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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贤妻难为_山村漠漠【完结】(7)

  林忆昔踱了几步,停下,坚定的说:“传我的话下去,如今我管这件事,敢贪一个子,别管是谁,打四十板子发卖出去!若有不信的,尽管来试试!”

  她第一次管事,上上下下,怕是有不少人等着看笑话呢,这时候一定要强硬。

  林忆昔打算用这些钱,来一次大整修。

  崔夫人说王亭芳家的大大小小的事都知道,果然不虚。

  这简直是一部小百科全书好不好,对侯府的情况门儿清,哪院里有几个丫鬟,老爷小爷房里有几个小厮,甚至名字都能叫出来。办事也老练,一口唾沫一个钉,从不拖泥带水。

  有她在,办起事来方便多了。

  只要林忆昔给个方案,或说个大概轮廓,王亭芳家的准备能办的妥妥帖帖。

  林忆昔把花园子规划一新,哪要修剪,哪要移栽,哪要种上草坪,哪要留出一羊肠小径,何处需新建几个玲珑别致的景观,都一一在图纸上标注,看起来一目了然。然后又划出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选一个有经验的婆子负责,再配十个小厮修剪栽种树木,十个丫鬟修剪栽种花草,哪个区域出了问题就由哪个区域的人负责。林忆昔又另外拿出三十两银子,作为管理最佳区域的奖励。

  一时,婆子丫头小厮们干劲十足,恨不得日日守在自己那一块。

  林忆蓉几次想破坏,都没找到机会。。

  短短几天,王亭芳家的对自家大姑娘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

  原以为大姑娘是个娇贵不经事的,没想到如此精明强干,以前竟没看出来。

  真是眼拙啊眼拙!

  一日,见了林忆昔就说:“不瞒姑娘,之前太太一再叮嘱老奴‘你经的事多,姑娘有什么想不到的你提点着点,别让下人糊弄了她’的时候,我还在太太面前夸下海口,说定不让下人欺瞒了姑娘。如今看来,姑娘竟是事事想在老奴前面去了,真是羞死老奴了,羞死老奴了。”

  “王大娘严重了,我不过是指个方向,具体行动的,还不是您吗?”

  “哎呦,瞧姑娘说的,能指个方向就不错了。您是金贵身子,还能让您干?”

  林忆昔做什么,就一心扑在上面。若非慧香提醒,连理国公府赏花的事都忘了。

  这天,她精心打扮一番,上了翠幄青绸车,穿过两道街,拐了三个弯。

  然后,就不行了。

  尼玛,她晕车了!

  时速二十里的马车也能晕车,原主这是什么体质!

  难道以后只能坐轿子?

  “慧香慧香,我不行了……”林忆昔眉头紧皱,再颠下去她要吐了。

  “我就说姑娘不能做车吧,您偏要坐。幸好有轿子跟着,姑娘快下车换上轿子。”

  坐在轿子上,林忆昔很不开心。她从前坐一天一夜长途汽车都没事,怎么到了古代就摊上个晕车的体质。不能坐马车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以后都不能长途旅行、不能看祖国的大好河山!为什么?你见过坐着轿子走百八千里的吗?

  好容易到了理国公府,才发现——

  人家林黛玉根本没去!

  ☆、世态炎凉

  理国公府交往的多是“四王八公”之类的旧功勋派,因此,此次赏花,也多是这些府门里的女孩子。这些家族是曾经风光一时,但因不善子孙教育之法,传承几世之后,如今多因家中子弟不成材而渐趋没落。所谓堤内损失堤外补,男人们便把希望寄托在女孩子的身上,想尽办法攀龙附凤,以维持表面的光鲜。

  今日聚会的姑娘,林忆昔见过的没几个。

  花园子里已经摆了桌椅板凳,女孩子们三五成群凑在一起赏花。柳芙拉着她介绍给众人认识,无非是“这位是安平侯府的大姑娘,父亲在户部当差,兄长是四皇子伴读”之类的话。一圈介绍下来,林忆昔觉得自己都成香饽饽了,这些贵族姑娘们都很热情的找她搭话。

