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综漫]和天花板撞脸的我要怎样摆脱修罗场_蓝珑琼【完结+番外】(664)

  在另一个世界,BOSS的确见过他,也经历过幻觉之中的那些事,所以才会对他另眼看待。尽管那并非他本人,却也是他琴酒会做出的选择。

  他应该感谢另一个世界的自己给自己了一个不错的机遇,虽然,很多时候他觉得现在的组织根本算不上是Mafia,更像某种可疑的偶像粉丝团就是了。只不过这个偶像的粉丝也好敌人也好,都能力强大到可怕,要护卫他的安全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才行。

  伏特加没多想,他觉得小BOSS可能看他是新人,想让他放松点所以找个话题聊天。你看,一路上这么沉默,他也有点觉得尴尬不是吗?

  “我吗?如果是我……先看是什么原因受伤吧,如果是任务中对方失败造成我受伤,那我肯定很生气。咳,当然如果是我本人,为BOSS您受伤是我的荣誉!”

  伏特加用后视镜见到大哥脸色不好,赶紧调整说辞。

  “没有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很倒霉的认识我,仅此而已。”

  伏特加断章取义:“明白了,是被牵连报复了吗?那跟BOSS您根本没有关系,是对方的问题。只能怪我不够强,所以才被报复成功了,如果是大哥肯定会反杀对方。”

  ……可是你大哥也被牵连且没能成功反杀。

  悟子跟琴酒陷入迷之沉默。

  “总之,跟您没有关系,我还不至于因为这种原因随便迁怒。不过,”说到这里伏特加忘记琴酒的威胁,代入自己后有些感慨,“假如是我被牵连,虽然不会责怪对方,但是如果对方真的愧疚完全不来看我,我才会生气。”

  “……咦?”

  悟子眨眨眼,为什么?

  伏特加傻呵呵笑道:“我都为他挡刀了,说明是自己人,这么重要的人情当然要他未来还啊?假如他躲着我不敢见我,岂不是把我当外人?这才更让人生气,我付出这么多,他竟然想撇清关系,世上哪有那么美的事!咳,当然要看对方是谁,如果是BOSS您肯定不用还,为您挡刀是我的荣幸!”

  悟子忍不住笑了:“嗯,说的也是。”

  是啊,一直以来逃避的都是他自己。

  其实无论是琴酒也好,伏特加也好,他们都不是怨天尤人的性格。正如琴酒当初在幻境之中所说,无论选怎样的未来,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存活下来的就是强者,这就是他们的理念。

  也许,六道悟子一直以来害怕的,所逃避的,不是去见他们之后被他们埋怨怨愤,而是害怕他们真的毫无怨恨,自己却无法为他们做任何事。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应该为对方复仇,可他没办法那么做。那些,出自六道骸的迁怒,六道骸难以容忍同为人体试验受害者的悟子竟然因对方的照顾,对敌人产生了信任与依恋。在琴酒跟伏特加的恩情,与师祖的愤怒之间,悟子最终还是妥协于后者。

  但,这件事一直都是少年心中的一根刺。哪怕他们是真正的坏人,他们真的对自己很好,给他了一扇看向世界的窗口。

  “如果去探望,什么样的礼物比较好呢……”

  悟子喃喃自语道。

  伏特加认为是BOSS继续询问自己,于是心很大乐呵呵的回答道:“当红偶像的门票或DVD,签名海报之类都可以,啊,还有电脑,只要有一台笔记本,哪怕住院也不无聊。”

  少年喃喃道:“笔记本……但是手已经受了伤,无法再用电脑了。”

  伏特加反驳:“没有这回事,我听说现在新出了语音控制软件,安装上之后照样可以使用电脑。我只是喜欢玩电脑,又不是专业靠这个吃饭,只要能用电脑就好——啊,不好意思我说的是我自己,如果是BOSS的朋友,最好还是问一问对方的想法。”

  “呵。”

  琴酒竟然难得笑了。

  难得这笨蛋聪明了一回,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说中了要点。没错。就算受伤又怎样,就算动不了又如何,只要他还活着,他一定不会甘心就此一动不动做个废人。如果断了腿就用手,如果断了手就用牙齿,只要还活着,他们这种人,只要活着就还不算输。

  “明白了,谢谢你,伏特加。”

  去看看他们吧,等眼睛好了就回去看看他们。就算无法行动,应该也有辅助行动的专用设备。到了现在已经过了这么久,师祖总该消气了,不会再阻拦自己去看他们。如果师祖一定要阻拦,他也会正面说服师祖。

  “跟我不用客气,BOSS。”

  傻人有傻福的伏特加开心回答,他有预感,自己未来的职场生涯说不定会呈现上升趋势?

  飞机上无聊的时候,悟子拿出织田作给他的那本小说开始翻看。

  看完之后,他满头问号。

  “这不是写的还挺不错的?作之助为什么反应那么大?好像D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一样?”

  这不就是借用原型的同人二创的感觉嘛,很多作家都喜欢这么做,把周围认识的人的性格外貌借鉴一下,放到故事里。这完全不算什么吧,一看作之助就没玩过COS,COS团还有那种直接把认识的人做原型画BL涩涩的漫画呢!这才算哪到哪啊。

  对梦女梦男文学还算有点了解的悟子,觉得这大概就是文化差异,对圈外人来说可能这个刺激比较大。但在圈内人来说,这种真的是最低程度的玩梗而已。一般这种玩梗,你借用形象性格可以,但不能太精确到个人,尤其是经历过的事,要有当事人许可才能写,否则算披露隐私。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无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