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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同人)猫家穿越记事本三国篇之书院青葱_decelle【完结】(177)

  “那他大概也忘记了,逃离长安那一日一船被砍下的手指,也忘记了是谁把他从荆棘遍布的洛阳,迎到了这个许都。”老猫扑哧一笑,带着嘲弄的口吻,因为周瑜的缘故,她特地看过《资治通鉴》,对于汉献帝掏出长安的那一段,记录显得分外血腥,无数的官员,宫人,为了掩护汉献帝而死去,临渡河时,很多人没有及时上船,就趴住船沿,而董承动手,把这些人的手指都砍了下来,这些手指装满了整个船底。而且,讽刺的是,即便这样危险的时刻,他都没忘记把伏后和董妃带出来,这一幕和“让领导先走”何其相似?

  “The Government的权力,应当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这才是国家得以存在的最初原因。天有常行,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王制篇》这里面的内容令君不会忘记了吧?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六韬》更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在荀子后人的指导下看荀子,果然看出了很多后世被误读的东西,而这个年代有一个十分值得推崇的一点,就是在看皇帝不爽的时候,可以辞官不干,到了胡适那个年代,更是可以把老蒋郁闷到只能在日记了吐槽,而再往后,借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诱饵,实施“引蛇出洞,一网打尽”之后,就只有“防民之口,胜于防川了。”

  这时代的洪流所发出的轰鸣声,荀彧并非充耳不闻,只是这四百年的大汉,怎么忍心让它在自己眼前倒下,就算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它也是他的国家。他选择坚持自己的信念,但是他要守护的,却不值得他牺牲自己。在这个年代,江山社稷还混为一谈,王耀君确实很可爱,但他的上司却不一定都有爱。善于识人的荀彧何尝不知道,当今天子不过中人之资,守成有余,若要光复汉室,却力有不殆,而他宁愿有着帝王之资的主公成为周公,也不愿他成为王莽,遗臭万年。

  自党锢之后,慈明叔对天子多有怨言,尽管也密谋诛杀董卓,但那样的以身殉国的气概,却不主张他们私下里再坚持,对于孔融的评价,更是低到极点,沽名钓誉,尸餐素位之徒便是全部评价,所以作为他的学生,老猫完全免修了孔融的课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仲豫在出任黄门侍郎,与孔融一起为皇帝讲学之后,荀爽就不愿再见到他,近乎变相的逐出师门。

  “既然不忠于天子,又为何出仕?”这才是矛盾所在,荀彧义正词严,当他们接受那个官印起,就应当为大汉尽心尽力,如同他们的前辈一般。

  “当然是因为这身官皮有用。”老猫若无其事,站起身来,居高临下,一脸肃然,“自始至终,余所忠者,非一家一姓,惟华夏尔。”

  注1:荀悦字仲豫,为荀彧大伯荀俭之子,早年丧父,十二岁即可说春秋,家贫,美姿容。现年51岁。

  荀爽:建安三年71岁,注解《礼》,着有《易传》《诗传》《尚书正经》《春秋条例》

  注2:Glorious Revolution是英国一场政变,导因于国王与国会权力之争以及基督宗教新旧教之争,发生于1688年到1689年。英国国会辉格党、托利党信奉新教之党人们联合起义;将信奉旧教的詹姆斯二世国王罢黜,改由詹姆斯之女玛丽二世与夫婿威廉三世,两伉俪君主共治英国。此后君主立宪制建立,有《权利法案》为其结果。详情请wiki

  注3:这个典故尚未发生,开门请强盗进来。比喻引进坏人,招来祸患。《三国志·吴志·吴主传》:张昭对十八岁刚刚死了哥哥的孙权说“况今奸宄竞逐,豺狼满道,乃欲哀亲戚,顾礼制,是犹开门而揖盗,未可以为仁也。”

  注4:王莽乱政时,绿林赤眉起义时,绿林军推出的领袖,本来从功绩和能力及势力上,都是汉光武帝的兄长刘演更为合适,但是由于其余势力害怕刘演刘秀两兄弟一方独大,推举了刘玄称帝,刘玄上位后找借口弄死了刘演,还令刘秀不敢声张,最后刘秀经过多方努力,最终称王,具体请自行wiki。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死了好多脑细胞,用典略多,有不明白的请提问。

  改了即便,感觉结尾这里还是需要矫正一下,等回来以后再修。

  与令君立场的差异,是一开始就决定的。正是因为老猫她们还未被磨平棱角,才会如此正大光明的提出反对意见。

  留言各位稍等,回来以后再回复。

  ☆、第九十二章 下注孟德

  “自始至终,余所忠者,非一家一姓,惟华夏尔。”从初次见面以来,始终是保持着漫不经心态度的老猫,终于在荀彧的面前,表现出了她真实的思想,这一刻的情景,与数十年前那句“升官发财请往他处,贪生怕死莫入此门”的诺言,重叠到了一起。然而她所说的华夏,并非主流媒体所宣传的华夏,而是指的在这土地上生存,后来被称为汉族的那群,在更古早之前,被称作为华族,诸夏。

  老猫这句话的意思,排斥了所有非炎黄苗裔的那些,尤其是通古斯后裔和蒙兀血缘,而这其中的细微差别,暂时只有荀彧能够明白她想要表达的真实含义。她不会为这个“汉”王朝鞠躬尽瘁,反而是任何可能威胁这个狭义的华族文明延续的因素,她将不遗余力予以铲除。哪怕她所针对的,是这个汉祚最正统的继承者也一样。

  “博士之职,依例非过知命之年(50岁)不可,今令君举荐,朕怜尔等孤弱,又有真才实学,故破格录用之,尔等当戒骄戒躁,为国尽忠。如今汉室虽风雨飘摇,然大乱之后必有大治,望尔等以江山社稷为念,助朕复高祖光武之盛世。”

  严格来说,就资质上而言,汉献帝刘协并不是最差的那个,就转眼抢夺挖掘他们的功劳上,手法很是熟练,只是,早就将这段历史当作故事来读的老猫并没有多大的敬意,或者说在她看来,想要成为她的主公,必须是拉得一手好仇恨的神T,思路应当以阳谋为主,若论少年君王,嬴政的资质远胜刘协万倍,若是小说,亚尔斯兰并没有超凡的才华,但他的性格也足以成为他魅力的一部分。

  “当年何后在后宫中一手遮天,王美人尚能隐瞒至平安诞下王子,可见必有其心志过人之处。不过令君知否?灵帝临终前,曾托小黄门(太监的一种)蹇硕立‘董侯’为帝,只可惜袁绍自作聪明,联合了何进除阉党,结果导致‘史侯’继位,荀公达虽然参与其中,却不知其中的真相。何后心狠手辣,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安然活到现在,乃至熬死董卓,不可否认,‘董侯’有卧薪尝胆之能。只可惜,在下不是文种。”

  老猫这句话,说的是当初一段宫廷秘闻,何皇后是杀猪家的女儿,因长得美貌,被宦官进献给汉灵帝。她确实有几分本事,哄得汉灵帝把她这样的出身封为皇后。可是她醋劲太大,得势后动辄出手残害灵帝其余的子嗣,导致后宫人丁稀薄。而王美人则是王尚书的女儿,在汉灵帝对何后厌烦后,讨得他的欢心,顺利怀孕。为了保住性命,她用绷带裹住腹部,直到足月,孩子生下,才瞒不住,然后何皇后就干脆利落的一碗毒药毒死了王美人。而灵帝把刘协送给董太后养,因此称之为“董侯”,何皇后生下儿子刘辩后,就送到道人史子眇家去抚养,故被称为“史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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