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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同人)猫鼠恋事_半醒熊猫【完结+番外】(33)

  然而做了一回残忍的人,我自己心里却根本没有报复的快感,反而也挺难受的。

  壮男识趣地进了酒吧,留下我一个人在门口发呆。过了一会儿他又出来,说帮我点了杯酒,还说刚才算是帮了我的忙,赏脸喝一杯吧。

  天早就全黑了,酒吧里已经是人声鼎沸,我拿起那杯鸡尾酒,颜色挺漂亮的。他端起同样的一杯嘬了一大口。我小尝了一下,甜甜的,没什么酒味。

  壮男开始和我讲他这些年的艰辛:退伍下来找了个不错的工作,还有了个漂亮的女朋友,日子本来很幸福。可是没想到那个女人跟另外一个男人跑了,还带走了他所有的钱。他受了很大的打击,工作也丢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找了这么个看场子的工作。

  这前面都一切正常,说得我也对他挺同情的,可是当他说到“后来我发现我不可能再喜欢女人”的时候,我就知道有点不对劲了。

  他越说越激动,不知道是有了醉意还是怎样,他一个劲地往我身上粘,推都推不动。

  想夺门而出吧,他刚好挡在我和出口的必经之路上,瞧他这一身肉,肯定不会少于150斤,也不是轻易能推翻的。于是我借口去厕所,先离开他身边再说。

  坐着还不觉得,刚站起来一股沉重的感觉就涌上了脑袋,是有点醉了吗?我才喝了半杯没有酒味的鸡尾酒,不至于吧?

  我在洗手间里用冷水洗了个脸,勉强清醒了一点,然后打算尽快离开。

  出来的时候,我远远地看见壮男在往我的酒杯里放些什么,他动作很快,并且熟练地扶着杯底摇了摇里面的液体。杯中琥珀色的酒在灯光的映射下,透出妖艳的光。

  我绕过壮男准备直接出去。

  然而壮男发现了我,并且丝毫没有想让我走的意思,他还是用那样轻佻的口吻说:“你要走了?不多玩儿会儿?”

  我没理他,让我极力压制体内的冲动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这里是别人的地盘。

  可壮男仍然不依不饶,还拉住了我的胳膊,然后端起那杯加了“料”的酒。

  “那把这杯喝了再走吧?钱都付了,不喝浪费。”

  都到这份儿上了,你还想玩儿?好!我陪你!

  接过酒杯,我看着壮男眼睛里闪着龌龊的光,直接把杯中酒对着他脸泼了过去,浇熄了他的□□。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我没给他回答的机会,接着一脚踹在他胸口,他毫无悬念地被我踹翻在地。然后我把酒杯摔了过去,和他手中的酒杯一起跌得粉碎。

  周围人的人惊恐地迅速散开。

  壮男挣扎着爬起来,用手捂着胸口,不停喘着粗气,额头的青筋像小蛇一样夸张地突起。

  现在的我根本没办法控制力道。

  我转身想走,但壮男却并不甘心,他气疯了,抓起旁边桌上的一个啤酒瓶二话不说就朝我砸过来。我想躲,可是身体意外的沉重,于是只能伸出左手去挡。

  瓶子结结实实地砸在手上,我听到碎裂的声音,不知道是酒瓶还是手骨,反正是钻心地疼痛。我没有给他收回动作的机会,右手一拳狠狠地打在他的下巴上。

  现在吹个牛,我右拳在拳击机上可是经常得200分以上的,以前搏击教练有警告过我,说如果打到要害,可能会打死人。

  伴随着围观者的尖叫,壮男闷哼一声,身体往后仰倒,不过他抓住吧台没有倒下去。他整个左脸在肉眼可见的下迅速变青变肿,血迹也顺着嘴角流了下来,看起来既怪异又可笑。

  壮男手里的酒瓶碎成了只剩瓶嘴的玻璃碴子,红了眼的他操着尖锐的瓶嘴向我刺了过来。

  而我也已经快站不稳了,想闪是力不从心,所以我伸手去抓他手腕。

  他下了狠手,所以尽管我抓住他的手,也没能阻止他的势头。原本直刺我面门的玻璃碴子被我带得偏离方向,刺进了我的右下腹。

  不是很痛,至少没有比刚才酒瓶砸手痛,但我感觉这一下扎得很深。

  “杀人了!!”不知是男是女这样怪叫了一声,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整个酒吧都一片混乱。

  我没有和壮男拉开距离,反而更贴近他,这样能让他没那么快收回动作,然后对准他的小腹就是一膝盖。

  我还是太仁慈,如果这一顶对准的是他下面,我保证让他尝到真正蛋碎一地的滋味,以后都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他惨叫一声往下跪,我揪住他的头发,不让他完全落地。本想再给他一拳,但看着他那肿得夸张的脸,还是算了。因为左手也实在疼得厉害。

  一松手,他瘫倒在地上。

  跟着混乱的人流,我走出了酒吧。我腹部还插着那半截玻璃渣,我忍痛把它□□,血立刻跟着涌了出来。

  等疼痛把意识再次拉回身体的时候,我居然不知不觉走到了经常和罗宾一起打球的篮球场。

  倒坐在篮筐下,我看了一下伤口,血流了不少,把我白色的T恤染红了一大片,不过现在出血量好像少了。

  会不会失血过多死掉啊?算了,这样也好。好困,我想先睡一会儿。

  靠背球架闭上眼,我的脑子里却根本停不下来。一些莫名其妙、光怪陆离的画面跑马灯似的掠过,我混乱、迷幻,感觉脑子像要炸了。但是一个念头强烈而清晰,并且不可抑制地涌了出来——想见他!

  我知道我不可能有力气再走到他那里,所以我打开了手机QQ,把黑名单里的那个名字右放回了好友。

  我笑着回答他的验证问题:谁是篮球界的明日之星?罗宾。

  就在这时,QQ新信息响了起来,是梁军。

  “好久不见了,最近好吗?”

  “现在不好,呵呵。”

  “怎么了?”

  “刚和人打架,受了点伤。”

  “啊?!严不严重啊?”

  这时罗宾上线了,几乎在他头像亮起的一瞬间就发来了信息。

  “你在哪儿?”

  “陈浩南,你在哪儿?!”

  “说话!”

  他像连珠炮似的,根本不给我时间回话。而实际上我的手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几乎要握不住手机,也没办法回话。

  紧接着电话就打了进来,手机震动,我没能握住,它就掉落下去,磕到球架底座,弹得老远。我实在是没力气去捡了。

  算了,也算是见过他了。

  我觉得有点冷,身上黏糊糊的也让我很不舒服,所以我用最后一点力气脱掉衣服,摁在腹部出血的伤口上,意识却越来越远……

  醒来

  我听说人的嗅觉记忆比视觉记忆深刻得多,所以当这股熟悉而刺鼻的气味直冲鼻腔,把我从混沌中唤醒的时候,尽管还没睁开眼睛,我就知道了这是哪里——医院。

  放佛是传说中的鬼压床,恢复意识的我,身体还是不听指挥,连撑起眼皮都很困难。周围静悄悄的,只有滴滴的声音在有规律地跳动。

  过了感觉像一个世纪那么久的时间,其实也许不过几分钟,我终于睁开了眼睛。这里的确就是我们学校附属医院的病房,而我就躺在病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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