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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贝尔是个风景秀丽的好地方,有着源地明珠之称。
爱莎便出生在罗贝尔庄园,她在这里健康的长大,在时间的雕琢下,一点一点发育成一位身姿妙曼、容貌美艳的混血少女。
过人的美貌对奴仆来说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可以轻易谋求一些好处,但对心思淳朴的女孩来说,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灾难。
幸好,爱莎的父亲便是罗贝尔庄园的主人——本杰明·罗贝尔。
本杰明虽然对这个女儿没有多少的感情,却也不会为了一时的欢愉做出离经叛道的事。
这样的身份,这样的美貌给爱莎带来的是特殊的待遇。
从小她就是异母姐姐的女仆,被排斥,被欺辱。
在姐姐嫁人后,堂姐索菲亚对她格外欺辱,本杰明便让她彻底沦为罗贝尔庄园里众多女仆中的一员,这才使她渡过了一段相对平和的时光。
直到有一天,一位英俊多金的米特前来拜访,对爱莎一见钟情,并以两匹强健俊马的价格从本杰明先生的手里换走了爱莎。
他的温柔多情叫爱莎沉醉,让她简直不敢相信,连连感谢上帝的垂怜,变得更加虔诚。
灰姑娘和王子的幸福结局让人向往,谁会追究灰姑娘的婚后生活是否会一直幸福下去呢?
突如其来的爱情,让爱莎满心满眼都是情人,忽略了现实的残酷和男人的心狠。
青年人虽然容易沉迷于美色,但是米特的心底却更加清醒。
他和一个女仆不会、也不能有未来!
在爱莎还没察觉到自己怀孕的时候,他便已经做出了打算。
“事情发生了,但是应当拿出手段来,割断那根线,时候正好。”
米特的父母都住在巴仑乡,姐姐伊士拔侯夫人住在帕特里克,离蔷薇庄园不过十多里路,这事情可不能让他们知道。
“但是我怎样给自己解围呢?倘若爱莎离开我那里,便有人会动疑,于是就有人会来饶舌;倘若我留下她,不久便有人会看见她的大肚子,并且我不能够就是这样放掉她。”
男人有些发愁,在和他的舅舅克勒德邑侯爵谈起这件事时,这个见多识广的老江湖便泰然答复道:
“应当嫁掉她,好孩子。”
“嫁掉她?!!”这是个好主意,男人不由怦然心动。
“那嫁给谁呢?”男人有些迟疑。
不管是哪里,知道真相还愿意接手的接盘侠总是不好找的,更何况时间如此紧急。
克勒德邑侯爵从容地耸着双肩:“您愿意嫁给谁,这是你的事,不是我的啊。一个人只要不笨总可以找得着。”
男人已经腻味了爱莎的热情,在挖空心思地思索几天后,他终于选定了人选。
一个姓波梅尔的三十岁穷汉!
他的母亲老波梅尔也单身了一辈子,但是老波梅尔的青年时代使人垂涎,一个法郎便可以使她卖掉她的灵魂,她儿子的坏劲儿可想而知。
经过两次的谈判,男人以六亩地,一栋小木屋,一张床,一张柜,三把椅子和一套吃饭用的东西为代价,成功说服了这对母子接手爱莎和孩子。
临走时,当波梅尔忽然用一种狡猾而又不怀好意的神气问:“但是,倘若死了,这产业又归谁呢?”
这个老光棍显露出的恶意让人心惊,对金钱的贪婪超过了魔鬼。
男人没有思考,说:“那末,自然归您。”
这件事算是谈妥当了。
知道真相的爱莎倒在男人的脚跟前呜咽起来,始终抗拒这事。
但是一个年轻的,没有多少生活阅历,寄希望于爱情的女仆又能如何反抗呢?
在男人的软磨硬泡,许以看似多情坚固的诺言下,安抚住了小女仆,并使她顺从的嫁了出去。
婚礼一结束,男人便出门拜访亲戚去了,在爱莎的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
波梅尔的强迫、殴打,婆婆的虐待使爱莎肉体痛苦,可男人的欺骗更让她痛彻心扉。
爱莎迅速的消瘦了下去,等男人半年后回来,抱着儿子的爱莎简直是一所破房子,一副枯骨了,一个影子样的东西,又老又瘦。
婚姻于她真没有好处!
虽然早猜到爱莎的未来不会太好,但是男人见了还是有些难过,本着逃避的心态,男人没有在家多呆几天,便再次以走亲戚的理由出门游玩。
半年不到的时间,爱莎死了;孩子在挣扎了八天后,也跟着他的母亲在金黄的秋季,离开了这个狰狞冷酷的世界。
反倒是那狡猾的光棍,袭承了遗产,做了村里的自治委员,新娶了年轻的妻子,生活的越发幸福。
在这金秋丰收的日子里,男子和波梅尔各取所需,达成愿望,阳光是如此耀眼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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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完剧情,沈悦松了口气。
剧情还算简单,只不过是十六岁的小女仆和一位英俊多金的贵族青年的爱情早早迎来大结局。
灰姑娘逆袭失败,还搭上了性命!
即使自己现在没有奶牛的帮助,也可以应付。
整理好仪容,沈悦端着盛放着红茶的托盘走进了客厅。
“爸爸。”
一句脆生生的爸爸,让客厅众人不由停止说话,转头看向门口。
眼前的少女身姿高挑健美,双腿笔直修长,逆着光,却从骨子里散发出一股典静圣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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