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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白兰氏女神_地日草【完结+番外】(169)

  “说是这附近第一的地下拳手,”恶罗王咬牙切齿,拍掉头发里最后一根草屑,“区区人类,看我怎么揍他个半死!”

  白兰很想说作为一个妖怪,还是曾经有行宫和领地的大妖,这么欺负一个普通人类你好意思么?但想想这三天他被身为人类的斑先生欺压得抬不起头,摸着最后一点良心,到底没忍开口。

  “那就去吧。”

  白兰心道,怎么说也是自家守护者,给他增加一些信心还是没问题的。

  反正……这点信心过不了几天,又要在斑先生手下灰飞烟灭了。

  那家地下赌|场在一家酒吧下面,表面上看是普通的娱乐场所,实际上通过一条由专门保安带领的密道,就会来到光线昏暗人声鼎沸的地底拳击场。

  头上热歌劲舞,底下血肉横飞,可谓是群魔乱舞,疯狂劲爆。

  白兰在下面看了没一会儿,就失去了兴趣。

  本来也是,一个妖怪和一个普通人类,就算那个人类怎么耍阴招,胜负早就定下来,局势从开始就是一面倒。

  再加上下面闷不透风,空气混浊,她站了没一会儿就逃出来,跑去上面的清吧透气。

  一上去才发现驻场歌手换了人,从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变成一个金发小帅哥,边唱边弹贝斯,唱得还挺好听的。

  白兰便点了杯樱桃白兰地,听着音乐,顺带等一等去厕所的斑先生。

  金发小帅哥的声音醇厚,不高不低的男中音可以涉及的音域极广,且富有感染力,尤其是现在他在唱的这首快节奏摇滚乐曲,动感十足,单是听着就有跟着起舞的冲动。

  这让白兰想起了那张CD。

  后来她查了一下才知道一之濑巧是那只TRAPNEST的队长,人气虽不是最高,却是乐队的核心人物。他那天的自傲也是有原因的,TRAPNEST的主场是个女孩子,音域同样广阔,极具感染力,从CD里的第一首曲子就能牢牢抓住听众的心。就连白兰这种对音乐无感的人,也不禁为之着迷。

  有机会,还真想去认识一下那个叫蕾拉的女孩子,顺便找她要张签名。

  到底是通过一之濑巧来的快,还是通过公司那边联系更快。白兰正思考着,忽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抬起头,一张熟悉的艳丽脸孔闯入视线。

  一之濑巧端着一杯鸡尾酒,微笑着低头盯着她,纤细的手掌还搭在白兰的肩膀上。

  越发激烈的摇滚乐声中,他低下头,光影在锋利艳丽的面孔上暧昧不清,亦如他故意压低的嗓音:“好久不见,真是巧遇啊。”

  男人说话时,温热的鼻息一同喷洒在敏感的耳廓上,甚至在话音尾端,耳垂上有一抹柔软的冰凉触感,蜻蜓点水般略过。

  白兰抬起眼,对上近在咫尺的桃花眼,联系上一次见面的情况,终于敢肯定,一之濑巧想泡她。

  她微微一笑,举起酒杯,抵住男人的薄唇将他的脸推远一些:“是啊,真是意外之喜,一之濑先生。”

  第83章 不科学的明星(十)

  面对白兰的拒绝,一之濑巧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眼睛更亮了。一双狭长瑰丽的桃花眼熠熠生辉,颜色稍浅的琥珀色瞳孔在酒吧的昏暗灯光下流光溢彩,睫毛浓密卷翘,注视着人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深情的错觉。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也很迷人。他的男性魅力足以吸引女人飞蛾扑火般向他靠拢,光是他站在白兰面前这短短一段时间,已经吸引来好几束目光。

  今天一之濑巧没有穿风衣打领带,而是穿了一件暗紫色的衬衫,胸前挂着一副墨镜,袖口卷了一层,露出细长的手腕和右手食指上的金属戒指,两边耳垂上的黑色圆环微微晃动。

  他低下头,就着白兰抵在他下巴上的酒杯喝了一口,本就润泽的薄唇在沾了酒液后更是透亮菲薄,嘴角翘起,红色舌尖故意在白兰的目光下打了圈转,舔掉唇上的白兰地。

  白兰:“……”真是叹为观止,至今为止还没碰到这么妖孽的男人。

  就连奈落跟他相比,都是相当含蓄的了。

  换在穿越之前,白兰还会跟他玩一玩,但现在……还是算了,不然某人又要不高兴了。

  所以,白兰嘴角的笑容僵了僵,毫不客气地把那杯还剩大半的白兰地塞进他怀里:“赏你的,不用谢。”

  一之濑巧忍不住笑了:“我还以为你听过那张CD了。”

  “我的确听过了呀。”

  “那你对偶像就是这个态度?”

  白兰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看来一之濑巧已经习惯了歌迷在听过他们的歌之后,对他们乐队的成员推崇备至。

  她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可你不是我偶像啊。”

  一之濑巧本就调高的眉毛抬得更高了:“那你喜欢上谁了?该不会又是莲吧?”

  银发美女笑意吟吟:“不,我喜欢蕾拉。”

  一之濑巧脸上的笑容终于僵硬了。不过他反应很快,立刻调整好心情,遮掩过去,将手中的两杯酒放到一边,淡淡笑道:“蕾拉的歌迷的确挺多,仅次于莲了。”

  白兰见他有些不爽,便半带安抚半开玩笑说:“毕竟蕾拉是你们主唱嘛,你要不服气……不如现场来一曲?”

  恰好在这时,酒吧里的驻唱歌手也暂告一段落,一之濑巧想了想,当真走向酒吧一角的演唱台,过去的路上还顺手拿下墨镜甩开,戴在脸上。

  白兰远远见到他跟坐在演唱台后的金发小帅哥说了几句话,后者一脸惊讶和不服气,站起身,将位置和贝斯全让出来。

  一之濑巧坐在高脚凳上,一腿支地,调整了一番话筒高度,又将贝斯抱在怀里。

  经过这一阵,其他人也注意到驻唱歌手换了人,纷纷停下交谈看向演唱台。

  众目睽睽之下,戴着墨镜的长发男人轻拨琴弦。较吉他更粗的钢弦发出“铮——”地一声低响,属于音乐人的细长手指一顿,随后在琴弦上轻跳起来。

  一首低沉柔和的爵士乐在酒吧里响起。

  这让白兰有些惊讶,还以为以一之濑巧的性格,会同样用一首摇滚乐证明自己的技巧,没想到是这么慢节奏的一首歌。

  甚至略带伤感。

  低低的琴声伴随着男声的低哑哼唱慢慢充盈了整间酒吧,光线也不再闪烁变幻,而是维持在一个暗蓝色的光线上,加之以水纹形式的光纹,伴随着流水一般的歌声寂寞流淌。

  这是一首回忆年少时光的歌曲,歌词伤感,节奏缓慢,仿佛一名穿着校服的少年走在寂静无人的校园里,紫藤花在他身后安静盛开,时光在少年走过的路上向后流逝。靠窗的课桌,黑板上的粉笔字,讲台上的直尺,校园里的参天老树,这些都在慢慢泛黄,最后化为数张陈旧照片,被长大的少年压在箱底,被人遗忘。

  纵使戴着墨镜,白兰仍然能看见茶色镜片后一之濑巧低垂的眼帘。

  他抱着贝斯,轻轻地弹,低低地唱,薄薄的嘴唇慢慢翕动,唱出每个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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