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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志愿同人)赌注_若依_【完结】(3)

越想越觉得,这是一场鸿门宴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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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打赌(中)
第二天晚上六点,我准时到达约定的地铁站。

正是下班时间,地铁站进进出出的人很多,于是我只能走到离出口不远的路边四处环顾。对方是什么样的人我完全不知道,但他应该能认出我来,这种感觉还真让人不安。身旁停着一辆灰色的保时捷卡宴,阻挡了一些视线,我向旁边挪了两步,就看到卡宴的司机从车上走了下来。

一瞬间的工夫,我脑海里晃过各种小说和电视剧的男主角。男人穿着西装,身材挺拔,衬衣的扣子敞着两颗,透着些许潇洒。精巧的脸型比女人还好看,头发梳得整齐得体。眼角微微上扬,明明是妩媚的轮廓,却蕴着男人特有的慵懒。

夕阳很盛,全成了他的背景。

“你好,”他的声音温润却有力,我猛地回过神,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却听到他叫我的名字,“方若绮。”

“你是……”用户什么什么来着?我记不得那串数字了,只觉得不可思议。

“嗯,”声音带着微微的共鸣,性感得要命,“是我。”

“你好……”脑子彻底当机了……

来之前,我猜想他多半是个学生,毕竟工作了的男人不会这么有闲情看言情小说,如果是这样,应该不会太难应付。也想过可能会遇到的最糟糕的局面,因此还特地嘱咐闺蜜莫筱筠,让她从六点开始每半个小时发一条短信给我,一旦我不回复也不接电话,就报警。

莫筱筠是个冷静的姑娘,对我答应赴这种荒唐的约会表达了强烈的不支持,所以我无耻地把责任全部推到没拿冠军的关古威头上,并且表示家里开民歌餐厅招来关古威驻唱导致我交友不慎不得不赴鸿门宴的莫筱筠也负有连带责任。

但我万万没想到,跟我打赌的男人英俊成熟,还开保时捷卡宴,于是暂时丧失了基本判断能力,连去哪里都没问,直接坐上了卡宴的副驾驶座。

傍晚的交通不太好,我们被堵在了暮归的车流里,男人一直很安静,侧脸被夕阳渲染得无比俊美。

“那个……”我回复了莫筱筠发来的第一条短信,清了清嗓子,打破沉默,“怎么称呼你?”

“欧凯华。欧洲的欧,凯旋的凯,”他转过头,意有所指地看着我,“你笔名里的那个华。”

他成功地让我脸红了。

当初开始写文,只是随意地从含有自己名字的诗句里取了一句“韶华如绮”,用“韶华若绮”作为自己的笔名。后来成了“网红”,本名被曝光,大家便习惯了称呼我的名字,或者亲昵地叫我若若。没想到随意而为的笔名竟被这个男人拿来做自我介绍,真是……

尴尬,更印象深刻。

“欧先生……”我再次开口。

“原来,你喜欢我称呼你方小姐?”他慢条斯理地说。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我挫败地说:“欧……凯华,我们现在去哪里?”

“吃晚饭。”

……完全不想再说话了。

天色暗下来之前,他把车停靠在一栋小洋房门前,绕到副驾驶座为我打开车门,然后将车钥匙和一百块小费交给门童。

通常这样的洋房餐厅档次都很高,我不禁为自己的穿着汗颜。为了不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行动受阻,我穿了白色的衬衣和灰色的针织小开衫,下身是深色的牛仔裤和白色休闲鞋,这是平日里最舒适的打扮,在这种情况下却随便得可以。

服务生好像认识他,径直将我们带到了三楼的一个包间。

环境私密雅致,装潢奢华低调,服务生训练有素,这地方一看就不一般,菜单上却没有写价格,太让人惶恐了。

“想吃什么?”欧凯华问我。

“呃……你点吧。”

“有忌口吗?”

“我不吃葱。”

他很快拿了主意,向服务生报了一大堆菜名。

“两个人吃,点得有点多了吧……”来之前我想好要请客,现在已经吓得钱包都快拿不住了。

“没关系,吃不下就剩着,第一次跟你吃饭,总不能怠慢你。”他说着,淡淡地笑了一下,勾魂夺魄,看得我眼晕。

“你常来这里?我看他们好像认识你。”

“这里是会员制,大都是常客,他们都记得。”

“哦……”我不动声色——其实是紧张得,心里有些小雀跃,传说中的会员制餐厅,我也算体验了一把。“你说你来S市,我以为你不住在这里。”

“我是S市人,但是公司在B市,所以在那里的时间更多。”他说话的语调不疾不徐,让人觉得沉稳可靠。

“诶?!那你是坐飞机过来的?”昨天他说他过来的时候,我以为他在附近的城市,顶多坐个火车。

“对。家人在这里,常常两边跑。”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经商。”

怪不得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

“我能问你的年纪吗?”

“我能说不能吗?”

“可以……”

“开玩笑的,三十出头。”

等于没说……不过他看着也就是三十岁的样子,大概也不会超过太多。

“那……结婚了吗?”

“单身。”他抬了抬左手,示意没有戒指,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看得我出神。

“哦……你关注我是因为……看过我的小说?”如果他说的一切都属实,那么眼前这个三十多岁事业有成的男人看言情小说的样子,我实在想象不出来。

他顿了一下,微微上扬的嘴角露出一丝不可察觉的窘迫:“三年前,你在网络上走红的时候,我觉得你很漂亮,所以就关注你了。”

竟然是纯颜粉吗……我心里竟然莫名踏实了一点,这是什么奇怪的心理>_<

“不过,我看过你最近的那本《遇见》,很有意思。”

说到我的小说,我便没那么拘谨:“我非常喜欢香港,喜欢那里的都市感,我觉得最好的爱情应该发生在那里。在香港旅行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皇后大道上,幻想自己遇见一个香港男人,听他说最好听的粤语,跟他一起在红磡看一场演唱会,然后在中环码头聊一整夜,所以回来就写了这篇《遇见》。”

他耐心地听我侃侃而谈,然后缓缓道:“我在香港生活过十二年。”

“嗯……?”我被他弄得迷糊了,“你不是说你是S市人?”

他笑得清浅:“我三十……岁,十二年在我的人生里,不算太长时间。我出生在这里,六岁的时候随父母移民到香港。后来我在美国上大学的时候,父母决定叶落归根,又迁回了S市。”

香港确实有很多S市的移民。“所以你会说粤语?”

“还不错。”

想听……他的声音说粤语一定很好听,但提出这种要求太奇怪了。我喝了口茶,自己脑补了一下,然后问:“你在美国上的什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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