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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志愿同人)赌注_若依_【完结】(41)

“那个谁!帮我里面拿一套mini出来!”导购激动地叫他的同事,又跟想到了什么似的转向我,“小姐,常规色要吗?”

“要,还有白色的,都要。”黎华用眼神指了指一旁的白管。

“细管和唇釉呢?”导购很会做生意。

“嗯。”

我如梦初醒地拉住黎华:“太多了!不要这么多!我根本来不及用啊!”

“不多,我不想让你为选色号这种事烦恼,买回家你可以慢慢试。”

“不是……我昨天只是说着玩的……”

“我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他最擅长强词夺理,“普通同事都送了限量彩妆,自己老婆送全套很应该。”

“可是这么多我家里都没地方放啊,我妈不得骂死我。”

“你挑喜欢的带回去,剩下的,下个月我找人来弄一下房子,三楼的两间客房一间给你做衣帽间,一间让你放彩妆。”他说得自然,似乎早已打算好。

导购在旁边按了半天计算器,把得出的结果递过来:“黑管一共六十支,每支四百三十块……”

黎华也懒得听明细,直接拿出黑卡,导购愣了一下,没接:“有几个色号店里现在没有……”

“钱先付了,我给你写个电话,到货了你联系他让他来拿。”他嘴里的那个他,应该就是我拿到过名片的私人特助,真可怜。

导购接过黑卡,又趁火打劫:“眼影什么的还要看看吗?”

黎华往那一排花花绿绿的四格眼影瞄了一眼:“这些眼影、腮红,还有别的什么的,也都要。”

导购良心发现似的说:“这位小姐皮肤白,粉条之类的,就拿她的色号,别的色号太深也不适合她……”

“好。”

我整个人都懵懵的,连高兴都忘记了,好在还记得要投桃报李:“今天你生日,你也选点衣服什么的吧,我送给你。”

“我昨天已经收到礼物了。”他挑眉。

我避过他赤果果的目光,拉着他来到时装区:“我就想送你嘛。”

“好,那你挑。”

我很迟疑,因为不怎么懂男人的时尚,可转念一想,他生得好看,身材又好,什么衣服在他身上都好看,更何况这个在时尚圈口碑极好的品牌。

我转了一圈,选中了一件棕色的机车皮衣。

黎华微眯起眼睛,对我的选择很意外,我解释道:“平时你都穿正装,我想看你穿这个。”

导购将衣架取下,把衣服递给黎华:“小姐,您眼光真好,这件刚到店,是下个月《V》杂志的封面款。”

我又搭配着选了黑色的窄身裤和短靴,三样东西加起来总价六位数,想想我自己还从没花过这么大一笔钱,可当黎华从试衣间走出来的时候,我没出息地脱口而出:

“卧槽!”

换来他一个犀利的眼神。

知道他不喜欢女孩子爆粗口,我乖乖闭嘴,心里却是万马奔腾,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在呐喊:

这钱花得真TM值啊!

短款的皮衣突显了他肩宽腰窄的身形,配上一双被窄身裤勾勒得更加笔直的腿,视觉效果腿长两米。

他不再是风度翩翩的霸道总裁,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男人独有的野性与凌厉,却又一点低俗感都没有,仍旧高贵得不行。

怎么会有人同时把优雅和痞气诠释得如此完美?

而且这个男人还是我的男人。

感觉自己迎来了人生巅峰。

“太好看了,太帅了!你平时天天只穿西装真是暴殄天物啊!快快快,转过来让我拍个照。”

黎华微笑着配合我胡闹。

“你看过就可以了吧,我平时也很少有机会穿。”

他的衣帽间里除了衬衫西装,也有不少各类其他衣服,这样说不过是为了帮我省钱,我坚持道:“不行!一定要买!没机会穿就在家穿给我看!”

他眼神幽深,一看就是在想一些少儿不宜的画面,我无视他的目光,振振有词道:“我知道除了你妈,你肯定没花过女人钱,我就是要做第一个。”

“好,”他迅速地在我嘴上亲了一下,“谢谢老婆。”

“你看你看,多帅!”我把手机递到他面前。

“嗯,帅是挺帅,”他这么应着,眼睛却一直含笑地看着我,“热也是挺热的。”

待黎华换回自己的衣服,店员终于把所有东西都装好放在了柜台上,出乎意料地壮观。

幸好,他们家服务到位,派了一位男店员帮着我们一路把东西拎到了停车场。

我系上安全带,慢慢地才有了一种满载而归的喜悦感。可看窗外,发现车在朝着家里行驶。

“不是去吃晚饭?”

“嗯,回家吃。”

“啊?我看阿姨好像没准备做晚饭啊?”

“晚上放了她们假,我做饭。”

“你做饭?”

他很快地斜过来一眼,揶揄道:“不然你做?”

我立刻闭嘴。

看在他钱多颜好、器|大|活|好、浪漫又体贴的份上,这点嘲讽技能,我还是可以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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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色授魂与(五)
黎华早有准备,回家洗了手系上围裙就从冰箱里拿出食材开工。

寿星公这么任劳任怨,我也不好意思怠慢,上楼换了衣服,跑到客房先将那些彩妆从袋子里拿出来,分门别类整整齐齐地放进柜子里,免得楼下那位先生强迫症发作。

光是做这件事就花了很久,一柜子的彩妆别提多壮观。

等我跑下楼,楼下已是满屋香气。

“在做什么呀?”

炉子上的那锅汤突突地滚,鲜亮的红色浓汤让人食指大动。

“来,尝尝。”黎华舀了一勺罗宋汤,吹了一会儿,直接送到我的嘴边。

酸甜可口,温热浓郁,我重重地点头肯定:“好喝!”

他笑,又舀了一口,还是吹凉了喂给我,我掰过他的手:“你喝。”

他就着我的手喝下去,也学我:“好喝!”

他准备煎鳕鱼,怕我沾上油腻,让我出去等。

我开开心心地坐到餐桌旁一边等吃一边刷微博。

打开微博就傻眼了,上万条转发和评论。虽然前一阵因为《遇见》上映我的微博热闹了很多,但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除非是发生了什么新闻,譬如像我和林立翔、关古威的那场“三角恋”。

我战战兢兢地点开微博,凭着身为一个“网红”的职业素养迅速定位源头——微博娱乐大号转载了一位网友的长微博爆料:

“今天店里接了一个大单,两位客人总共刷掉二十三万!
虽说在奢侈品店刷掉这个数也不算什么大新闻,但牛就牛在,这二十三万里有一大半买的都是彩妆!!!
女主角是一位网红,一进店我就认出来了,本人美过照片,有点意外。本来想找她合影,但后来信息量太大,全程我和同事都是目瞪口呆状,完全忘了合影这茬……
说到网红,大家第一反应大概是:男主角是国民老公吧?
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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