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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富甲天下_烟波萧萧【完结】(86)

  宁老先生再也忍耐不住,便开口问了,“老员外因何不乐?”

  别的桌上觥筹jiāo错推杯换盏,唯有老员外所在的主桌上没什么动静。女眷没有上桌,包山包海领着包拯挨桌敬酒,主桌上只有老员外和宁老先生二人。

  若是别的子孙中了秀才,老员外此时早就喜疯了,可如今中秀才的是那个破家子,他便总觉得眼前这一餐会是他最后一顿饭。听见宁老先生问了,呆道:“何乐之有?”

  宁老先生很是惊奇,“文正学问扎实,莫说一个秀才,举人、进士也只是时间问题。此子前途不可限量,难道不能为乐?”

  老员外咬牙切齿,恨恨道:“此子天生破家,他爬得越高,祸害越大,我只怕家破人亡!”说完,便把当初包拯出生时他做的梦说了一遍,“这是上天给我的示警啊!”可恨天命不可违,他居然还是不qíng不愿的把这个破家子养了十六年。

  头生两角,青面红发,巨口獠牙,左手银锭,右手朱笔——包老员外把包拯当这孽畜投胎,以为破家子,然而听在宁老先生耳中,便是天上的魁星转世,难怪包拯举止端方,聪明过人,果然是有来历的。

  如果玉笙知道这段故事,一定会告诉包老员外人傻多读书的道理,可他不知道,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做着他的玉坠子,看三黑喝的晕乎乎,一觉到天明。

  这场小考开了个好头,乡试之时,包拯又一举夺魁,成了举人。包老员外已经放弃挣扎了,虽然还在愁,但总有几分破罐子破摔的架势,连人都不见,直到包拯要进京参加会试,才开口说了句话,为的还是不要在路上耗费太多盘缠。于是包拯就带着他的书童包兴,两人一起上路了。

  穷家富路,这个道理包老员外懂但他装不懂,好在包山暗中补贴了不少,宁老先生也送了他几两金子,让他在路上不至于太窘迫。包拯这一路是骑马的,少不了餐风露宿,好不容易遇到城镇,立马找了家客栈想要好好休息一番。

  “赶路真苦啊。”玉笙感叹着,虽然这些苦不是他吃的,但不妨碍他觉得自己感同身受。

  包拯却不这么觉得,“我这般的已经是好的了,还有一些连驴马都备不起的,只能靠一双脚走到京城呢。”

  玉笙暗暗翻了个白眼,和这个呆子认真,他迟早会被气死。不再理会包拯,玉笙把注意力投向了他处。他们此时正在客栈的大堂中等着小二上菜,大堂中人不多,桌子有好多没有做满,玉笙打量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有趣的,才要闭目养神,就看见外面又走进来一人。

  玉笙忍不住叫了声好。

  这个人是他在此间见过的第一个身带侠气之人,眼神清正,一看便知是可jiāo之人。

  显然,包拯也是这么觉得,他上前搭讪去了,“这位兄台,萍水相逢便是有缘,何不来此喝上一杯?”

  那人二十上下,也是器宇轩昂,见包拯来请,也大方应了,“承蒙错爱,敢不奉命。”

  包拯赶忙叫店小二再加一副碗筷酒杯,有叫了酒菜,宾主分坐后,才问,“小生姓包名拯,不知尊兄高姓大名?”

  那人微微一笑,“小弟姓展名昭,小字熊飞。”

  玉笙本来正对保证如此娴熟的撩汉技能感到震惊呢,结果被撩的汉子一说出xing命,他先呆了。展昭?是他想的那个展昭吗?

  和保证一见如故相谈甚欢的展昭,除了那个南侠展昭,还有别的展昭吗?

  玉笙本来就看他顺眼,此时知道他的身份,便觉得他身上的蓝衣有些碍眼了。

  好想扒下来,换上一身红啊……

  包拯与展昭只是萍水相逢,喝完这顿酒,展昭主动结了账,然后就告辞了,留下包拯怅然若失。包家村太小,能和他谈得来的同龄人也不多,如今遇到一个却只能匆匆而别,保证有些失落。

  “若是有缘,你们日后自然会有相见的一日。”玉笙安慰道。包拯和展昭可是有一段孽缘的,好好的江湖侠客因为包拯成了御猫,这日后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

  “夫子也觉得熊飞是可jiāo之人?”包拯有些被认同的高兴。

  玉笙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现在就叫上熊飞了?明明展昭更好听。虽然这样想,他还是回了话,“当然,好久没见这么好的人了。”

  “哦?哪里好?”包拯问。

  “脸好!”玉笙敢保证,这些年来,他跟在包拯身边,见过的长得最好的就是展昭了。

  “……”包拯被玉坠子夫子的浅薄惊呆了。

  当下无话,吃饱喝足后包拯带着包兴继续赶路,只是两人都是初次出门,一时间居然走岔了路,天色已晚,他们只能找了一间庙宇借宿。只是他们运气不好,进了一间贼庙,等发现时,再想走已经不能了。急慌慌无处可逃,包拯怀抱门闩,想着只要贼人进来就打过去。

  一边等,一边还苦中作乐的想着,早知今日,他就跟玉坠子夫子学些拳脚本事,也不会像今日一般连墙都翻不过只能等着拼命了。

  第94章 九四章

  玉笙半点不急,看着包兴浑身发抖的做出一副拼命样,忽然就不那么想调侃一二了。包兴是个忠仆,玉笙敢保证包拯一定不会折在这里,但包兴如何他就不知道了。

  如此一想,便没了看戏的心思,问向包拯,“那面古镜呢?”

