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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想当寡妇_奚染【完结+番外】(27)

  沈璧君难得这么热烈地回应他,甚至有那么两回还想反过来侵到他口中去,环在他脖子上的两条手臂也越收越紧,将自己整个送到他怀里,贴得严丝合fèng。

  到这时候,不管是叶孤城还是她都无法仅止于亲吻了。

  沈璧君虽然存了点旁的心思,但也不得不承认她其实是有些想念这种从头舒服到脚的感觉的,浑身都软了下来。

  理智告诉她不能再这样玩下去了,但这点理智却不消片刻就被这火热的吻给驱逐得一gān二净。

  叶孤城倒是比她要有分寸一些,一直在克制着自己的动作以免自己收不住,然而这感觉实在是难熬,不被挑起时也就罢了,到了现在这地步——

  ……到了现在这地步他也还是唇舌并用地想让她先舒服再说。

  可惜他这番心意虽好,却并没有得到回报。

  沈璧君根本就是学着他当初那样,拼命撩拨,撩拨完一本正经地退回一旁去。

  那会儿他是怎么说的来着?

  哦,怕她不习惯,慢慢来。

  然后现在她就在最后关头停下了所有动作,松开手一脸餍足地对他说:“我困啦,你去沐浴吧。”

  说罢直接钻进被子把头都一起蒙住了。

  叶孤城:“……”他还不能把人捞出来继续。

  这是报复吧?

  是报复吧?

  报复吧?

  想到自己之前还想着若是她不高兴时就是这个模样的话也没什么不好,叶孤城就觉得心里升起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心塞感。

  ……算了,以后还是不要不高兴了。

  第27章 、夫人倾城十九?小凤

  五月。嚣城。

  过了水路到了岭南地界后,因为沈璧君钟爱地道岭南菜的关系, 准备往中原去的白云城一行人gān脆在嚣城停留了几日。

  这一回毕竟是带着她这个双身人, 叶孤城也没有像上一回去中原那样轻车简行,马车仆从侍卫俱准备了个齐全, 又考虑到不能像以前那样整日赶路,所以才出发得早了点。

  五个月大的孩子已经挺显怀了, 尤其是和她原本那不盈一握的细腰相比, 差别还是相当之大的。

  与此同时, 沈璧君的胃口也比之前好了许多,所以得知叶孤城决定在嚣城多待几日后她自然是最开心的。

  他们夫妻一个是江湖盛传的风姿卓绝宛若天人, 另一个更是被誉为武林第一美人, 一道出现在嚣城那些老字号的酒楼里时自是万般夺目风头无俩。

  但叶孤城到底成名多年, 他那超绝的剑术在其他地方可能还没有这么大的威名,但在离南海这么近的岭南就不一样了,所以他们俩一出现, 别人往往都只是看一眼就不敢再多看。

  尤其是不敢多看沈璧君。

  沈璧君喜欢岭南的烧鹅, 现在胃口这么好, 一个人就能吃掉小半只,吃的时候还相当可惜:“可惜没有带小燕一道上路,他一定会愿意陪我吃的,和你一起吃饭太没劲了。”

  叶孤城:“……”你吃的烧鹅都是我帮你撕的。

  不过没带上燕南天其实也不怪他,要怪廻光。

  正月底的时候她来了一次飞仙岛,后来似乎往更南的方向去了,叶孤城也没有多做理会,反正只要她不留在白云城整天想着带沈璧君回移花宫就行。

  结果她在南海游历了一圈后,在四月下旬他们准备出发去中原的时候竟又来了一次,还正好撞见了在断崖上练剑的燕南天,也不究竟是怎么想的,看了一会儿后还非常随意地指点了一下他。

  “你的剑是叶孤城教的?”她问。

  “不是,我祖父教过我一些。”燕南天摇了摇头。

  也就是说后来全是自己琢磨的?廻光眯了眯眼,觉得有点意思。

  江湖上能得廻光这般和颜悦色的人很少,且大多是倾国倾城的美人,燕南天作为一个根本没长开的八岁小孩,还是浅泥滩里打滚整天脏兮兮的那种,居然也能入了她的青眼,被她真心实意地赞了一句你的剑大有可为。

  这种事说出去怕是根本没有人信!

  只能说真正的天才和凡人的确是不一样的,燕南天听到廻光这么称赞他也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喜悦,反而问她方才用树枝截过来的那一招究竟是何意。

  廻光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和一个八岁小孩论剑的时候,要知道她虽以金丝缚和移花接玉名扬天下,可剑术也绝不容小觑,移花宫内甚至还放着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剑阵》。

  论到最后,两人竟是谁都没说服谁。

  若是同她论剑的是叶孤城或西门chuī雪倒也罢了,顶尖的剑客心中本就有自己对剑的独特领悟,这也便是剑客们口中经常提到的“道”。

  然剑之一道,问道者千人,得道者却寥寥无几。

  更不要说这样本心坚定,被打得还不了手也照样没对自己产生一丝怀疑的了。

  廻光觉得这小子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恰逢叶孤城准备出发去中原与西门chuī雪决战,便同他商量,哦不是,便通知他道:“我带你这侄子去趟移花宫,反正中秋之夜我也会去京城,到时再把他带来。”

  “移花宫?”叶孤城相当不解。

  “我有一样东西,特别适合给他。”廻光没说是什么。

  叶孤城就去问燕南天:“你愿意同她去吗?”

