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犬王领着一群狗子向那小儿亲热谄媚,夜长风觉得,比知晓自己被绿,还头痛肝疼!
傅红雪对李寻欢实在没好气,他只关心自家宝贝小端儿有事无事,才懒得理叶开师徒的事,抱着自家的孩子就走,也顺便拐了,一群狗?!
夜长风的脑袋,更疼了!
叶开到底怎么把夜长风哄走的,路小佳不好奇,他只要想着夜长风象见鬼似的,避开端儿这小东西,肉痛得要死把犬王那窝新生幼犬的一只给端儿留下,而后逃也似带着狗就跑的样子,就想笑。
那犬王在“老婆”生下一窝崽崽后,可是一只一只全叼给端儿显摆,那模样生是端儿才是它主子,要不是夜长风舍下一只狗崽给端儿,他能不能带走自家那群狗,还两说。
不过,虽是夜长风走了,叶开的行踪,也漏了。
江湖人,可不是个个都象夜长风这样讲究,更多的人做事,却是不择手段,而在此时,陵端得天机感应,似乎他在此世离去的时机已至。
如此,何不再坑李寻欢一把?陵端摸着自家怀里那肉嘟嘟的狗崽崽,笑得两眼微眯,甜美无害。
——仿佛那让李寻欢声名扫地的传言,非出他手!
第六章
陵端不是江湖人,可他在天墉城上持掌门派诸事多年,比这世间任何人都明白,要打落一人入渊,所需的不仅是几句流言,几桩捕风捉影的韵事,还要有供人将其打落尘埃的事实。
可是怎样的事实,才能让一代“侠者”于众口烁金中辩无可辩?莫若让人亲见其所为,毕竟,捉贼要拿赃才是!
说来这李寻欢小李探花也是倒霉催的,谁不好惹,惹上陵端这最恨处事胡乱杂私情,还偏貌似正义者的。
一见这类人物,陵端便会思及紫胤真人那句“百万人生死于我何干,我在乎者为一人,一人便胜百万之生死”,及肇临的枉死。
那是陵端心里过不去的劫,是他纵为鬼仙,纵知因果,也无法原谅执剑一脉的恨。
明知陵越忘却他乃是前尘被封印,可那又如何?如此简单便可相忘,这般情谊于那落花流水何似?
所以,你既相忘,我亦绝!
陵端是鬼仙,鬼仙之力为天地所忌并非无因,世间万物苍生,纵为仙神也未脱三界轮回,鬼仙之力最诡者,便是可令三界众生万物亦与他同。
他意三界生,则生而繁荣。他意三界亡,则万物苍生灭,三界皆愿与之同亡。
这才是鬼仙真正可怕之处,否则仙门众修,又皆肯甘心合力相助,让其重归再走仙途?
故,让李寻欢莫名其妙跑来大漠发疯,实在是不要太简单。
李寻欢再强,也是人,还是个有弱点的人,他平生何事都可付之于理智,独有表妹林诗音被他亲手送与义兄龙啸云一事,乃平生之憾。
因此,事涉林诗音时,李寻欢的脑子往往不够用。
接到林诗音被魔教鬼童子挟持大漠的消息,他居然连查证都没查证一下,就追着所谓的线索来到大漠。
鬼童子,居说乃魔教宿老,行踪诡秘且心狠手辣,因是天生侏儒,故喜扮幼童,唯一破绽,却是其口中无舌是个哑巴。
这个套,陵端可是准备得结实,他到要看看,众目睽睽之下,这位大侠还能说出“想不到”、“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种轻松语话吗?
就算他能说,到时他的所为,也会在所有人心里种下粒种子,再亲密的人,经此事后,再遇与之相同或相似事时,心中种子也会发芽。
到时候,亲故远离,人人自危,李寻欢,又还能是今日之李寻欢吗?小李探花的飞刀再快,怕也洗不白自己吧!
所以说,有时坑不怕不大,能埋人就行!
李寻欢一生耽于情爱情义,于林诗音这表妹兼未婚妻所负良多,方才会因情失智。
他一路追踪入大漠,一路上被伏杀,已是强弩之末,心力交瘁地步,因此,见一美妇身影极似林诗音,身畔有一手持小弩幼童时,居然想也未想便飞刀脱手。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刀下所诛,尽乃奸邪!
可要是,误伤无辜稚子,还至其死呢?
飞刀侠名可还存?小李探花可还有人敬?
只怕李寻欢也没想到,他原是要打落那弩弓的飞刀,如何扎进了那幼童后心的,而惊醒他的,是一声惊天怒吼:
“李寻欢,你个王八蛋,你这背后甩刀子的小人,你敢暗算老娘怎不同老娘正面过招?伤及稚子,你也配为人?我呸……”
那幼童身畔美妇回身,正是金风细雨楼楼主夫人易海棠,江湖有名的母老虎之一。
易海棠怀中所抱中刀幼童,却是傅红雪捧在手心,放在心尖的宝贝,小端儿。
侏儒与真正的幼童虽可相似,到底相差天地之别,旁的不言,小孩子那白嫩圆胖藕节的的小胳膊腿,侏儒可扮不了。
——老牛皮能和刚出笼的小包子皮比嫩吗?
小孩子那双天真纯净的双眸,是世之珍宝,纵穷天下之力,一个饱历沧桑的衰老灵魂,也无法拥有。
假扮?扮得再好,也没法再投次胎,涕尽魂魄中世俗的污浊。
所以,一走近,李寻欢便知晓,易海棠抱着的这孩子,是个真正的三岁幼童,且,被人割去了半条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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