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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剑三同人)把酒言欢_墨殊【完结+番外】(48)

  只是这店家做点小本买卖,本就生活不易,若是再被这两人砸了店铺,言欢便有些于心不忍。因此,小姑娘才千方百计的尽量不让这两人在白云城和万梅山庄之外的地方掐起来。

  至若在宫九的师父隐居的小岛……若只是宫九和西门吹雪那勉强还没有什么问题,可是问题是岛上还有一个用剑之人,而且这位沈前辈根本就是掺和进来胡搅一通,不偏帮任何人,而是维持着西门吹雪和宫九之间的平衡,简言之,就是沈浪爱好“谁强他就打谁”。

  如此一来,三人的威力叠加,也就造成了每次西门吹雪和宫九在那岛上交手,都像是要将那海上的小小岛屿弄沉了一般。

  宫九是知道小姑娘的意思的,可是看着小姑娘有些着急的小脸,他忽然俯下身去,唇边扬起一抹笑,凑到小言欢耳边说道:“凭什么?”他又不是怕了西门吹雪,凭什么翻窗户?

  小言欢气结,听着楼梯上传来的兄长的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她眼珠一转,忽然福至心灵。

  想起每次自家娘亲怎么安抚炸毛了的爹爹,小言欢有样学样,一把揪住宫九的衣襟,宫九是顺着她的力道弯腰,好整以暇的看着小姑娘下一步的动作。

  下一刻,小姑娘“吧唧”一口亲在宫九的下巴上——没有办法,这人见风就长一般,如今言欢踮起脚来也只能够到宫九的下巴了。

  尖锐的犬齿咬住宫九的下巴捻了捻,又仿佛觉得口感不错一般的吮吸了一下,小言欢回忆着自家娘亲下一步动作,而后抬起手来摸了摸宫九的头发,压低声音道:“你乖。”

  宫九:……

  作者有话要说:  撩人不成反被撩的九公子:小丫头根本不会亲人,不过没关系,我教。

  言欢:口感不错,早上让店家加一道红油耳丝吧,馋了。

  ☆、枳花明驿墙。

  第三十八章。枳花明驿墙。

  宫九是很宠着自家小姑娘的, 因此虽然并不害怕西门吹雪,但是他还是乖乖的翻了窗户。西门吹雪有晨起练剑的习惯, 而出门在外, 练剑到底有许多不便, 因此这份早课便变成了在房中打坐。

  等到西门吹雪走下楼来的时候, 陆小凤和言欢一行人已经在桌边坐好,等着他一同用早膳了。西门吹雪的早膳照旧是一碟煮鸡蛋,因为总嫌弃外面的事物不干净——也许是心理原因,西门吹雪觉得往来于白云城的船只上的饭菜都比中原的客栈要干净得多。

  水煮蛋算是他在外面能吃到的最洁净的食物,不过西门吹雪却不允许幼妹效仿自己。每日清早,小姑娘会伸着小爪子从兄长面前的盘子里摸一个水煮蛋来,不过再摸第二个的时候,西门吹雪便会给她夹一筷子糕点或者小菜。

  身为一只每天都要背着重剑的小叽萝,言欢的食量原本应当是很可观的, 不过也不知道她是天生如此还是在叶孤城身边长大的缘故, 叶孤城用膳一向克制, 食用的也比寻常男子要少一些,而言欢则真到了“吃猫食”的地步,每餐总是用一点点就说吃饱了。

  若当真纵着她, 这小姑娘都敢用两颗水煮蛋就当做是自己的早膳了。她正是长身体的年岁,豆蔻年华的少女, 却依旧是小小一只的样子,就是每餐吃饱饱吃好好个子都未必能够长起来,西门吹雪更是不可能让幼妹每顿饭跟自己一样吃单调的水煮蛋了。

