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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白虎_玄金【完结】(63)

  这人油盐不进, 长得还比自己好看,任他装乖卖好这么多天, 依旧对他冷若冰霜, 这不禁令白昊的内心无比地受挫。

  比受大老虎恐吓还要来得难受, 尽管如此,他愈挫愈勇,仍厚着脸皮缠着对方, 以至于刚才白景阳这么简单就答应了, 令他觉得十分的不真实,随之涌上心头的就是一阵喜悦和成就感,比被祖父夸奖, 赏了一大笔零花还要来得高兴。

  激动过后,白昊不禁怀疑自己难不成是个受虐狂?

  被白景阳虐多了, 稍微给点甜头, 就乐成这样?

  不过, 有利的方面是,他们的计划终于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白昊连忙悄悄派小厮,前去联络他的狐朋狗党们,先做些准备,自己则跟在白景阳身边,鞍前马后。

  白景阳:“诗会是什么时候?”

  白昊:“啊?哦,每个月都有,这个月刚好是今天举办,咱们备马换个衣服,现在过去正来得及。”

  于是,白景阳收起《三界神怪大辞典》,安抚好暴躁的二哥后,回屋脱掉了身上过于闲散的外袍,换上一件月白色华服,装束整齐后,整个人艳若桃花,翩然如浊世佳公子。

  就连见惯美人的白昊看到后,也忍不住呆愣了片刻,一脸空白地站了一会,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然后,他就带着白景阳来到了皇城有名的酒仙居。

  酒仙居,历史悠久,传说百年前,这里还只是一家路边的小茶寮,直到有一天来了个恶汉赖着讨酒喝,老板见赶不走他,便赌气拿出了自己酿造的最烈的酒,普通人喝一杯就倒了,这恶汉喝了一整坛,竟越发地精神,老板佩服他的好酒量,干脆拿出全部的十坛请他喝。

  恶汉两眼发亮,一口气喝完十坛烈酒,已经是半醉,随后他以剑代笔,在门口的大石头上雕了“好酒”两个字,然后化作一道金光,消失在天边。

  老板顿时大惊,拿起恶汉喝过的酒碗和酒坛一看,竟都变成了金子做的,他立刻跪拜在地,口中直呼“酒仙显灵!”

  靠着酒仙留下的金子和自己一手高超的酿酒技术,老板扩大了茶寮的规模,改成了酒楼,更名“酒仙居”,从此生意一直都很红火,就像冥冥中有神仙保佑一样。

  跟着白昊来的白景阳见所谓“好玩的地方”竟然就是酒仙居后,心里面顿时有些失望。

  这家酒楼他前几天早就跟老爹和哥哥们来过了,说实话,也就酒水不错,菜色实在是很一般。

  白景阳瞬间觉得有些兴趣缺缺。

  然而,白昊走进酒仙居后,没有带他坐下点菜,反而在和老板眼神示意过后,一路径直去了后面,来到一个花草包围中的小园子里,这里有假山有水,有竹亭,还有几张桌案,上面都放着文房四宝,看起来十分的清幽文雅。

  白景阳四处打量了一番,觉得这大概就是相当于古代的私人会所吧。

  “白昊兄,你终于来了!”竹亭里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带着一帮人热情地迎了过来。

  当他走下来,看到旁边的白景阳时,顿时眼前一亮,只见白衣少年鬓似刀裁,眉如墨画,光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让人有些挪不开双眼。

  “这,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西北神医白三公子吧?”

  见白景阳长得这样一副好相貌,纨绔们的兴致变得更高昂了。

  “对,这就是我小叔叔白景阳。”白昊立刻跟他们兴奋地介绍道,几人眼神对视,都悄悄流露出恶作剧般的神情。

  “景阳兄快来,看看我们刚做的诗如何?”纨绔们亲昵地招呼他。

  白景阳神色淡淡地跟他们走向竹亭,心里面有些后悔答应白昊出来了,这里什么好吃的都没有,他对酒水和吟诗作对又丝毫不感兴趣,总结一句话,简直就是无聊透顶。

  竹亭最中间的桌案上放着几首已经写完的诗,有些还墨迹未干,显然是刚做完不久。

  白景阳一眼扫过去,不禁挑了挑眉,勾唇露出了几分笑意。

  这几个纨绔倒是挺有意思,虽然不知道费尽心思请他来做什么,但一看就知道这些人不是什么喜欢读书的料,更别提每月举办诗会这种文雅之事了,现在装模作样摆了个出来,诗却竟然都是自己作的,不假于人手。

  这点倒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至于为什么没见到他们动笔的白景阳会如此笃定?因为桌案上除了压在最上面的几首外,底下的竟都是些淫诗艳词,遣词造句都异常的香艳。

  在这个时代,虽然会被视作下流,但要是能流传到千百年后,信息交流发达的未来,一定会被年轻人奉为小黄文开山鼻祖,句句被誉为经典的。

  白景阳暗笑了笑,正想将压在底下的文稿抽出来,锦衣纨绔却指着最上面的那首诗,夸赞道。

  “这首是我们上个月评出来的魁首,正是白昊兄之作。”

  白昊立刻挺了挺胸膛,有点像在小叔叔面前炫耀,等待他夸奖的意思。

  一听这话,白景阳下意识把视线从底下挪开,移到这一篇上来。

  没看两眼,他就皱起了眉头,说实话这首诗还没下面的小黄诗来的吸引他呢,通篇都是花啊草啊,红啊绿的,华丽辞藻堆砌,立意矫揉造作,完全就是在无病呻吟,根本就不像个大男人写的诗。

  就算是闺阁里的小姑娘,写出来的那种思慕爱恋小儿女情怀的诗都要比这首来得流畅自然,打动人心。

  白昊揉了揉鼻子,自夸道:“虽然我读书不够勤奋,但作诗还是挺有天赋的。”

  白景阳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毫不留情面道:“如果这就是你们诗会魁首的水平的话,我看我没有继续留下来的必要了。”

  白昊面色一僵:“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回应他的是白景阳一个略显嘲弄的表情,十分拉仇恨。

  身后那群纨绔们立刻为好友抱不平地起哄道:“白三公子真是直言不讳,既然你觉得我们魁首的诗不行,不如你亲自作一首给我们长长见识?”

  “对啊,您来作一首呗!”

  白景阳抬起下巴,对他们露出一个骄纵的表情:“就你们,还不配我亲自作诗,建议某些人提笔之前先拜读一下我大哥的诗作,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一堆华丽辞藻胡乱堆砌而成的算什么诗?”

  纨绔们不屑道:“你大哥又作过什么诗?真像你吹得那么厉害,拿出给我们见识见识呗。”

  白景阳一脸骄傲:“山藏居士的大名,你们不会都没听说过吧?”

  纨绔们顿时一片哗然,整个皇城,或者说市井巷尾,即使没读过书的人,也都听说过山藏居士。

  原因就是山藏居士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他的诗大气磅礴,文章精妙绝伦,更写得一手铁划银钩、力透纸背的好字,流传出去的墨宝被各方大儒争抢,竟炒出了一字千金的价格。

  曾有个卖糕饼的老婆婆因意外得到了他的一幅字,而发家致富,全家人都过上了富足的日子。

  因此,他的名声除了上流社会,在百姓中间也十分响亮,甚至带上了一点神话色彩,有些普通人也都幻想着哪天能天上掉馅饼,好运得到他一个字,从此跟糕饼婆婆一样,咸鱼大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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