  燕南天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点了头:“她说要赠我《剑阵》。”

  叶孤城也用剑,自然不可能不知道《剑阵》是什么,但他却从不知道《剑阵》居然在移花宫,而它的主人现在更是许诺了要送给一个八岁的孩子。

  廻光在江湖上的名声的确相当不好,但有一点也是谁都无法否认的,她惯来说一不二,从不屑于骗人。

  ……当然这一不一定能算是优点,比如她说了要挖你眼睛的话就一定会挖。

  考虑到《剑阵》对学剑之人的裨益以及燕南天那称得上百年难得一见的天赋,叶孤城最后还是让他跟廻光去了。

  沈璧君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差点没呆住,什么鬼?移花宫主要送燕南天东西?还是对他练剑大有益处的东西?!

  叶孤城见她这么惊讶,还解释了一下:“那本《剑阵》乃李观鱼前辈所作。”

  沈璧君也不能说自己惊讶的根本不是这个,只好作恍然状表示明白了。

  但事实上她的内心根本没有平静下来,一边觉得这事真是不能更扯淡了,一边又开始期望这件事能够成为一个改变她熟知的燕南天人生的契机。

  毕竟她一直在为燕南天未来会因移花宫和江琴的设计被困恶人谷而发愁,又不能直接告诉他尚未发生的事!

  总而言之,最终燕南天还是跟廻光去了移花宫。

  比起他们要去的京城,移花宫的位置要北上许多,途中还得经过十分凶险的蜀地,一路行至秦晋jiāo界之处才能到,而且只有廻光和燕南天两个人一道上路,所以走得自然要比他们这一行人快不少。

  没了燕南天和他们坐一起吃饭,沈璧君真的是很不开心,以前她还能对比着燕南天的食量和吃相安慰自己,现在只能对比叶孤城,顿觉自己既吃得多还相当不优雅!

  哎,太愁人了。

  叶孤城哪里知道真正的原因是这个,听她一日三顿都在想念那孩子,还有点不太乐意呢。

  “如何没劲?”他问。

  “你都不怎么吃啊,就我一个人在吃。”沈璧君撇撇嘴。

  叶孤城的确不耽于口腹之yù,或者说他活到现在除了剑和她以外可能根本没有热衷过别的。

  “我看你吃就很开心了。”他抿唇去刮她鼻子。

  “真的吗?”她眨了眨眼扭头看过去。

  侍卫随从们都在楼下大堂里吃饭,这雅间此时仅有他们俩。

  五月的嚣城已经相当炎热,茶楼里虽然摆了冰块降温,但窗外chuī进来的暖风依然曛人得很。

  沈璧君盯着他含笑的唇角看了好一会儿,还是夹出了一块鹅ròu送到他嘴边,“那你吃。”

  这声音简直比chuī进来的风还暖,叫叶孤城根本拒绝不了。

  然而就在他咬下去的那一瞬间,他却忽然变了神色,眸光一凛地转向窗口方向沉声道:“谁?”

  沈璧君还夹着那块鹅ròu,被他这语气吓了一跳,下意识地随他一道望向窗口,一时也忘了要放下筷。

  陆小凤从窗户里跳进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武林第一美人惊慌地夹着块鹅ròu的模样,又想到自己方才不小心瞥到的画面,顿时就笑得玩味了起来。

  他本来是在和司空摘星那猴jīng比翻跟斗的,结果从这扇窗外面翻过去的时候恰好看见了沈璧君给叶孤城喂东西。

  虽然他从未见过叶孤城也从未见过沈璧君,但如此长相如此气质风度的一双璧人,找遍江湖也找不出第二对了,加上这画面实在是颠覆了他对叶孤城的认知,惊得很,发出的动静就大了一些。

  就是这大了一些的动静叫叶孤城直接发现了他,不得不说白云城主的武功真是名不虚传啊。

  嗯,而且眼力也十分不错。

  两人不过片刻对视,叶孤城就已经认出了他,不过依然皱着眉。

  陆小凤抓了一下脑袋,尽量不让自己多看沈璧君,只迎上他的目光,主动开口道:“我不过是方才路过窗外恰好见到叶城主夫妇,有些惊讶而已。”

  沈璧君其实也认出了他到底是谁,没别的原因,只因那两撇修得跟眉毛一样的胡子实在是太标志xing了。

  她记得这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本来应该是在南王府的,但现在叶孤城对南王世子连应付都懒得应付,自然也不会去南王府作客,更不会因此遇到陆小凤并同他jiāo手了。

  不过陆小凤这时在岭南倒也说得通,毕竟算算时间,他应该还在查绣花大盗的案子?

  沈璧君这样想着,听到叶孤城忽然开口问他:“我听说你能夹住西门chuī雪的剑?”

  “叶城主纵横南海多年,应该也知道,江湖传闻不可尽信。”陆小凤笑了笑,回答得模棱两可,“我进来是怕两位误会,现在既已解释清楚,我自然也不便再打扰两位。”

  言罢他还摸了摸他那两撇胡子。

  他轻功在江湖上当属顶尖一列,说完这两句后动作快得沈璧君都没看清就只余一道残影,人彻底消失于窗外了。

  “他真是路过……?”沈璧君想到陆小凤那超乎常人的运气与智慧,忽然就有点担心他是不是在南王府调查绣花大盗的时候发现了一点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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