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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同人)捕风_水翊汐【完结+番外】(19)

  “晚了,”程君霓撇撇嘴,往后一靠,“人家都是已婚妇女了。”她忽然笑得有些刻薄。

  郑希声觉得自己怎么说也算得上一个成功人士——一科不挂地安然从S市的T大毕业后,他又顺便考去了B市的T大随便地读了个研,读完研回S市在工地混了几年,虽然经常被程君霓之流嘲讽为搬砖工泥瓦匠,但说出去也是个名正言顺的工程师。刚过而立之年,每个月收入税后过万,在工地上碰到别人还能被尊称一句“郑工”。天天吃香喝辣,活得可比程君霓那种靠天吃饭的青年作家有尊严多了。

  郑希声很给爸妈长脸,老父亲老母亲走出去难免要说起他们的宝贝儿子象象吹嘘一番。只是虽然郑希声大大地满足了郑妈妈的虚荣心,但这始终悬而未决的婚姻问题却一直都是郑妈妈的心病。郑妈妈曾拐弯抹角地试探过郑希声,但却都被郑希声糊弄着敷衍过去了。

  前一年,郑希声好不容易靠大学室友介绍认识了个小姑娘。小姑娘比郑希声小两岁,H师大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现在在S市幼儿园当老师。这说出去,怎么也算得上幼师界的精英。何况小姑娘还温温柔柔,说得一口嗲咪咪的S市话,郑妈妈是喜欢得不得了,一口一个“乖囡”,恨不得第二天就娶回家当儿媳妇。

  “……然后嘞,你们哪能掰掉哒?”程君霓凑到郑希声耳边问。

  “呃,她说我不够爱她。她还年轻,还想体验体验生活和爱情的丰富,不想这么早就踏进婚姻的坟墓。”

  “哈哈哈哈哈哈哈!”

  程君霓不给面子地大笑出声,郑希声回过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你笑啥?小心我直接把你扔路边啊。”

  “别别别,象哥我错了。”程君霓缓过气来,“我只是在想,您的各任女朋友怎么老是用各种理由把你花式甩掉。”

  郑希声沉默了一瞬,然后颇为沧桑地开口道:“可能,还是不应该在年轻时遇见太惊艳的人吧……”

  程君霓愣了愣,忽然又从免税袋里随手掏出个东西扔向郑希声。

  “矫情男人!”程君霓笑着骂。

  “郑希声好像有奇妙的超能力。”

  这句话是林卿十岁左右的时候说的,郑希声一直记得。

  郑希声可从来都不把自己当回事。望子成龙的郑爸郑妈在郑希声刚会说话的时候就把他送去了幼儿英语班,结果偏偏学了个四不像,到了小学里语文和英语都差得惨不忍睹,倒是数学还能在小学阶段混个满分什么的,最后成绩加起来和周泽楷差不多,比林卿差很多。

  然而没想到,郑希声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像是忽然大彻大悟地开窍了,语文和英语忽然便到了班级中上水平。这一下,地位倒是直逼稳居第一的林卿了。

  这突如其来的竞争对手让林卿十分摸不着头脑,她盯着郑希声左看右看半晌,最后只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郑希声好像有奇妙的超能力啊。”

  “……嗯。”当时站在林卿身边的周泽楷轻声地附和道,他的脸微微泛红,郑希声不懂他这个大男人究竟在害羞个屁啊。

  “没错,我就是有超能力。”郑希声自信满满地宣称,感觉自己的鼻子都要长到天上去了。

  郑希声记得那会儿他是有点儿喜欢林卿的——就是有点儿,一点点儿,没后来那么……深沉。他那时坐在林卿附近,老是喜欢搞这个有点趾高气昂的大队长——扯扯她辫子啦、放条虫子吓吓她啦,但他心底里对这位长得漂亮成绩又好的小姑娘还是尊重的。虽然郑希声总觉得那时林卿有点讨厌他……

  在林卿那番话以后,郑希声就老觉得自己有超能力,老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班级里什么班长啦、中队委员啦、周泽楷啦都比不上他。他总觉得自己该是主角——自己生命的主角,整个世界的主角。他还给自己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头,“流星超人”。那时他用得最溜的英语单词就是“super”,他总觉得自己做什么事都很“super”,连他自己也可以是“superman”。

  是主角就该有个小跟班男配角吧,也得有个红颜知己女主角吧,于是坐得离他最近的周泽楷和班里长得最漂亮的林卿就当之无愧地成为了这两个人选。在郑希声那时的想象中,他可是作为威风凛凛的超能力英雄,和周泽楷、林卿走过了无数的大山大海。

  ——长大后的郑希声老是在想,等以后自己结婚生子了,一定得生他个二胎,还得告诉他的两个浑小子:独生子女可是很无聊的,老是自己和自己玩,一不小心就在家里得了妄想症。

  他最喜欢想象的情节是整个故事的最高潮,他——赫赫有名的英雄流星超人,展开自己背后无形的翅膀,将林卿带到半空中,在猎猎舞动的风和全世界的注视和祝福下向林卿告白。

  “只有风在欢舞,还有我作伴!”*

  渐渐地,想象不再是想象,现实也不再像现实。他们合二为一了。郑希声有时像是喝醉了酒,看林卿的眼神都带了点酒酣的迷离。她是他的女主角——心底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郑希声。郑希声看林卿的眼光都发生了变化,时常把人家小姑娘盯得浑身发毛。

  那段时间,郑希声很高兴——真的,特别高兴。万物像忽然有了灵,与林卿有关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生机勃勃。他爱这世界,以一颗救世英雄的心。

  “我真是搞不懂,你这么多年对林卿这么痴心绝对究竟图个啥啊。”程君霓拆开了一包白色恋人,往自己嘴里塞了块后,又贴心地拆了包喂到郑希声的嘴里。

  郑希声手里拿着方向盘,嘴却诚实地歪到一边吞下了白色恋人:“你搞不懂个屁,问问你的良心,它还记不记得周泽楷是谁?”

  “不记得了!死了!”好恐怖的回答。郑希声也不知道死了的究竟是周泽楷还是程君霓的良心。

  郑希声把嘴巴抿成一条线,沉默地过了一条隧道后,忽然开口道:“她漂亮。”

  “比她漂亮的多得是,你上上上个女朋友就比林卿漂亮。”

  “她脾气好。”

  “比她脾气好的也多了去,不过我就没见过比你上个女朋友脾气更好的人了。”

  “她聪明。”

  “比她聪明的更多,你面前就有一个。”

  “我去你姥姥个大西瓜。”

  漂亮、聪明、脾气好,借口,这些他×的都是借口。

  喜欢林卿这么多年图个啥?走心!不就是走心吗!

  要是不图走心,周泽楷怎么不去喜欢程君霓?程君霓比林卿差在哪儿了?她是比林卿聪明,脾气也没差到哪儿去,长相……呃,长相是差了那么一丢丢,但是周泽楷自己都长那么好看了他还在意外貌吗?

  在郑希声遥远的少年时代,郑妈妈就已经开始为郑希声的终身大事而操心了。郑希声从小到大遇见过那么多女生,能入郑妈妈眼的倒也只有两个——一个是林卿,另一个,嘿嘿,程君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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