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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黎曦式女主_祢鸢【完结+番外】(38)

  “好的,Licy。”琴把写在餐巾纸上的号码存进手机里。

  黎曦收好水笔,“琴,你拨打一下我的电话,看看号码输入错误了吗。”

  “哦,好的。”琴拨打了一下黎曦的号码,“我存对了吗?”

  黎曦看着屏幕亮起来的手机,抬手挂掉,“对了,这就是我的号码。”

  然后她存上琴的联系方式。

  “……”查尔斯默默扭头。

  看看这要电话号码的套路,得让多少汉子自惭形愧、甘拜下风?

  要是让斯科特·萨默斯知道自己的撩妹能力还比不上一个女人会是什么感想?

  ……

  按照找人的老方法,黎曦先找了龙岩最有可能待的几个地方,却半个熟悉的人影都没看见。

  她垂头丧气的穿过小巷,朝酒店的方向走去。

  当初和神矛局那边约定好,一个月之内找不到龙岩就用变种能力把他传送到自己身边。

  现在,就快到当初约定的一个月了。

  黎曦无声的叹了口气。

  让一个人代替另一个人消失七十年,那基本上是让那个人去死了。

  就算那个人没死,再次回来时也是垂垂老矣。

  让一个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代替一个不知道老成什么样子的人失踪,也不知道神经局怎么想的。

  “站住!把钱包还给我!”

  小巷那头传来两道不同的脚步声,从脚步声的轻重可以判断,两个人都是男人。

  其中一人的脚步声一脚轻一脚重,应该是腿不大利索,行动不方便。

  而另一个人应该正值青年,行动迅速,脚步声逼近的速度很快。

  黎曦淡淡的目光落在朝她跑来的两个男人身上,往墙边一靠,微微侧身,做了一个“让路”的姿势,纤长白皙的素手一下一下的抚摸着在她怀里睡觉的巴蒂。

  手里拽着一个男士公文包,跑在前面的青年见她这么识时务,便冷哼一声,加快了双臂和双腿摆动的速度。

  黎曦半垂着眼睫,余光里将青年的身影尽收眼中。

  她在青年和她擦身而过的时候抬脚,干脆利落把青年踹出好几米远。

  青年:“!”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到哪里去?

  被偷包的跛脚男人:“!”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看见了什么?

  黎曦走到青年身边,一脚踩在他的背脊上,从他手里夺过公文包,扔进跛脚男人的怀里,扯着嘴角开启嘲讽模式:“呵,像你这样连个包都抢不到的辣鸡为什么要做劫匪?你干脆退出劫匪界算了!省的以后别人在监狱里问起来‘你是犯了什么事被抓起来’的时候,只能回答‘我是因为抢劫……未遂’。”

  “……”青年痛苦的咳嗽几声。

  MMP。

  我没抢到钱包还不是都怪你!

  手忙脚乱接住包的男人:“……”

  EXM?现在见义勇为的英雄都是这种一言不合就灌毒鸡汤的画风吗?

  还是只有她是?

  黎曦因为没找到目标人物的原因,心情不太美丽,这会儿送上来一个出气筒,她当然不会客气。

  “现在做劫匪都不要门槛的吗?你简直拉低了整个劫匪界的智商和武力值!”

  黎曦碰到过的罪犯,不是颜值特高就是智商特高,再要不就是武力值特高和后台特大的那种,何时碰到过这种蠢得清新脱俗的智障?

  上次她在哥谭碰到的那群头套黑丝袜的抢劫犯,虽然也不符合以上几点,但是人家有自知之明啊,知道柿子挑软的捏。

  哪像这个智障,连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满脸不屑的黎曦完全忘记了,如果不是她出手,青年成功抢到包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被抢包的那个男人翻了翻包,确定没掉什么东西之后,对黎曦扬起一个感激的微笑,“谢谢你帮助我追回公文包,我叫约翰·华生。”

  黎曦看了看他此时站得笔直的双腿,又扫过他扔在一边的拐杖,眼里掠过一丝狐疑。

  他的腿瘸不是因为生理原因?

  那就是因为心理原因咯?

  因吹斯汀。

  “不客气,我叫Licy,你就叫我……”

  “嘿,姑娘,喜欢打人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请你放开你脚下的那位先生好吗?有什么事情不能坐下来喝杯咖啡,聊聊天,用文明一点、和谐一点、温柔一点的办法解决吗?为什么要动手动脚的?这太暴力了,不好,不好。还有那位先生,对,先生您别看了,就是您,站在地上的这位。您是路人还是当事者?如果是路人的话,您还是快点离开吧。如果是当事者,您和那位姑娘有关系还是躺在地上的那位先生有关系?”

  黎曦的自我介绍还没做完,一位穿着红色制服、荡着蛛丝、被称为“纽约好邻居”的超级英雄就落到屋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逼逼叨叨的打断了她的话。

  ……卧槽,这孩子的话痨程度都快赶上贱贱了!

  黎曦仰着脑袋对蜘蛛侠挑衅一笑,“如果我不放呢?蜘蛛侠先生又要怎样?对我不客气?说起来,先生你成年了吗?”看起来怎么一副瘦瘦小小的未成年少年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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