  古镜有扰人心智的能力,只照一下,保管庙里的贼人失去神志自相残杀。

  然而,包拯这次出行却没有带上那面古镜,“娘这段日子睡不踏实,我把镜子挂她门前辟邪去了。”

  包兴听见包拯讲话,手一抖,怀里的门闩掉在了地上,只是他顾不上这么多,忽然想起自家相公有对着玉坠子说话的怪脾气,他是认定相公不是凡人的,此时听他出声,心里又升起希望来。

  玉笙对保证的孝顺举动无言以对,那面镜子在他心中堪比魔镜,但凡照到心思不正之人,便会引发那人的心魔,进而举止癫狂。包拯把那面镜子放到王氏房前,每日经过的人不算少,迟早有一天会出乱子。

  “可有法子逃走?”包拯问道。

  玉坠子没有动静,包拯也不算失望,反而抱紧了门闩,希望自己平日做活养出一股大力,能直接砸倒贼人,得条生路。

  “莫急,有人来救你了。”半晌,玉笙开口道。

  包拯还来不及惊喜,就听见外面的门闩似乎被什么东西砸到了地上,随即便是开门声,“里面可是包大哥?”

  包拯一听,正是白日里与自己相识的那位展兄弟,立刻喜出望外,“正是正是。”

  包兴松了好大一口气,直接瘫软在地上。

  展昭进了屋,几句话jiāo代了事qíng,“那两个恶僧无恶不作,先是杀死老方丈,又诬告冤枉那道人,好好的寺庙弄进了一些女客,我从那道士那听到这些,本就想管上一管,没想到又听到他们商量要三更后去害云堂小院的举子,我便猜那举子许是包大哥。”

  “可不正是我,不巧迷了路,又误入了贼庙,还想着要拼个你死我活呢。”包拯苦笑道。

  这等运气展昭也不好多说,当下便跃上墙头,把包拯主仆弄到了墙外,嘱咐他们快逃,自己回身去收拾贼人了。

  包拯见展昭艺高人胆大,也不留下拖后腿,带着包兴一路狂奔,夜色深重,他们主仆二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村庄,得好心人收留,才知道了那贼庙的来历。

  包拯向来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他听闻连附近百姓都知道那贼庙的底细,更知道他们作恶多端,然而此地县令却收了银钱不闻不问,让好多人深受其害,他便发誓,如果有一天他得以主政一方,一定要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

  玉笙恨不得给他鼓手叫好,不愧是包青天,请保持这个志向,一直伟大下去吧!我能不能让大庆百姓少受些苦,希望可是全压在你身上了。

  灌了一碗心灵jī汤后,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昨夜那一路狂奔,他们为了逃命把行李马匹全都留在了贼庙里,而后那庙里后半夜起了场大火,他们的东西大概已经化为灰烬了。眼下他们身无分文,只能靠一双脚走去京城了。

  玉笙这才知道,之前抱怨马匹不给力出行简陋的自己有多么的无知,更艰苦的明明是眼下,安步当车!

  包拯一开始并不急,但双腿越走越重,越走越酸痛,他最后还是挨不住了,幸好包兴说他前面的镇子里有亲戚可以先接济一下,才没愁出病来。到了镇上,包拯进了茶楼,在茶楼中等候包兴去寻亲戚救济,结果没等来钱,倒是被一个莫名其妙之人抱着大腿喊救命。

  接下来的发展让玉笙眼花缭乱,先是李府有人请包拯斩妖除魔,那家的主人李老爷曾经在吏部任官,如今告老还乡,家中只有一女,如今被邪祟缠上,病急乱投医,在镇上贴了告示。男主人是不信这些的,见了包拯也没把人打出去,反而得知他举人身份后殷勤相待。倒是女主人爱女心切,又觉得包拯是个有能耐的人,想要他去捉妖。玉笙一直跟着包拯,也没见到什么鬼祟,倒是第二天男主人单叫了包拯,问明他身上并无亲事后,把女儿许配给了他。

  转眼间,包拯从身无分文的落魄举子摇身一变,不仅不用再担忧钱财,还有一美娇娘等着自己去娶,这期间的起起落落,也不过几天而已。

  玉笙只能为这运气拍手叫绝,简直缺什么有什么。也是从这时候起,他们的运气一直不错,安安稳稳的进了京城,李老爷派给包拯的管事也十分给力,一应琐碎手续全都包办了,包拯只需要等着考试时间一到就下场便好。

  连考三场,一朝揭晓,包拯正中二十三名进士。这个成绩不算顶好,但也不差,名次下来之后,包拯便被分到了定远县,成了那里的县太爷。

  作为一个勤勉的人,包拯在坐上县太爷位置的第一天就升堂审案,没花多大功夫,就洗脱了一个被污杀人的人的冤屈,找到了真凶。判决一出,人人都说他断案如神,公正严明,一传十十传百,包拯的名气渐渐传扬开来。

  玉笙和包兴也有了jiāoqíng。

  没错,在附身玉坠子近十年后,玉笙终于能飘出来了。到了夜晚的时候,他还能显形说话,不仔细看,与常人也没有什么分别。唯一的不好就是这其中有时间限制,玉笙琢磨着,大概包拯断案越多,平息的怨念越多,他能显形的时间越长。

  这件事玉笙暂时还没有告诉包拯,只在每晚的子时出来溜达一圈。只是这世上有一种规矩叫做宵禁,除非逢年过节,否则一到夜晚便是万籁俱寂,当然,事无绝对,这世上总是有一些夜猫子,还有一些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不得不做夜猫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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