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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队+复联)二号冬兵_裟池【完结】(9)

  ——还有尖锐的、令人牙酸的、金属间相互剐蹭的声音。

  乔觉得背上开始出汗。他扔了刀,冲过去,一把抓住巴恩斯的手腕,夺下那把沾血的水果刀。刀刃和瓷砖相互碰撞,跳跃着在狭小的厨房转了一圈,甩出血痕,又该死的回到他脚边。

  “你他妈的在做什么?!”乔觉得自己现在的脸色一定白得可怕,“这玩意儿和你的神经连着!”

  他仔细检查了那块可怜的皮肤,松了口气。除了贯穿出血并没有大问题。他第一次感谢这条胳膊不是简单的焊接,而是死死嵌进肩膀里。

  “乔,我不能····我不能是巴恩斯。”他用右手无力抓住乔的肩,绿眼睛里的光快要熄灭了,“他····史蒂夫···他是英雄,我···我只是九头蛇的资产···我·····”

  他缩回手,把整个人团起来,乔跪在他面前,却依然只能看见后脑勺。

  乔感觉心里被烫了一下。迅速的漫延出血泡。他不能把他拉开,只好穿过他的腿窝把人整个抱起来,穿过客厅,放在卧室那张床垫边,抖开毛毯搭在他没受伤的右肩上。

  “那不是你的错,巴基。不要把错揽在自己身上。”乔把沾着泥的工作靴踢掉,盘腿坐在床垫上。这张垫子很舒适,尽管刚买来时他和巴基躺上去都睡不着,他也依然喜欢。

  “史蒂夫首先是你的挚友,值得信任的战友,然后是美国队长。最后才是英雄。只有能力强大谈不上英雄,重要的是灵魂。是不是?我看介绍上说他以前很瘦小。”乔试图把话题变得不那么沉重。

  “·····我想起一些在布鲁克林的事,还有咆哮突击队。”巴恩斯闷闷的声音传来,“他····从来不知道跑。不管是布鲁克林的小个子还是美国队长。”

  “很好啊,那你得记下来,我下午给你买了新笔记本。”乔找到放医疗用品的箱子,熟练的给他包裹伤口。看样子巴基情绪已经稳定了。

  “···那些回忆,它一直在折磨我。”巴恩斯把头抬起了一点,眼睛湿漉漉的。

  “我没忘,也不能忘,我无法否认那就是我的过去。但我不会去想,去说。而你——你的过去是来自布鲁克林的巴恩斯中士。九头蛇就像系在你手腕上的风筝,你得解开它才能得到整片天空。”

  乔叹了口气,“不论其他人怎么恨我,我都原谅了以前的自己。也许会有人说我无耻,但我想活下去——这可是对命运下的战书。回头看看,我们已经走了很远的路。”

  他忽然想起自己对朗姆洛说过的话,于是他说:“巴基,你对我很重要,我很爱你。如果不是你和朗姆洛,我哪天崩溃了,很可能把自己和九头蛇一起炸上天。所以,当你觉得这个世界容不下你的时候,起码还有史蒂夫,还有我会爱你。好吗?”

  “史蒂夫还在冰里呢。”巴基用力撇嘴。

  “那等他出来,你可得好好嘲笑他不会用现代的东西。”

  巴基笑了,像那张照片上一样,温柔又鲜活。

  ——————

  在布加勒斯特的生活还不赖。

  算得上安逸的生活和美味的食物让巴基重了近二十磅,连带着乔的脸颊都圆了一圈。但两人都没有拉下训练,毕竟谁也无法预测九头蛇会不会找到这儿,或者在什么时候找到这儿。

  乔靠着能力在修理厂从学徒干起,巴基在工厂装卸货物。都是长时间戴手套也不会被怀疑的工作。他们赚的不多,不过也够两个人日常开销,时间长了还能存下一些。

  乔没有姓,但他对外称他和巴基是兄弟,毕竟同样都是棕发绿眼,总不能说他们是父子。邻居便都默认他姓巴恩斯。巴基知道了还笑着要他叫声哥哥听。

  “很久没人这么叫过我了。”他啃着火腿三明治说,“真怀念在布鲁克林的生活。”

  “是布鲁克林的生活还是布鲁克林的人?”乔一口气喝完了热牛奶。“那时候你一定很受欢迎。但是现在看上去挺落魄的,噢,落魄又邋遢。”

  “当然都想。我想史蒂夫,当他是布鲁克林小个子的时候他只有我。后来他是美国队长,数不清的女士们围在他身边。现在情况反了,我只有他和你。还有那家蛋糕店,我到现在也没想过起来它的名字。说不定它已经被别的什么取代了。”

  乔伸了个懒腰倚在靠背上:“听上去你对史蒂夫受欢迎这件事感到很失落嘛,怎么,他抢了你所有的小甜妞?”

  “当然不,这像是我会干的事。史蒂夫才不会呢。我只是,只是觉得失落而已。毕竟他以前总是和我一起。”

  “所以你爱他?”

  “噗——咳咳···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仅此而已。”巴基皱着眉把溅在领口的奶渍擦掉,真糟糕,这上面的咖啡印还在呢。“说起这个,朗姆洛联系你了吗?”

  真是糟糕的话题转移技术。乔翻了个白眼:“没有,大概他把我忘了。或者九头蛇发现他叛变,把他突突了。”

  “别这么想,他找过来需要时间。你只告诉他你会来罗马尼亚。”巴基伸长胳膊试图把乔三明治里的火腿叉走,“说不定这几天就会来呢。”

  但估计找过来也不大能认出来,他们现在整天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还有烂了洞的裤子和脱胶的靴子。浑身的泠冽气息也收敛,真的像两个勤奋工作,养活全家的兄弟俩一样。更别提乔还得为了更便宜的伙食去和商贩砍价。

  ——————

  朗姆洛三年后才找到他们,或者说,三年后才重新拥有让他独自外出而不被怀疑的信任。

  乔这天晚上到家的时间比平时晚了不少,巴基早早吃完饭,边吃水果边看电视,见他回来还调侃他维修的手艺太差,但很快就意识到他表情不对,立刻关了电视拉紧窗帘。

  “今天一直有人盯着我。”乔脸色阴沉,“我们得走了,起码不能在这儿打起来,他们一定有载具,我们得找到它·····”

  巴基没有异议:“我去拿枪。你去收拾背包。”

  他们从住下第一天就做好了离开的准备,几乎是在五分钟内就拿齐了所有必备品,乔轻轻掀开窗帘,把被日光晒的发黄的报纸揭开极小一个口观察着外面。

  “没有人·····”乔觉得极其不正常,“他们人数不可能很少,怎么可能藏的这么完美。”

  “有人上来了。”离门口较近的巴基忽然说,“听脚步只有一个人···是正常走路的力度。”

  “老天,我也听见了。”乔忽然放松了肩膀,“是朗姆洛,他的脚步声我绝不会听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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