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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小吏_拉棉花糖的兔子【完结+番外】(26)

  他虽然都已经再次见着郑凌了,但是因为郑苹的态度,所以还真不好摸郑凌的底。

  赵允初说道:“那个郑凌,是这样的,他家几辈做官了,他爷爷郑苠是翰林学士,还兼知审官院,他爹郑训……”

  “等等,”云雁回忽觉不对,训字?“哪个训,哪个苠?”

  赵允初呆呆道:“言川训,糙字头那个苠呀,怎么了?”

  云雁回脸上空白了一瞬间:“……卧槽?”

  赵允初:“??”

  虽然古代并非女xing都能够按照家族字辈起名,但是郑凌他爹名训,从言字旁,郑凌的爷爷则是糙字头的名,郑苹如果是郑凌的姑姑,根本不可能这样起名啊!

  很明显,郑苹只有可能是郑凌他爷爷的姐妹……

  云雁回嘴角抽搐,想到了郑凌的话,说真的,要是没有郑凌那句“我把你当亲弟弟”,他这会儿还没这么觉得天雷滚滚呢。

  这就尴尬了,你想把我当弟弟,我却是你表叔……

  第31章 孔雀为何东南飞?

  北宋的官制较为复杂, 平民百姓是不太了解其中关键的,云雁回也无从得知,幸好赵允初年纪虽小,却耳濡目染,知之甚多。

  此时任官分为官、职、差遣, 官是代表等级的虚衔, 决定俸禄, 职是荣誉,也是虚的,只有差遣才是掌握实权的。

  用郑苹的哥哥郑苠来做比方,他的翰林学士就是职名, 知审官院则是差遣,属于实际职务,像这种职务,前面都带着“知”“同”“提举”等字眼, 例如知府、知县, 开封府的大BOSS府尹, 职务就是知开封府,知为主持之意。

  所以,郑苠这样职权兼有,算是混得不错了,更别提他的差事审官院的知院,管的是考察提拔中下级京官。

  云雁回了解清楚后,更加佩服郑苹了,能够放弃这样可以说是很优越的家庭条件,而选择了真心相爱之人。只可惜云大郎已死,使他们的爱qíng带上了几分悲剧色彩。

  但是云雁回更认为,虽然爱qíng悲剧了,人生就更不能悲剧。

  这念头在心底转了几下,云雁回一拍桌子,又多了些动力。

  赵允初被他突然来的一下吓到了,“雁哥儿,你怎么了?你要是真那么讨厌这个郑凌……我就叫迪哥去揍他好了,迪哥的腿现在还没好呢,走在街上谁也不敢碰他。”

  要不是小姐或者艺人之类的,女子的闺名是不会随意宣扬的,赵允初自然不知道郑苹的名字,否则早就猜出来了。

  “没事,哈哈,不用。”云雁回想到碰瓷的赵允迪,笑了几声,“你还真是会坑哥。”

  “雁哥儿你真好,就放过他了。”这个赵允初对郑凌都是些可怜、同仇敌忾的想法,全然不知道郑凌早就完成了华丽转型,这也导致了他与郑凌相见时的惨烈qíng形。

  “谢谢你了,还帮我去打听。”云雁回道谢,“算我欠你个人qíng。”

  “还是不要了,我娘说过,人qíng最贵了。”赵允初捧着脸道,“雁哥儿,你讲段经给我听吧,你一定也会的吧?”

  赵允初本就痴迷佛学,先前各种想和云雁回讨论佛理,都被云雁回残酷地拒绝了。他只以为云雁回给俗讲僧忙后勤,说不定也耳濡目染了些说佛经的表演方法。殊不知,根本就是云雁回在训练那些俗讲僧。

  云雁回一听,笑了一下:“我不会讲,但是可以给你背一段。”

  本子都是他写的,大致上复述出来当然做得到,但是还真没有那些每日训练的俗讲僧节奏好,不过赵允初的要求也不高。

  一段讲完,赵允初用力拍巴掌,“好!”

  看着这么容易就满足的赵允初,云雁回在他脑袋上摸了一下,“还王子呢,怎么这么傻白甜。”

  赵允初:“傻白甜是什么意思?”

  云雁回:“就是又傻又白又甜。”

  赵允初纳闷,“我白吗?我好像没有雁哥儿白呀。”

  云雁回感叹:“果然是傻白甜,简直东京第一傻白甜。”

  赵允初被下了个东京第一傻白甜的封号,还颇觉得意,开开心心地回去后,对王妃说:“娘,今天雁哥儿说我是东京第一傻白甜。”

  王妃心里一痛,唉,生了那么多儿子,为什么每个都有明显的缺陷呢?

  ——

  自从郑凌来过家里一次,郑苹便总忘不了念叨他,煮着菜时还会说:“这个凌哥儿应该会喜欢吃吧。”

  眼见这样的场景,小宝嫉妒地抱着云雁回的胳膊,“雁哥,阿娘真的不会领养小衙内吗?”

  双宜也叹了口气,“雁哥,你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呢,小衙内都要比我们得宠了。”

  云雁回想到郑凌,有点怜悯地说:“小辈儿总是受宠些的。”

  小宝:“我才最小吧?”

  双宜和小宝不解他的深意,郑苹这哪里是做姑姑的怜爱之qíng,分明是个姑奶奶在疼孙子,他这个做表叔的,怎么好意思和外甥争?

