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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我要做首辅_拍个西瓜【完结+番外】(158)

  林瑜相信,简巡抚对自己的好脸色,有一部分是为了他身后的常柯敏和林如海。

  “还没下旨,但是已经八|九不离十。”马佳钰荣抬手品了一口杯中物,叹道,“到底不如醉仙酿绵中带劲,失了几分力道。”去年京中来人,给他捎了几瓶子的醉仙酿,他喝光了之后,一直念念不忘至今。

  简巡抚笑骂道:“这里最好的酒也堵不住你的嘴。”又问,“那醉仙酿真有那么好不成?”

  那总督就对林瑜道:“怀瑾去年打京中来,若尝过就给那不信邪的说说。”

  见简巡抚看过来,顶着一屋子人若有似无的目光,林瑜笑道:“那您还真是问对人了。醉仙酿出自醉仙楼,原就是姑苏本地的酒楼。怀瑾原籍姑苏,自然是尝过的。”又道,“好不好的,怀瑾一人说了不算,何不叫大家都尝一尝呢?”

  听着这话,钰荣眼前一亮,急道:“你竟有?”

  林瑜点头,道:“自然是有的。”便吩咐身后的白苓,叫他回一趟巡抚府邸。他赶去兴化府的时候自然不会带,但是后来他与京城以及姑苏之间往来速回。自然会有细心地将这个已经风靡了整个帝国上层的酒带个几坛子来。

  简巡抚抚须笑道:“可是偏了怀瑾的好东西了。”又催着马佳钰荣,“可有说怎么个临时之法?”

  马佳钰荣给了他一个你倒是不客气的眼神,摇了摇头解释道:“这个还不好说,约莫是常例。”一半而言,会由京中派出翰林官去地方住持乡试。但是,在出现恩科的情况时,偏远的地方可能来不及这些翰林官来回的。

  就比如他们这边,离着京城是够远了。今年恩科,明年正科,两次乡试。人家翰林官总不能今年来了,匆匆赶回去,明年再来吧?大半年都耗在路上了,也没这么折腾人的。

  或者说,也能将人留下,考完明年乡试再回去。但是京城的位置一向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谁愿意凭空浪费一年半的时间。真要有合适的位置,等人赶回去,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这时候,就会叫偏远之地的巡抚自行选了考官进行乡试。但凡是两榜进士的,少有没在翰林院里磋磨过三年的,就算最后没当上庶吉士,大小也沾了一些翰林之名。再者,在座那么些人,都是四品起的。要找出几个翰林官不容易,但是要凑几个做过庶吉士的,却不很难。

  不过,这里头倒是正经有一个做过翰林官的。

  简巡抚的目光不由得转到林瑜的身上,在他自请外放之前,可不就是翰林院的侍读学士么?更是六元及第、可以说是当今第一读书人了。就算文无第一,那也要等下一个连中六元的人出现,才好在林瑜面前说这话。

  他自然是要做这个主考官的,座师的名头轻易不能得。但是,这副考官还需几人,林瑜名正言顺,他为何不顺水推舟卖一个好呢?

  脑子里打着主意,屋里听见了这个消息多多少少开始盘算的人,看见简巡抚对着林瑜那和善的样子,心中不免嫉妒。可是,这种事情也没办法说,人家本就是翰林官出身,本来就比他们都要更有资格。

  林瑜心中有数,端着茶盏含笑不语。

  今日这一条消息,倒是意外之喜。他倒不是想着什么人脉之类的,要论这个,到时候那些举子和座师即主考官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而有好几个的副考官,可没有这样的好处。

  乡试之中,阅卷的流程他知道。几个副考官是要对所有的卷子都看过去的,在打上通过或是黜落的记号。一共五个副考官,若得了三个通过,就能到主考官的手里。

  到时候,到底是过还是落,看得就是主考官的口味了。

  兴化府几个秀才的水平他是知道的,有几个算得上是不错的,在他看了来,比一些真运气考上同进士的都强。到时候,他至少能保证这些人的卷子能送到主考官的眼前。

  今年兴化府的秀才格外的少,就不指望能考上多少了。就算这些人能考上一半,也不过是往年的水平。更何况,幸存下来的这些水平实在有些良莠不齐。就算一路上他粗粗指导过一遍,对一些朽木不可雕的也只能表示放弃。

  就像是有人天生不是吃这碗饭的,偏科严重,也是没办法。

  当然,乡试是糊名的,还用得都是一模一样的馆阁体。但这对过目不忘的林瑜来说,从来都不是问题。就算是馆阁体,每个人的书写习惯还是有些微的差别的,再加上文风,要认出来还真是不怎么费力气。

  不过,这样的操作,也就林瑜这样图像式记忆的人能用,一般人就算想,也做不到。

  还真是瞌睡时正好送来了枕头,林瑜听着屋里头突然热闹起来的声音,对这一个小小的副考官对这些文人的吸引力有了些许认识。若不是为了兴化府,他这么个怕麻烦的性子,大约是不会想着去谋这个副考官之位的。

  对他来说,也没有其他的好处了。偏偏还要在贡院里头呆上半个月,前头考生正在考试倒还好,后面还要看上近千份的卷子,就算他脑子好也不是这么用的。

  “嗯?”林瑜瞧着窗外,似乎看到了一个金发的影子。金发?他正当自己看花了眼,可能是阳光下的反光造成的。就看到一个留着金色长发,穿着广袖宽袍的一个高眉深目的人转过头来,对上了他的眼睛。

  只见这人看到林瑜,竟是愣住了一般,被身边的人拉了拉袖子这才反应过来。对着高楼之上的林瑜行了一个似模似样的揖礼,还奉送了一个灿烂的笑。

  他身边带了他来的友人惨不忍睹地抽了抽嘴角,一抬眼看见林瑜身上的绯袍,面色变了变,暗骂这个不晓事的家伙给自己添麻烦,忙弯腰恭敬地一揖到底。

  林瑜见边上的人似有赔礼之意,就对着他微微颔首以示无妨。他本来也没觉得有被冒犯到,只是这辈子第一次见到西方来的人,未免提醒了他一些不怎么愉快的历史与现实。

  他的时间还真的是,不能算多。

  第67章

  十七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已经接近尾声, 尚有余热。在伏尔泰的眼中, 这里是世界上开化最早的国家,绳之于圣人王的国度。

  在这块土地上已经呆了差不多两年的爱德华·菲洛斯特自然知道, 这里并没有他说得那么美好, 人人都自由幸福, 是完完全全的神仙的国度。

  但是, 比起如今的欧洲, 哪怕是他的故乡法兰西, 他心目中美丽的城市巴黎。走在街上也要担心一脚踩到地上的马粪,或是楼上人家泼下来的泔水。对比靖朝的整洁有序,百姓自觉有礼, 爱德华也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被誉为欧洲中心的巴黎也失了颜色。

  哪怕, 这里仅仅只是这个庞大的国度上,一个小小的府城。

  特别是他还见过了这个帝国的中心, 见识过了友人口中,最为公平的科举考试之后, 前三甲的游街。那热闹又美丽的景象,爱德华觉得自己有生之年绝对不会忘记。

  特别是那个花雨中微笑的少年,在爱德华自认广博的眼界之中, 他从没见过比他更美的人!简直就像是不在凡世的天使降临一般, 动人心魄又叫人不敢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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