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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同人)猫鼠恋事_半醒熊猫【完结+番外】(15)

  在我确认不是幻听以后,却莫名地一阵紧张:“为、为什么?”

  他把毯子裹得严严实实的,我的焦点就落在他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上了。

  看他平常健康阳光的样子,一般人可能不知道他近视还蛮严重的,估计没戴隐形眼镜的他现在也看不清我的表情。

  “你要是不过来,我就过去咯?”虽然是询问的口气,但动作丝毫没有犹豫,还没等我反应,他一下子就抱着毯子钻到我床上。

  “我晕,你到底想干嘛?”他鸠占鹊巢,还一点没有不好意思,往我这边拱了拱,让我不得不往床边挪。

  这时外面又一个炸雷,我明显感觉他的身体抖了一下。

  “你该不会……怕打雷吧?”

  罗宾的脸对着我胸口,看不清他什么表情,不过他一阵沉默。

  “你这么大的个子……”我无奈到都不知道该不该笑了。

  难怪上次下暴雨的时候,他死活都要留我在他家多玩会儿呢,害得我第二天迟到。

  “怎么还怕这个啊?”

  我有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而他也不知道是害怕还是不好意思,脸一直对着我胸口,这让脱得比较干净的我有点不自在了。于是我也慢慢滑下来和他面对面。

  罗宾的眼睛很漂亮,这是我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近视,聚焦不好,他眼睛里总像是在放电的感觉。而他现在正以流浪狗般的眼神看着我,我觉得有一股强烈的电流从瞳孔流进身体,起码有十万伏特!

  我连忙移开视线——这家伙是“皮卡丘”变的啊?

  “这个跟我小时候的阴影有关……”好半天,他才挤出这句话。

  “你小时候?该不会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踩草大盗’悄悄地摸进了我们罗小帅哥的房间,然后……”我逗他,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然后一棵幼苗就这样被摧残了,从此留下了心理阴影。哈哈。哎哟!”

  罗宾恼羞成怒地捶了我一拳,虽然力道不重,但我还是夸张地叫了出来。

  “你钻到我床上来还敢行凶!”说着我就要翻身起来跑到另一张床上去。

  但是我没有成功,因为一只手把我拉住了。“你听我说……”

  我知道罗宾的父母都是搞地质的,跟我父母很像,为了工作常常不在家,这可能也是让我们个性那么相似的原因吧。

  “我从小跟着我父母,几乎跑遍了中国最艰苦的地方。”

  我们俩面对面地侧卧着,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深入地触碰到罗宾的内心世界。

  “到了上学的年纪,爸妈不想我再跟着他们颠沛流离,于是把我寄养在好朋友家里。直到我小学二年级,他们才结束那一次的科考回家。”罗宾的表情很平静,并不像在讲一个痛苦的记忆。

  “那是我跟他们一起生活得最久的一段时间,那时候我真的很快乐。因为我也能像别的小朋友一样跟父母撒娇,星期天也能缠着父母带我出去玩……”罗宾嘴角微微扬起,我觉得那是发自内心的。

  “可是有一天……”他的视线穿过我,望向窗外的瓢泼大雨。“那天也下着这样的暴雨,我做完作业就早早地睡觉了。半夜一个炸雷把我惊醒,我发现我爸爸妈妈都不见了!”

  他说到这里有点激动,我想说些什么,但不知道如何开口。于是我拍拍他的手臂,表示安慰。

  “我当时很害怕,一边哭一边在家里找爸爸妈妈,可是家里每个角落都没有。”这时罗宾自嘲地笑了,我却笑不出来,看着他的样子让我心里一紧。

  “于是我就打开屋里所有的灯,像这样用毯子把自己裹着,缩在床角哭了一夜。”罗宾脸上的笑意更浓,但是我觉得那更像是哭。

  “后来呢?”

  “后来,第二天早上,爸爸那位朋友来家里接我。原来我爸妈接到临时任务,昨晚已经登上了去新疆的飞机。”现在我从罗宾脸上看到的是无奈。

  “你爸妈也是为了工作。”我实在是找不到其它什么话,我想如果换作是我这个脾气,肯定有得闹的。

  “嗯,我知道。只不过每次到这种天气,我心里就有点……好啦,我讲完了,你要笑就笑吧!”罗宾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这有什么好笑的?”我装出不以为然的样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嘛。放心吧,我不会笑你的!”

  “是吗?那你的弱点是什么?”

  “我?……保密!”我先是一愣,然后苦笑着说。

  “你娃太不耿直了嘛!”这是我意料之中的反应。

  “我可没说要和你交换秘密哈。”说出来就不能像现在这样了。

  “不公平!这个事我可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你是第一个!”

  “那你为什么想对我说?”

  “我也不知道,就、这么就说了……”我清楚地记得他这句模棱两可的话。“你不准告诉别人!”

  “看我心情吧,嘿嘿,以后你要多贿赂我啊!”

  “……”

  那晚我睡得特别香,我想罗宾也是,因为我是在外面四个人狂敲了十分钟的门之后才爬起来的。雨过天晴,又是一个好天气!我看着还在床上的罗宾,他蜷着身子,裹着毯子,睡相可爱极了。

  对!就像猫咪一样!

  番外4 亲吻

  我偶尔会有点后悔那么坦白地承认了喜欢猫猫,以至于他到现在还死不承认他也差不多是同时开始喜欢我的。

  记得有一次他照了半天镜子,一脸臭屁地问我喜欢他脸的哪里?我随口说:眼睛吧。

  其实,除了他浓密有型的眉毛、电力十足的眸子、高挺帅气的鼻梁、浅而可爱的酒涡……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嘴唇!

  他的唇厚厚的,有点微翘,算是性感吧。由于20岁才开始认真刮胡子,使得他嘴周围的皮肤比我的嫩上很多。说到这个,还有个小插曲。

  前年一起去旅游,某天早上morningkiss之后他捂着嘴一副被欺负的表情,用委屈的小眼神看着我。

  我纳闷,手一摸才发现是两天没刮胡子,冒出来的胡渣刮着他了。仔细看看,他也有,不过是软软的。于是我马上跑去花了几分钟刮干净再继续morningkiss。

  他的牙齿很白,完全可以拍牙膏广告。特别是在阳光下笑的时候,总让我觉得灿烂得像是他本身会发光。

  从他嘴里发出的声音很好听,略带磁性,但又不会低沉得像话剧演员的胸音那么夸张。我们能无话不说,是不是也有这个原因?

  这还让我起初一直觉得他唱歌会很好听。可是这个念头在我和他第一次去KTV之后就迅速灰飞烟灭了。套用一句白云大妈的话:“人家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啊!”

  不过五音不全的他居然会弹吉他,你说怪不怪?据说是老爸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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