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得你。你是严家村籍贯人士,女,今年一十六岁。你作为成年女子,可以分得四亩上等地,浮财二十两......”
“士可杀,不可辱,你们要杀便杀罢!”
林黛玉终于停了片刻,她有些诧异,又感到可笑似的抬眼看她:
“为什么要杀你?”
严芙蓉终于找到机会,她咬着贝齿,轻轻地说:“我爹严员外,是这十里八乡最出名的乡贤,我家一向是名门。你们抄了我的家,我作为子女,苟且偷生,已是不该。叔父之死,我擅自越亡,更是不堪。现下死在此刻,也算是得以去黄泉回禀爹妈了。”
“不需要。”
这次开口的不是那个容貌极美,有肃肃清色的“潇湘先生”,而是她身边那个麻衣短发的少年“短发贼”:
“你的父母兄弟都有血债在身。你虽然是这种家庭出来的,受穷人血汗供养。但是,你本身并无人命债在身。”
“义军只是想让天下耕者有其田。只要你不阻碍我们的目的,那么,包括你,也应该得到你自己的田。甚至,如果不是你的叔父、父亲有血债在身,他们本来也应该得到自己的那份田。我们反对的只是作为士绅的你家,而不是作为普通人的你家。所以,我们不仅不会杀你们,还会给你们分地。分浮财。”
严芙蓉骤然抬头。
......
等到最后,严芙蓉从那间茅屋出来的时候,都还有微微的晕眩感。
她捏着手中的分地证、和一小包裹分量的二十两银子,望着远处村子里金黄的稻海,以及其中正在抢收粮食的农户、帮农户一起抢收的麻衣“短发贼”,感到有些自己如坠烟云:
她,乡里穷棒子穷族人们恨不能生吃了肉的大地主女儿,不但在逃跑时被捉到,没有被杀害,反而也分到地了?
第77章 林黛玉下乡记(六)
秋天到了, 太阳还是很猛烈。
严芙蓉戴着草帽坐在树荫底下,浑身是汗,累得几乎要昏厥过去。
不远处, 严家村的农民正忙于抢收。但是鉴于他们领到的土地比自己过去那几亩可怜巴巴的土地要多得多,许多农民家里人又早就都在过去的苦难日子里饿死了、或者逃到了外地。
但分田——那些逃荒了的人, 他们的家庭, 仍旧收到了逃荒者的那一份“分地证”。这些家庭, 以现有的个体家庭的力量,根本无法抢收过来这么多亩田地。尽管他们的积极性, 比从前给宗族内的祠堂田、地主干活时, 高得多了。
农民便自发地——这也是农村的传统“互助”。这个传统, 从什么时候开始,老人们能说上三天三夜, 数到祖宗十八代也说不清。总之, 是早就有了。
每年农忙时节, 农民会几户几户组成“互助”。互相帮助对方种田、插秧、抢收。
这种朴素而传统的互相帮助的做法,在义军来了之后,分地又以三户为基础分牛之后,达到了极点——毕竟, 牛、农具都是以三户为准下发的。到处都有几户人家一齐劳动。
可是村里总有些人家,比如一些残废、生重病的, 还有孤儿寡母, 甚至是独一个的寡妇。人手有限。根本没有办法参与劳动, 其他人家互助,也不会去找这些根本没法参与劳动的人家。
村里新来管事的“麻衣服”们经过商量, 向上边申请,调来许多农民出身的义军, 前来帮助这些人家抢收。
严芙蓉也是被帮助抢收的一个。
她这样一个娇小姐,哪里知道什么叫“抢收”。甚至连地都没下过,双手没有粘过一粒泥。从前在深闺里,不过是读书、刺绣,玩耍罢了。
就是到了叔父家,她自觉生活大不如前了,甚至还要忍受堂姊妹的冷嘲热讽,但是也从来不用做些粗活。包括下地、打水、自己做饭。
只是,现在她的堂兄弟、堂姐妹们都自身难保——除了他们自己的那些个人的日常用具之外,别的他们的家产都被没收了,并和他们的丫鬟和奴仆一齐,分到了地和浮财。
她的那些堂兄弟姊妹,也只能自己拿起锄头,签起牛,一脸无助地去耕作——。从前,地有雇农和佃农种,丫鬟和佣人负责他们的起居,他们只需要管理债务、忙于宗族、神神鬼鬼、或者赌钱玩乐就够了。
但,现在可没有祠堂田的地租可供给他们躺着受用了。丫鬟和奴仆,则对义军感恩戴德,一分到地和浮财,立刻从她叔父家离开了,去和家人团聚。
她那些堂兄弟姊妹尚且如此,何况是严芙蓉这样一个寄居的孤女呢?
她那四亩地,如果没有人去收割,那么,她就只得大手大脚地吃用完二十两,等着饿肚子了。
严芙蓉在树荫底下憩息一会,凝视着自己下地收割稻子几个时辰,就晒红得脱了皮的手背。
可是,倘若叫她回那个猪圈不如的“新家”去,还不如在这里呆着!至少没有跳蚤!
义军分完地和浮财之后,又按照他们在别的乡村实行的惯例——给那些住在地主马棚、稻草堆里,无家可归的穷人,分配了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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