计比把她卖给庙妓的价还贵,想到这儿,阿伊莎就有些释然,然后在本能的驱动下继续端起碗来吃。

  阿伊莎是经常做农活的孩子,更别提刚哭了一晚上,正是最饥饿的时候。

  于是,她吃了好几碗,直到撑得不行,才将将放下碗,不敢再多吃。

  阿伊莎吃完后,有些恋恋不舍地看着路鹿把剩余的饼干收起来。

  但很快,她就把注意转移到了自己的肚皮上,还情不自禁地打了几个饱嗝。

  有生以来,她第一次体验到饱是什么感觉。

  也难怪村里的所有人都想到地主老爷家里当仆人,为这事打破了头。

  地主老爷家里的东西好吃,从指缝里露出来一点都够他们饱餐一顿,如果现在她回去,让她到老爷家里当女仆,她也铁定是愿意的。

  只是,她一个又脏又瘦的首陀罗女孩,是不会有这种幸运的机会的。

  吃饱后,阿伊莎开始胡思乱想。

  直到看着路鹿端起空碗要走,她才惊慌地站起来道:“大人,让我来吧,怎么能让您做这种事?”

  让一个男人干家务,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像她所在的首陀罗家庭,家里的男人宁可让盘碟招蛆,也不会干这种事。

  而好心救了她的大人是婆罗门,怎么能做这种只有女人和仆人才做的事呢?

  阿伊莎深感自己做了错事,冒犯了婆罗门大人,于是她紧忙上前想接过碗。

  女孩的态度坚决,怕伤到她的自尊心,路鹿就没坚持,教给她怎么用水龙头洗碗,比他自己洗还麻烦。

  在阿伊莎洗碗的过程中,路鹿为了纠正她的观念,一直在强调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道理。

  为了让阿伊莎深刻地了解到两个世界的不同,路鹿就不断用‘现在不会做饭的男人会被女孩子嫌弃’,‘他之所以现在还单身就是因为不会做饭’等观点给女孩洗脑。

  但可能是他举得例子太过极端,阿伊莎根本没有相信他的鬼扯,反而把这当成了他的玩笑。

  其实,他说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真的啊……

  刷完碗后,路鹿等阿伊莎消了消食,就把她带到了浴室,教她怎样用淋浴。

  好说歹说,他才教会了她怎样调水温。

  把洗浴用品都给女孩准备好后,他关上了浴室的门,在外面闲等。

  其中他数次担心阿伊莎会不会洗着洗着晕倒,或者会烫到自己,好在,阿伊莎是个不笨的女孩,她顺顺当当的洗完澡,就被路鹿赶到床上休息了。

  只有一张床,如果阿伊莎再小几岁,说不定两个人还能将就挤一张床。

  但是印度8岁的女孩就能做新娘,路鹿保不准阿伊莎怎么想,就不敢这样做。

  而且普通的女孩11岁也知道事了,有条件最好男女隔开,所以路鹿就另找了一床被褥铺在地上搭了个地铺,将就了一个晚上,直到清晨才被闹钟声唤起。

  然后,他一睁眼就对上了阿伊莎愧疚的眼神。

  “对不起,大人,对不起,阿伊莎给您添麻烦了。”

  感谢神奇的便利店,即使到了白天,仍让他能听懂印度语,否则和这个异国女孩的交谈都成了问题。

  很明显,这个女孩是因为‘她睡在床上,路鹿却睡在地上’这件事愧疚。

  但路鹿这时候却没心思体谅阿伊莎的心情,而是对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地对她道:“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也不是印度,更没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样的种姓,总之,就是和你以前认识的世界不一样,这点你明白吗?”

  “我,我明白。”路鹿的态度让阿伊莎有些不安,她怯生生地看着路鹿,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所以,我们这里拐卖幼女是要判死刑的!像你这样好像受了什么残忍虐待的更是罪加一等!你一看就不是我的亲戚,更不是我的女儿,所以,请你尽量不要在房间里弄出声音,一旦被发现,我就要玩完了,你知道吗?”

  阿伊莎有些目瞪口呆。

  路鹿不等阿伊莎反应过来,接着道:“而且你的外貌一看就是印度人,又不会说中文,要是被当成偷渡的,被遣送回国就麻烦了。你又不能离开便利店,一旦出门就会被送回原来的地方。以你原先要被送到寺庙的样子,一旦回去,就又会回到原先的轨道上。”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大爆炸》里的raj说过:在印度 我们从不犯让穷人有理想的错误

  其实印度的上层人士都很'精明',底层民众最好认为自己是卑贱之人,认了命,不去努力改变命运,这样他们才能永永远远地是上等人,让底层的泥腿子争先恐后的当自己的仆人,狗,一辈子不能翻身。

  第八十六章

  “我不想回去。”想到回去就会被父母送去当庙妓, 阿伊莎一个劲地点头:“我不会弄出声音的。”

  得到阿伊莎的保证,路鹿才放心出门。

  因为阿伊莎的缘故,这天他起得很早。

  在出门买饭前,他先泡了杯麦片让阿伊莎先喝, 然后他去经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买了一些小笼包,带回来给阿伊莎吃。

  “吃吧, 这是鸡肉馅的包子, 不是牛肉和猪肉。”路鹿道。

  印度人认为牛是神圣的动物,所以不吃牛肉, 这点他是知道的。

  而阿伊莎告诉他,她是首陀罗种姓。

  虽然这个种姓是所有种姓中最低的,但在首陀罗之下, 还有一个被所有种姓唾弃的等级存在——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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