  在场的几个少年超不多都是吃死老子的年纪, 对于西门吹雪这种怪癖,宫九前世早有耳闻,是以看他偶尔吃些其他食物才觉得有些奇怪,而陆小凤则忧心忡忡的劝自家小伙伴儿多吃一些,只不过西门吹雪若是能够被说动,他也就不是西门吹雪了。

  好歹用罢了早膳,陆小凤主动说自己要四处去逛一逛,他知道叶言欢为何而来,也懂得在这种层面上,他尚且算是个“外人”,而他的小伙伴的这趟旅程,是独独不许外人陪伴的。言欢对他感激的笑了笑,却并没有多说些什么。

  他们本就是朋友,不必言谢的那种。

  西门吹雪默默的看了一眼宫九,希望他识相一些,而宫九却恍若没有看见西门吹雪冰冷的目光一般,始终含笑站在小言欢身旁。

  眼见着自家兄长和九哥哥又要掐起来,小言欢连忙一边一个挽住手臂,对他们笑着道:“走吧走吧,咱们早去早回。”

  是了,早去早回——因为叶言欢近乡情更怯,一想到西湖再无藏剑,她就为师父,也为自己难过。

  这一天是江南这个季节里难得的晴好天气,一个白衣公子和白衣剑客就足够惹眼,更何况还有一个背负着重剑的小姑娘。而这姑娘若是生得那般颜色,就是连瞎子都要停下来“看”上两眼的。

  此时西门吹雪还未曾扬名江湖,江湖之中因为崇拜西门吹雪而喜欢白衣佩剑的少年也还不多,而能够将这一身白衣穿出宫九和西门吹雪这样风韵的便更少了。

  言欢的衣服很多,但是样式却大致相同,她喜一身白衣,不过和小舅舅以及兄长的一身纯素相比,她的身上总是会有着繁复耀眼的刺绣,用金线银线偶尔还有其他颜色的丝线,由最巧手的绣娘细心绣制,虽是白衣,却并不过于素净。

  没有办法,言欢最喜欢的是自家师父身上的那一身明黄,但是如今那样的颜色被大安皇族霸占,小言欢是无法大刺刺的穿着那样的颜色四处招摇的。退而求其次,言欢也开始着一身利落白衣。

  今日叶言欢将一头如墨长发高高的束成了马尾,身上巴掌宽的束腰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肢。言欢身上没有佩戴任何饰品,乍一看还会让人以为是个俊秀太过的小少年,不过她的脸上有些英气,却到底还有一些属于小小少女的稚嫩,倒不会真的让人错认她的性别。

  花满楼平日里喜欢坐在他家的酒楼里听往来街上行人的脚步声,算来他已经目盲七年了,从七岁至今,他已然习惯了黑暗。或者说,花满楼和这黑暗彼此妥协。

  他不在畏惧自己一个人,甚至不在畏惧陌生的地方和环境。从在家中都要跌跌撞撞,弄得自己满身伤痕,到可以自在的走上街去,甚至到练就了一身不错的武功,这其中花满楼付出的艰辛,远非那些没有经历过的人所能想象。

  可是花满楼不以为苦,他只当这是一种异于常人的经历和体验。

  十四岁的这一年,他开始喜欢上了走上街去。他看不到熙熙攘攘的行人,但是却能听出各种各样的声音。花开、雪落、风起、雨缠,双目已渺之后,花满楼能够听到许多常人不曾留意过的声音。

  而对于花满楼来说,像是如今这般每日听着街上往来之人的脚步声,判断他们的年龄、性别甚至武功高低乃至籍贯等等信息,已经成了花满楼的一种修行。

  毕竟西湖六月中,天下的文人骚客有许多盘踞于此,想要在这沉淀了历史风貌和人文气息的地方写出几篇锦绣诗篇,博一个“才子”的名头。而六月也是秦楼画舫新培养的倌人初次登台的日子,故而也有许多人慕名而来,江湖人有之,富户豪商亦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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