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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同人)这捉鸡的人生_仅溯【完结】(85)

  陆小凤道:“毕竟你一直跟着飞天玉虎,定然知道不少黑虎堂的财宝藏在哪,这样一比,你的确没必要拿蓝胡子那点东西了,可是,为什么你还要跟着李霞来京城?”

  陈静静笑起来。

  她笑道:“这还要感谢杜姑娘。”

  陆小凤一惊,这与她有什么关系?

  然后就听得陈静静笑道:“她那句‘能做教主,谁要做教主夫人’,我很是喜欢。所以,我也想要拿个堂主当当。”

  陆小凤哭笑不得。

  陈静静表情已冷了:“所以我跟着来了京城,因为李神童这傻子对我很是死心塌地,正好可以利用他的功夫一番。可是如今我还未当上堂主,他已死了。”

  这样看来,好像陈静静确实没有杀李神童的动机。

  陈静静若有所思:“先前你说,这作案手法,是个逃犯做了主谋,我想,说不定是方玉香已与他联手了。”

  十

  “这个人到现在,除了帛书,没有留下任何线索,那布上也写了,这个凶手明显是冲着我们来的,可是直到现在,我们每次推测凶手,都好像与他无关,他不过负责动手。若不是我们已经打过交道,我都要怀疑是这些人都约好了。”

  花满楼皱眉:“他既然要针对你们,为什么非要挑这些人下手?”

  陆小凤道:“他不是杀人为乐的人,思虑严密,所做的一切,定然是有利可图的。何况真的想要找我们,何必等到现在?”

  花满楼恍然:“他也想要黑虎堂的钱财?”

  陆小凤颔首:“所以他一开始就暴露了身份,让我们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再将案子做得玄一些,不去关注这几个人复杂的关系。”

  花满楼叹道:“看来你确实很了解他。”

  陆小凤道:“十年前,他是为了一张藏宝图,据说里面是快活王当年所藏。”

  花满楼道:“看来他不但胆大,胃口也很大。”

  花满楼顿了顿,才又缓缓道:“我大概猜到,那时你们遇到了什么事情,却一直没有问过。”

  陆小凤已明白他的意思。

  他从来不会拒绝朋友的好意。

  “那时候,我没有相信她的推测。本来说好了一直跟着她,却把她弄丢了。这之后,她就再没有与我一起了。”

  花满楼面露诧异。听出他语气中懊恼,没料到这么多年他还在负疚,随即又了然。

  他只知道,大概是在那段时候,她功夫尽失。

  原来是因为这个案子。

  花满楼只记得,后来杜陵梦同自己说起的时候,非常轻松淡然,仿佛得了一次风寒一般。

  ——“我从来了中原,好像给他添了不少麻烦,后来为了救人,反把自己给赔进去了。本来就是受他照顾,所以总被他管着,最近他更紧张古怪了,我还是先回京呆着,让他冷静一点。”

  花满楼:……

  他觉得这两个人都有毛病。

  这种时候,花满楼总是很羡慕西门吹雪。

  他一瞬间甚至有了一种顿悟,谈感情好麻烦,好好两个正常人都能变成鬼样,果然他还是回家种花吧。

  虽然内心崩溃,并不知道自己在感情咨询上越走越远,花满楼还是很冷静将当时杜陵梦的想法同他说了一遍。

  他最后苦口婆心总结:“你反正也不是以前那种性格了,有什么干脆直接同她说算了。”

  陆小凤觉得自己从十年前到十年后都被好友微妙怼了一遍。

  他沉默半刻,才迟疑道:“直说的话,好像挺不好意思的?”

  花满楼:“……”

  十一

  因着花满楼鲜少来京中,所以他还是坚持将他送到了城南。

  冬日总是黑得特别快,陆小凤折回来时,天色已晚,路上已没有人了。

  他没有急着走,反而在一条长街尽头,一家很简陋的小酒铺打了一壶酒。

  从佝偻着背的老太太手里接过刚温好的烧刀子,他顺手将钱袋放在了案上钱匣中,想起什么,又拿回来,将钱袋里连着银票都折好,倒了个精光,掩好不叫别人见财起意,才将钱袋揣回怀中。

  老太太眼神不好,只听到一声响,笑着道了谢,又道:“年轻人早些回家吧,天色要变了,这几日怕是要下雪哩。”

  陆小凤听着“家”一怔,低低应了一声,温和道:“您也早些收摊吧,起风了。”

  风果然很大。落叶在长街追逐,无拘无束飘着。

  陆小凤仿佛被风推着往前走,道边的屋子里传来小孩子的笑闹,女人造饭,招呼人去端菜饭,因为风声呼啸,似乎很遥远。

  他最近好像总是在想以前的事情。

  这不是一件好事。一个人总是想起以前,那他要么是老了,要么就是过去还有事情让这个人记挂放不下。

  这两种可能,都让他生起了一些久违的害怕。

  他好像从来都不怕什么的。

  最初遇到大夫时,她江湖经验不深,甚至很倒霉,那个时候,她才是麻烦多的那一个。

  她随便挑的店铺便是黑店,差点被人谋财害命,居然还夸人家做得好吃,劝那个厨子从良;她不小心撞到别人谋划打劫,围追堵截之后,连轻功都不记得用,只抽抽搭搭往前跑……

  他想着,忍不住笑起来,笑后,仰头倒了一口酒。

  这酒并不好喝,像他这样从不亏待自己的人,世上好像还没有他没喝过的美酒,他也喝过比这个还要难喝一万倍的东西。

  一口后,自胃起,蔓延到四肢百骸,总算是暖和起来。

  他第一次喝酒的时候,喝了个大醉,醒来后,所有的“朋友”都走了。

  醉汉都有一种的本事,他们好像总是可以在醉的神志不清时,还能下意识爬回家。

  他们自然都是爬回去的,姿态很难看。还有更难看的,就是欢乐后的空虚惆怅。

  他慢慢走着,已到了万事屋楼下。

  楼上亮着灯。

  陆小凤停下了脚步,盯着那片暖黄色。

  ——“大概要到夜里才能回来。”

  十年前,他也流浪多年,戒备已到了骨子里。

  但是还是放纵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跟着,任由她给自己带来一堆的麻烦,甚至开始欢喜这个人赖着自己,她闹了脾气,他就说出要跟着她的话来。

  他依稀感觉到,最开始,虽然是他照顾她很多,反而是他更依赖她。

  她永远有目的地。

  他的目的地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了_(:з」∠)_

  原著有个梗:

  流浪也是种疾病,就像是癌症一样,你想治好它固然不容易,想染上这种病也同样不容易。

  所以无论谁都不会在一夜间变成浪子,假如有人忽然变成浪子,一定有某种特别的原因。

  据说陆小凤在十七岁那年,就曾经遇到件让他几乎要去跳河的伤心事,他没有去跳河,只因为他已变成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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