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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剧同人)入行需谨慎_萧泠风【完结+番外】(76)


可眼下,往日熟悉的面孔少了二十余人,他们正陷入昏迷之中。
而从加百列殿下那里得知他们昏迷的原因,奥德里奇的目光冰冷。
他没有想到,就连教廷内部都被渗透至此。
奥德里奇觉得自己心中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
说句不太恰当的话就是,自从见到了加百列和艾默瑞斯,奥德里奇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一反往日的忧郁。他就像是回到了三十年前他还年轻的时候,整个人神采奕奕,充满了干劲。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重振教廷的声威。
加百列瞅了瞅不知何时又缩到桌子下面只露出一个黑色发顶的艾默瑞斯,不由叹了口气。
先知还小,他能有什么办法。
首先是圣歌斐木的问题。
奥德里奇从前只觉得那棵小树似有不凡,但不凡之处在哪里,他就看不出了。这会儿,他已经知道了笼罩在神圣之地的结界就是圣歌斐木的功劳,心中对它的重视程度立刻上升了几百个台阶,仅次于天使、先知和教廷。
奥德里奇准备将圣歌斐木旁的普通歌斐木全部移走,重新规划一下它的生存地,并派遣圣骑士日夜不停地守护着它。对,还有负责浇水施肥驱虫的园丁,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
加百列哭笑不得地阻止了教宗。
那棵圣歌斐木本就因为无人跟它沟通寂寞了数百年,平日里也就那么一片歌斐木陪着还算没有抑郁至死。好不容易精神了些,这会儿教廷还要移走它的小伙伴,将它圈起来不说,还想派人日夜“监视”它……信不信圣歌斐木发狠将自己的根从土里拔出来,离家出走啊。
或许,曾经的圣歌斐木没有那个能力,但现在它刚喝饱了加百列的荣光,处于实力大增的阶段。拼着重伤的可能,它还真能拖着自己的根离开这片神圣之地。
“圣歌斐木不需要阳光雨露肥料,只要教廷保持正统,有足够的信仰之力,它就永远不会枯死。”加百列解释道,“也不必担心有人对它做出什么,圣歌斐木的天赋就是撑开结界,它能够守护这片土地,也能够保护自己,不让邪恶近身。”
含笑的金色眼眸看向艾默瑞斯,加百列道:“与其给它准备那些无用的东西,不如让艾默瑞斯多陪陪它。”
“是,殿下。”奥德里奇毫无异议。
艾默瑞斯立刻坐直身体,乖巧点头应是。
他得跟小树说清楚,他真的没有丢下过它。今天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而他很喜欢它,才不会丢弃它。
说实话,艾默瑞斯很喜欢这里。
这里的土地树木散发着让他愉悦的气息,里面的人也很和善。尤其当他展现出与其他人不同的天赋时,他们没有像是村民一样排斥恐惧他。他们看向他的目光热切极了,充满了喜爱。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艾默瑞斯得承认,他喜欢这里的人。
要是妈妈能够看到就好了。艾默瑞斯默默地想道,她一定会为他高兴的。
但男孩转念一想,不由咧嘴一笑。
妈妈在天堂,她说会一直看着她,所以,她肯定知道了他被他人认同了。
艾默瑞斯晃了晃腿,蓝眸中满是愉悦。
接下来,还有两件大事——教廷改名与终止猎巫令。
前者的动荡,加百列能够帮助教廷摆平。而后者,想要终止大陆猎杀巫师以及异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归根结底,之所以会出现屠杀巫师的情况,是因为巫术的强大影响到了王权的统治。想要终止巫师的厄运,同时应推行出来的,还有能够约束巫师异族的法则。
那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即使在座众人对天使天生抱有绝对的信任,但在猎巫令的问题上,他们仍是不免心怀疑虑。
巫师是邪恶的,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认知。
加百列单手撑着下颌,金眸扫过在座众人。众人纷纷垂下眼,不敢与加百列对视。
加百列心中嗤笑,与其说他们坚信巫师是邪恶,巫术是罪恶,不如说,他们就如同恐惧被巫术颠覆王权的皇室贵族,他们因对巫术的束手无策而排斥着巫师的存在。
人都是有私心的,他们习惯于站在自己的利益上发言。这并没有什么,毕竟,世间的生灵,都是有私心的。
但过于狭隘就要显得愚蠢了。
加百列伸出一只手指,轻轻一晃。
议事桌上,荣光凝成拇指高的两个人形。
“在亚当和夏娃来到大地的第一个一百年,他们诞下该隐与亚伯,亚伯为该隐所杀,该隐被吾神流放。接下来,夏娃生下了赛特。”加百列的目光似带讥讽,“赛特的妻子,是精灵族的木之精灵,他们的儿女,是人类史上第一个混血。半人半精灵,继承人人类大部分形态和小部分精灵的特征与能力。”
议事堂中,传来了倒吸冷气的声音。
加百列与瑞德分享了视觉,他能够感到,他家斯潘正一脸赞叹地看着加百列版本的人类之初。
分心揉了一把瑞德的棕毛,加百列继续冷嘲热讽:“精灵族似乎也被你们称之为邪恶力量的种族?哦,真是悲剧……毕竟,即使是天堂,在创世庆典的时候,也会邀请你们口中的邪恶种族之王来观礼的。”
在人类诞生之前,精灵族已经是天堂的座上宾。
议事桌上,一人一精灵正双手交握,一个半精灵则坐在他们的脚边。
手指一动,又是一个人形出现。
是一个女性。
“这是亚当和夏娃的第七女,伊拉。”
手指挥动,上方飞来一只身形小巧的巨龙。
“伊拉的丈夫,是龙族一只黄金巨龙。”
鉴于龙皇阿齐帕德就是黄金巨龙,可以说,哪怕二代龙族都是阿齐帕德的儿女,拥有和阿齐帕德相同鳞片颜色的黄金巨龙理所当然地成为了龙族中的皇族。
比起赛特堪称普通的精灵妻子,伊拉算是直接嫁入了龙族的皇室。
那段时期,人类虽然刚刚繁衍,但和其他种族的关系简直就像进入了蜜月期,各种蜜里调油。亚当和夏娃差不多一半的儿女都选择了与异族成婚,剩下的一半则是内部消化。可以说,人类得以在大地上立足,与最初那些具备力量的人类混血分不开干系。
只是,混血的出生率太低。
比起那些结合一两年甚至几个月就能够孕育后嗣的人类夫妻,人类与异族结成的夫妻,可能需要努力个十几二十年才能够成功孕育出子嗣。也有的,当人类寿元耗尽也不曾有后裔诞生。
这与异族天生血脉具备的强大力量有关。
但是,对于异族而言,跟人类奋斗个几十年就能够成功怀上个崽崽已经很有效率了。和混血低得可怜的出生率相比,纯种血裔的诞生率更是低到感人。
一千年的时间,人类的后裔能够遍布整个大陆。而其他种族?
就拿龙族举例,这一千年能够成功让母龙下个龙蛋都是有效率的,更别提孵化还需个几百年。
有的龙族能够坚持不懈个几千年,也有的龙族为了尽早抱上崽崽,索性就跟人类通婚。
于是,越来越多混有龙族血脉的混血人类诞生。
而与此同时,龙族纯粹的血脉也在代代通婚下被人类之血稀释。
加百列完全能够想象得到,繁衍至今,所谓的龙族还能够有几分实力!也无怪他们会被人类宰杀,成为屠龙者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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