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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同人)魇魅_金戈断雁【完结】(56)


土方停在一颗钢铁的圆柱旁,伸手碰了碰那上面一块明显的灰尘被蹭掉的地方,又低头看脚下比旁边尘土更薄的一块地面。他后退两步,偏着头看这个地方,想象着几个月前,有一个和他自己同样身量的人,踉跄着走近,靠在柱上,脱力跌坐,大口喘息。
啧。
他忽然怀疑三年前,他不曾强行留下去屯所里和他道别的银时,究竟是对是错。
为什么没有呢?
因为换做自己,大概也不可能被留住吧。
比起将这些危险和不确定的东西留在最不可失去的人的身边,比起将自己脆弱挣扎的一面暴露给那些一直相信自己的人,比起让那些关心自身的人整日为自己心惊胆战……不如让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死去。
死在无人能知的地方,期待着和体内的“魇魅”同归于尽。
若是那灭世的罪责真要有人来买单的话,不如就让自己一力承担。
这个责无旁贷的认知,究竟是从哪里来得呢?
“真是个混蛋。”土方蹲下去,看向柱子。仿佛哪里有个精疲力尽的卷毛,还会苦笑着和自己斗嘴。
到底谁是混蛋啊,土方混蛋。
“当然是某个自说自话,把该背负的,不该背负的都往自己身上揽的混蛋了。”土方看见银白的天然卷蹭了些铁锈,有些灰暗。
那不是你自己吗?副长大人。
又是带着调侃味道的话。这时候银时荧红的眼睛里会泛起一层狡黠的光,看得人心头一暖。
“啊,所以我才会就那样看着你离开的。”土方伸手想要拂去那些颗粒状的铁锈,手伸到一半,又停下来,“我都忘了你现在不在这。”
因为我承诺过会回来吧。就算现在不在这里。
银时大概还是那个坂田银时,一副什么都不在意的样子,说着让人火大的话,做着令人难以捉摸的事,在不经意间,就让人再也离不开他。
土方收回手:“大概从来没有人,想过会被你欺骗这种事吧。”
所以就算是你用一种诀别的口气和我道别,许下一个承诺,我还是会坚信。
“我要走了。回去了。”土方起身来,“去那个再会的地方。”
银时看着土方,只是笑,不言语。
“就算你要食言,只要我实现了那个承诺。也就可以了。”土方忽然想起这些年,从来都是坂田银时擅自闯进他的生活,翻乱他生活里本该井井有条的一切,又让他甘之若饴。是该换一换设定了,就算坂田银时的生活里本就一团乱麻,乱无可乱。
“我走了。”土方闭上眼,再睁眼,眼前只有空空的地面,和比起周围来薄了些的尘埃散落。
我们都不会挽留,我们只会追赶。走在不明终点的道路上,一味前进。
歧途,有歧途的奇景。
正道,有正道的无趣。
而一条道走到黑,未必不是将歧途,走成正道的办法。
〖贰〗
白在第三个冬天见到了那个人。
那个有着银白色天然卷,萤红色瞳孔的人。他和自己一模一样,却又有天渊之别。
就像此前他得到的答案一样,他无法准确的说出那个名叫坂田银时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那个人和他设想过的千万种样子都不同,但不知什么地方却又和那千万种样子都有相同之处。
那是个很坚韧的人。
不是外表或者行为给人这样的感觉,而是整个人的气质,带着一种由内而外生出的无来由的“可靠”感。
白不是没有嫉恨过这个人叫土方先生记了这么长时间,等了这么长时间。明明长着同样的一张脸,为什么他就注定不如一个生死不明的人呢?
可那些不甘心,那些不平不静,全都在见过那一面之后烟消云散。
白觉得土方先生说的是对的,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够代替或者成为坂田银时。用语言来形容的话——大智若愚,大巧若拙。
或许那并不是个完美无缺的人,但白能凭借他阅人无数的经验,从银时身上看得出一些东西。
他觉得自己要是因为对手是这样的一个人,不战而败,那并不是多值得在意的事。
第一次见的时候,银时身上有深紫色的诡异咒文,大抵那和他离去又出现有什么关联。
后来再见的时候银时身上便没有那些咒文了,白底蓝云纹的和服,一把不知道为什么刻着“洞爷湖”三个字的木刀挂在腰间。嗜甜如命,不务正业,偶尔在真选组出现,总是一副奔四大叔的样子。
和第一次相比,不变的只有那就算收敛,也依旧带着压迫感的气势。那是白能从银时那双清明的瞳孔中读出来的,藏不住。
白还是住在真选组,只是白日里除了周末,都在志村家的到场学习道场剑术。银时回来之前,他见过的志村新八和神乐姑娘,也和第一次见的时候有了很大的不同。
土方先生的话,也有很大的改变。
虽然在屯所还是那副严肃的样子,但无疑脸上的表情多了起来,整个人也更加鲜活,出去巡街的频率也比以前高,有时候一改克制的样子,喝得满身酒气,甚至夜不归宿。
至于去哪了,自然是不必问。
春之后,江户的樱花应时而开,白提前一年埋在地里的樱花酒到了可以启封的时候,只待赏樱那日,与好酒之人同饮。
〖叁〗
第三次赏樱,或者说,是在土方记忆里留下了深刻映像赏樱,这是第三次。
第一次整个真选组和万事屋都在,虽然吵吵闹闹地,但还有个团圆的样子,也有人陪他喝那杯赏樱的酒。那年酒里落了凋零的樱花瓣,能品出几许花香,甜得沁人心脾。
第二次真选组还在,万事屋少了一个人,虽然还是吵着闹着,可就是少了点什么,叫他一个人独坐在花下饮酒。那年花开得不好,他拈着飘落的一片尝过,植物的清苦还带着些涩,和酒里的辣倒是相配。
第三次,人齐了,还多出一个去,归人丢下他不顾,反倒跑去和酿酒的人喝了起来。不过今年花不错,酒也不错,两边的甜加起来,就叫人忘了那年的苦涩。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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