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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普林斯女王_来杯麦酒【完结+番外】(91)

  第60章 麻瓜界的普林斯

  送走了汤姆·里德尔, 阿布拉克萨斯沉默了一会。

  他觉得, 可能未来的黑魔王也许没法逆转了——至少从目前来看如此, 现在他能做的, 大概只有尽量让马尔福家从漩涡里跳出来了吧。

  这件事怎么看都很困难。

  且不说以马尔福的境况,不管在哪一方都是想要争夺的对象, 只看现在魔法界众人眼里他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和汤姆·里德尔的关系……等等,汤姆·里德尔?!

  对了, 现在汤姆·里德尔还不是Lord Voldemort, 不是伏地魔,不是黑魔王,他还只是汤姆·里德尔而已!

  阿布拉克萨依稀记得,伏地魔活跃在魔法的时间差不多是在十年之后,也就是说, 汤姆是去游历了近十年的时间才回到伦敦并且以Lord Voldemort的名义行走在纯血贵族之间, 当然, 名字只是个代号,不少上层的贵族其实都知道他的本名是什么, 也知道他就是当年学院里那个优秀英俊的男孩。

  为什么后期食死徒会发展得那么迅速那么强大?

  若真要说, 伏地魔所凭仗的,食死徒所追随的, 不是汤姆·马沃罗·里德尔这个人究竟是谁——斯莱特林的后人又怎么样?要知道,有时候当传说中的家族出现在现实里,等待他们的并不全是拥护与鲜花,还有刀枪和炮弹的!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只有利益才是最真实的——这是贵族们默认的行事准则。他们愿意站在伏地魔身边,看重的不是他的从前、他的出生、他的来历,而是他的未来、他的力量、他的人格魅力。

  是的,人格魅力。

  阿布拉克萨想,不管是谁都得承认,在他还没有毁容,没有被魂器折磨得丧失理智之前,汤姆·里德尔的确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帅小伙儿,只要他愿意,很难有人不对他产生好感——恩,邓布利多除外。

  但并非每个人都是火眼金睛的邓布利多,贵族世家们看到的,在意的,是伏地魔究竟想要做什么,他们又能从中得到什么。

  “纯血至上”与其说是奋斗目标,不如说是一个幌子。

  如果真的只崇尚纯血,那巨人和狼人算什么?珍奇魔法动物吗?那可是比混血麻种们还要让巫师不齿的生物!

  汤姆·里德尔最先引起贵族们注意的,是他那卓绝的黑魔法,他所具有的强大力量让人对他另眼相看,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又算什么!莫芬·冈特不也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吗?还是最纯正最无瑕的血统,魔法界有谁鸟他了吗?正是昔日的汤姆·里德尔开创性地展示了黑魔法的强大力量,才使得诸多食死徒为之前仆后继,至死方休。

  斯莱特林,是崇尚力量和利益的学院。

  而食死徒,正好就是这两类人的组织。

  譬如那些因为崇拜伏地魔的力量而加入的人,就像不久之后出生的那位布莱克家的姑娘,依稀记得是叫做贝拉特里克斯?不就是死心塌地地敬仰着伏地魔吗?譬如另一类不满这个世界,觉得自己作为纯血贵族的利益被未来者、特别是血统不纯的外来者给侵占了,想要借着投靠伏地魔来获得更多利益的人,这一类人——阿布拉克萨斯忍不住想叹气,他想到了自己曾经的儿子卢修斯,那个傻小子不就是被布莱克家的纯血论给影响了吗?觉得自己作为纯血贵族就该高人一等,看不惯那些泥巴种巫师,觉得他们侵占了自己的利益,只想着纯血至上以获得更多的利益……

  阿布拉克萨斯觉得自己很失败,不管是作为爱人、丈夫还是父亲。

  作为爱人,他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作为丈夫,他的妻子爬上了别人的床,作为父亲,他的儿子三观都被扭曲了他竟然一无所察!

  伏地魔从小在孤儿院领域的生存法则不适用于巫师社会,暴力手段无法带来长治久安,反而令得人心惶惶,荣耀决斗只能存在于中世纪,时代在变化,他们却停留在原地,被时光给抛下了。

  好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只是,没有了爱拉·达戈尼特成为马尔福家的夫人,卢修斯·马尔福还会不会出现?

  阿布拉克萨斯难得的有些惆怅。

  但他毕竟不是个悲春伤秋的人,新生命就是新生命,没有了那个卢修斯,难道还不能有另一个卢修斯吗?这个世界的卢修斯一定会更优秀,更幸福,他会拥有父亲和母亲的疼爱,会快乐无忧的长大,因为他会有一对相爱的父母,而不是像那个世界,父母貌合神离,小小年纪就被丢给布莱克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长歪了。是的,他会给新的卢修斯一个新的人生——阿布拉克萨斯对此深信不疑。

  比起艾琳每每想到西弗勒斯·斯内普就悲痛愧疚的心情,阿布拉克萨斯的心无疑是大多了——或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

  午后的阳光微醺,金灿灿地洒了一地。

  蒸腾的热气让世界都有些扭曲。

  阿布拉克萨斯的脚步停在一家书店前。

  自从重生之后,他就经常来这家书店。

  一家麻瓜的书店。

  虽然阿布拉克萨斯对于麻瓜的认同度哪怕重获无数次也不可能达到邓布利多的高度,但现在的他至少能心平气和的说一句“麻瓜们的确很聪明,在某些方面甚至不亚于巫师”,这对于高傲的马尔福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甚至,他还亲口“建议”未来的黑魔王多读一读麻瓜的书——要是被其他贵族们知道了,一定会觉得马尔福是和韦斯莱一样自甘堕落的纯血叛徒吧?

  越过店门口青砖上那只瘫在地上吐舌头的大狗,阿布拉克萨斯走进店内。

  空气有点闷热。

  大概是人太多的原因。

  阿布拉克萨斯在来之前可没有想到这里竟然会有这么多的人。

  放眼望去全是人头……

  也怪这家书店里装了空调,今年的夏天特别热,对于7月平均温度只有22℃的伦敦,超过30摄氏度对于英国来说是很不正常的——空调这种东西,不需要的时候是浪费,需要的时候,没有就得急死了。

  这家书店很大,阿布拉克萨斯直接取了自己想要的几本书,走到收银台结账。

  站在他身前的是两位看起来像学生的女孩子。

  两人正在叨咕着新出炉的杂志。

  棕发女孩说,“你有看最新的《The Life》吗?”

  黑发女孩点头,“当然看了!我家里订了一年的呢——我妈妈也很喜欢!”

  “啊哈,她是喜欢那些衣服吗?我得说,那些衣服真的太漂亮了!”棕发女孩的眼睛亮亮的。

  阿布拉克萨斯也是做生意的,手下还有一间生产魔法布料的工厂,闻言便不自觉地打量了一眼棕发女孩身上的裙子,是一条很简单的裙子,材质——哎?是什么材质?麻瓜们的新布料?

  “我喜欢那些美食,”黑发女孩砸吧了一下嘴,“真希望有一天能吃遍全世界!”

  阿布拉克萨斯看了说话的女孩一眼,她的裙子倒是很普通的棉布裙,但仔细看看,却能看出她身上的棉布和普通的棉布不太一样,似乎在棉布上有一道涂层,看起来光滑柔软,隔得远远的都有一股凉凉的感觉,非常适合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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