  之所以如此,林忆昔觉得除了自己爹的爵位官职比较高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大哥。

  正在议亲的两个皇子,在这些大家闺秀们眼中,就是明晃晃的两块肥肉。尤其是四皇子,据说生有异象,口里就含着一块金龙,有祥云悬于宫殿之上,三日方散,国师掐指一算:“此子命格尊贵,当有天下!”当时太上皇还没退位,他还不是皇子,而是皇孙。从小,太上皇就对这个孙子十分关注,接到宫里亲自抚养,教的都是帝王之术。当今圣上之所以能被太上皇选中继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生了一个好儿子。

  从前看红楼梦的时候林忆昔就想,贾宝玉生下来口里含着一块美玉,还到处宣扬,不怕引来朝廷的猜忌吗?对这些怪力乱神之事,历朝历代,皇家都是严厉打击的。隋朝时,一句“桃李子得天下”的歌谣,一个莫须有的梦,隋文帝就能将好几个李姓重臣满门抄斩。当时的隋朝统一不久,国力正盛,不是隋炀帝时候那般烽烟四起,还容不下这些事。

  现在才知道,人家皇室根本不担心,因为,人家有含着金龙出生的皇子。

  谁是正宗,还用比吗?

  ——

  荣国府只来了两位姑娘,即贾探春和薛宝钗。

  林忆昔看了她们一眼,果然如书中写的一般。

  贾探春生的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薛宝钗则脸若银盆,眼如水杏,肌肤莹润,颜若牡丹。见林忆昔看她,正和丫鬟嘀咕着什么的薛宝钗露齿一笑,起身笑意盈盈的走来,十分熟络地拉住林忆昔的手。

  “林姑娘,听她们说你前段时间病了,如今可大好了吧。”

  林忆昔道:“多谢关心,已经好了。”

  “宝姐姐!”突然一个声音插*进来,林忆昔和薛宝钗同时回头,只见贾探春甩着一条帕子走来,“我刚一见了林姑娘,就觉得十分亲切,偏林姑娘周围人多,插不进话。原想这等林姑娘闲了,找她说话呢,没想到倒让宝姐姐抢了先。”

  “三妹妹,你不和牛家姑娘掐花,跑这来做什么?”

  贾探春道:“掐了好些了,都在花篮子里,姐姐们要么?”

  二人同时摇头,贾探春又问:“姐姐们说什么话呢?”

  “薛妹妹正和我讨论胭脂呢。”林忆昔抬头,笑了笑。其实是薛宝钗正在强力推荐一种胭脂,说是祖上留下的配方,找最好的工人做的,比市面上卖的好,要送给她用。贾探春过来的时候,薛宝钗正拿着小瓷瓶往林忆昔手里递。

  林忆昔让丫鬟搬凳子给贾探春坐,并没有伸手去接薛宝钗的瓷瓶。

  她不喜欢往脸上涂胭脂,跟猴屁股似的,而且容易过敏,刚传来那几天脸总是痒,有时候还长红色的小点。古代的化妆品多含有重金属,用了对皮肤不好,林忆昔索性一点不用,每天自制一些天然面膜往脸上敷,才好了。

  贾探春看了一眼瓷瓶,道:“宝姐姐今儿好大方,都舍得把自己私藏拿出来了?”

  闻言,薛宝钗红了红脸,死死的咬着唇。这胭脂确实是她珍藏多年的心爱之物,统共也没剩下几瓶,姐妹们要了好几次她都没舍得给,自己不见外客的话,也舍不得用。今儿若不是为结交侯府嫡女,她断不会拿出来。林忆昔身为侯府嫡女,黄白之物自然不缺,贸然拿这些东西也不好。唯有投其所好,才不显得突兀。女孩儿都爱美,而且她看林忆昔不仅人生的美,皮肤也好,料想平时也十分注意保养。原想自己这胭脂一出,定能把她拿下,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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