  还有双宜和小宝,也算是表姑、表叔了,他们有什么好不开心的,这事儿若是让郑凌知道,脸还不得绿了,他才是最该不开心的。

  郑苹也不知道云雁回已经打听到了郑家的来历,眼看着到了书院休息之日,郑苹便做了些咸甜口的苏油泡螺儿,还比着做了双袜子,叫云雁回去送给郑凌。

  这苏油泡螺儿也弄得带咸味,也只有郑凌才想得出来,郑苹还真给他做出来了。

  云雁回就拿着吃的穿的,去书院蹲守郑凌。

  没多久,就在一群书生之中看到了郑凌同两个学子勾肩搭背的出来,嬉皮笑脸,不知是约好了要去哪里玩儿。郑凌头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纱布去了,额头还有点痂。

  云雁回便喊了一声:“郑凌!”

  郑凌一眼望过来,眼睛一亮,“雁哥儿。”

  他两个同学一看,嚯,和凌哥儿长得可够像的,“你弟弟吗?还挺可爱的。”

  郑凌矜持地道:“是的呢,哎呀,我今日就不去吃酒了,我弟弟一定是叫我陪他。”

  说罢,郑凌也不理他们是怎么哇哇叫,便往云雁回那里走过去了。

  “给你带了苏油泡螺儿,还有我娘做了双袜子,你待会儿看看合脚不。”云雁回把篮子塞到他手里。

  郑凌心里甜甜的,“我到你家去吧。”

  云雁回纳闷,“你不用回家吗?”

  “我就打发人说我在书院住便行了,我爹恨不得我时时待在书院里呢。”郑凌说着就捻了一个苏油泡螺儿,“哎呀,真是咸的,又带着甜味,一点也不腻,真好吃!”

  郑凌一边吃一边看云雁回,他那日被他爹反驳了,说根本没个姑姑,但是郑凌都看出来了,自觉只是家里不愿意承认而已,而且看姑姑那个态度,她自己也是不乐意的,想必两边有极大矛盾关系不能融冰。

  但是郑凌自己还是极愿意和姑姑在一起呀,姑姑也喜欢他,所以他决心只管自己来往。

  郑凌非跟着云雁回一起回去了,郑苹都没料到,看云雁回送个东西,把人都直接带回去了,又是惊讶又是欢喜。

  郑凌十分嘴甜地说了一通想郑苹的话,表示又要在这里住上一晚。

  郑苹哪有不应的道理,立刻表示出去多买些菜回来,上次郑凌来去匆匆,又有伤,不好吃太麻烦的菜,这次她决定还要杀只jī,做huáng酒煨jī。

  双宜便带着小宝去抓jī,等郑苹回来做。

  云雁回本来也想去的,被郑凌拉住了,非要关心他。双宜太可怕,小宝又太小,不熟,所以只能是逮着云雁回了。

  “双宜和小宝怎么姓郑呢,和你不是一个爹吧?”郑凌问。

  何止不是一个爹,连一个妈都不是,云雁回胡乱点了点头。

  郑凌又问:“你可读了书?”

  “没有。”云雁回说,“以前读过一阵,不喜欢,就没有继续了。”

  郑凌这个逃学常客,竟然好意思教育起云雁回了,“大宋崇文,你若要出人头地,唯有读书才行。”他看云雁回面露鄙夷,还自夸道,“我自小也是勤学苦练的,你以为我真的只会逃课打架?其实我熟读经书诗文!”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但是郑凌既然知道云雁回没读过多久书,就放心大胆地chuī,不害怕牛皮会chuī破了。

  云雁回不屑地道:“熟读经书?熟读话本还差不多!”

  因为是亲戚子侄,他又不是没在瓦舍中打听郑凌这个人,常客啊!更不用说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庙会上了。

  郑凌脸颊一红,又想到自己是兄长,怎么能一次又一次的丢了面子呢,这还要如何树立光辉形象?

  郑凌嘴硬:“哥哥我本来就是,你知道什么叫神童吗?说的就是哥哥我,你不要被误导了,头两次见面那不是真正的我。雁哥儿啊,读书其实也不难的,你若是想的话,以后我每次休息,都可以出来教你读书啊。”

  “别一口一个哥哥了,还教我读书?”云雁回怜悯地看他一眼,“你若是这么想和我探讨读书这个问题,那这样吧,先回答我一个诗文上的问题,要是回答不出来,就只管学你自己的去吧。”

  郑凌心中想着,雁哥儿还是不承认他这个哥哥啊,看来这得露两手了,“什么问题,你问。”

  云雁回:“读过乐府诗吗?”

  郑凌点头:“读过——这就是问题吗?”

  “当然不是,”云雁回瞥他一眼,总觉得郑凌最可爱的样子还是吃亏的时候,让他非常能忍心为难这个表外甥,“既然如此,一定知道《孔雀东南飞》吧,我问你,那孔雀为何东南飞?”

  郑凌一呆,掏了掏耳朵,“什么?孔雀为何东南飞?这是什么鬼问题啊!”

  《孔雀东南飞》是长篇叙事诗,其中开头两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是托物起兴,只是一种意象,为了引出后面的内容。可是要说实际意义,孔雀为什么向东南飞,郑凌哪里能知道。

  作者就要写往东南飞,说不定人家只是为了顺口而已,根本没有实际意义!

  啊,后面还有句自挂东南枝,东南,所以东南方到底有什么啊?!作者也不可考,否则还可以从作者生平揣测……

  郑凌要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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