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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祖是我前男友[封神+洪荒]_摇光长宁【完结+番外】(155)

  穿了绯衣的那个人风凝认识,正是现在的同僚,曾经的学生——不,严格来说,他其实不是风凝的学生,只不过是在风凝的学校里面学习过罢了。但风凝看他在鸿钧的面前,就是有一种诡异的心虚。

  许宁之——

  风凝决定不看许宁之。她的手还在鸿钧的手里。所以在刚刚进来的时候,这两个人都盯着鸿钧握着她的手,久久不能移开眼神。

  风凝不看许宁之了,自然就看向了屋子里面的另一个人——这时候风凝的底气就来了,她微微直起腰来,食指悄悄地勾了勾鸿钧的手心,面上却十分严肃地问道:“阁下是谁?来寒舍可有要事?”

  曾经的丞相府,如今的王府可不是随意就能进来的。

  然而,被风凝质问的这个人,脸上却缓缓地露出了悲伤之色:“丞相曾经说过,希望在下会变成丞相这样的人,所以在下便去做了……没想到,丞相大人竟然是不记得在下的。”

  风凝:……

  那人似乎没有想到,自己已经隐晦点名身份了,还能见到风凝的一脸懵逼之色:“丞相还是不记得在下吗?”他探了一口气道:“在下是鹊荇啊!”

  风凝:……鹊……什么?

  实在不怪风凝。

  鹊荇似乎没有想到,自己屡犯提醒,都自报名字了,风凝却还是不记得他,于是面含屈辱补全信息:“丞相还是不记得,那丞相还记得御街旁的茶楼吗?”

  这边许宁之捕捉到关键信息,豁然开头。

  风凝:……

  风凝想起来了。

  她颇为诚恳问道:“啊!原来是你!怎么半年不见,你变得这么黑了?”

  ‎

  作者有话要说:

  修罗场修罗场!!!

  打起来打起来!!!

  第69章 蝴蝶“在这日变成了灰尘”

  鹊荇很是委屈。

  他其实也不喜欢风凝。不,不能说是不喜欢,毕竟风凝这样的人,他见了之后有一丝欣赏之意也是常情。只是,当时惊鸿一瞥,他所处的地位太低,风凝也拒绝得太绝情,所以当时的他也就把跟在风凝面前当成了妄想。

  等他那日从茶楼出来之后,虽是羞愤交加往外奔去,但风凝的话也是在他心头留下了印象的。

  所以,当时的鹊荇没有直接往那风尘之地,而是随便找了一个街头待着——费府他是不准备回去了,回去太丢人。

  只是鹊荇没有想到,他没有在街头呆多久,甚至没有待到当天晚上,费仲和尤浑两个人就找到了他。两人叹口气,肩并肩坐在他的身边:“兄弟,我们都一样失去故主,沦落至此啊!”

  鹊荇心中说我和你们不一样,你们好歹还有俸禄,沦落至此的只有我。

  只有我是处于明天还吃不到饭的状态。

  他不说话,心里却隐隐期待着,这两个人来找他,说不定是风凝的授意。虽然他已经绝了风凝会让他跟随在身边的心思,但内心也是希望着,期望着风凝对他有一点点不同。

  这和喜欢不喜欢风凝没有关系,只不过是他最后放不下的一点骄傲而已。

  但鹊荇没有想到这两人前来找他,只是来警告他,不要将今日的事情外传的。

  鹊荇几乎是在这一瞬间冷了脸色。他虽然不是读书人,但出事之前也勉勉强强算得上是一个小贵族,自然有贵族的清高在。不过刚刚听完鹊荇那几句话,便当场冷冷表示道:“大人放心,既然王爷都明显拒绝过,那在下自然不会缠着王爷,也不会将这件事情当做谈资。”

  尤浑尴尬道:“他不是这个意思。”

  “也不用是其他的意思了。”鹊荇道。

  就是在那个时候,鹊荇彻底歇了往风尘之地的意思。他思考了良久,最终忍不住问两人道:“你们说,丞相大人看不上我,是因为看不起我吗?”

  费仲和尤浑也不知道啊!如果他们知道风凝的心思的话,也不会今天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丞相之前推荐我去的那个地方。”鹊荇也没有在意两人的沉默,仿若刚刚的问题根本不是他提的,他想要的也根本不是这两个人的一个答案一样:“还请两位大人继续推荐我去吧。”

  于是,那一日,费仲和尤浑将鹊荇带到了工地上。

  少年从小娇生惯养,即使流落街头,身上穿着的衣服破破烂烂,也是蚕丝精心制成的。也就是那天,他第一次穿上了粗布衣服,搬起了一天搬的重量加起来有上百个他重的砖。

  工头好似很怕他们“不知感恩”,向他们科普道:“你们现在很是轻松了,之前纣王盖鹿台的时候,百姓们去工地上工作,搬着的都是半人高的石块……再往前,诸侯盖行宫,都要累死不少人……要不是风凝丞相坚定要求给你们发工资……”

  他一边吭哧吭哧搬着砖往工地里面走,一边听着别人感叹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风凝丞相这样的人啊!”

  “别想啦!!哈哈哈~”旁边有另一个工人笑:“你这一辈子都成不了了。”

  “我只希望,我能和风凝丞相见一面。以我的才华,向丞相自荐,想来也能去工部捡一个侍郎当当。”

  “工部的俸禄可是最高的!”另一个人调笑道:“你可有什么本事吗?”

  “嗨!我和泥活得最棒了。”

  在工地上的日子,是鹊荇过得最苦的日子。尽管在别的工友眼里,这有回报,回报还不小的工作已经算得上难得的好差事了。但鹊荇仍旧是觉得这大概是世界上最苦的工作了。他曾经因为搬砖满手血泡,也因为在酷阳底下长期工作而晒得比煤炭还要黒。后来血泡破了磨磨了破,终于变成了一层厚厚的茧子,比煤炭还要黑的颜色从脸上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仿佛固定在身上一般的,泛着油光的小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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