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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今天的我穿到了哪里_仟韶【完结+番外】(93)

  凌欢咔嚓咔嚓吃着块点心,看李寻欢看他三两下咽下去就接道:“你看你都邪祟入体了,还是无法相信鬼神之事?”

  他看林古立迟疑又道:“你没见过的不代表他不存在,圣人说鬼神之事敬而远之,这说明连圣人都相信鬼神之事是存在的。”凌欢喝口茶又拿了块玫瑰酥,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邪祟诞生于人类心中,存在于世间。但祂们一无意识二无力量并不会对人造成伤害。但是日久天长,祂们汇聚一处,逐渐生出意识与自我,这时候祂们拥有的力量可不是害几个人那么简单。我估计你这事只是个开始,后面因这事受伤的人会越来越多的。”

  林古立喃喃:“怎么会……”

  凌欢想了想又问,“你和你这位朋友相处多长时间了?”

  林古立想了下,“大概两个月左右。”

  凌欢皱起眉头,有些疑惑,“他给过你什么随身带着的东西吗?”

  “没有。”林古立摇头,问他,“是有什么问题吗?”

  凌欢挠挠头,百思不得其解,“这不应该啊……你和他相处两个月都没被邪气入侵?该是说你一身正气呢还是说你运气好,亦或者他能够掌控邪气的状况所以你早就被入侵了只是恰逢比斗的时候才发作?”

  林古立低着头,手慢慢抚上自己的胳膊。“他给的东西……伤,伤口算么?”

  凌欢愣了一下,忙不迭的跑到他身前,看他露出的胳膊,“算算算……应该说这东西比什么贴身首饰啊随身衣物啊好用多了,毕竟它深入人体好控制啊……”

  伤在手臂上,只浅浅的一道伤口,却有些狰狞。邪气早已散去,凌欢此时查看,那伤口没有丝毫不对的地方,看起来就像是道普通伤口,但这恰恰是最不对的地方。

  从林古立出现在大众眼中到现在一直是一个人,也就是说这伤至少也有二十几天将近一个月前,但是过了这么久这道伤口却没有丝毫愈合的征兆,还保持着受伤时新鲜的样子,皮肉外翻,能清晰地看到里面红色的肌理,偶尔有血丝微微渗透出来。

  “这是我来之前和他比试时不小心蹭到的……”

  “哪有那么多不小心。”凌欢拍拍他的脑袋,“不过是有意为之罢了。”

  “不过这么到伤口在手臂上你居然一直都没觉得不对劲?”

  林古立垂眸,没说话。

  凌欢蹲下来和他平视,“你现在相信我了吗?”

  林古立沉默良久,轻声道:“我会带你们去找他的,但是……如果他不是的话你们……”

  凌欢和李寻欢对视一眼,不由得笑了起来:“不会伤害他的,我们答应过你不是么。”

  据林古立所说,这位嫌疑人叫鹤丸国永,是个东瀛剑客,一头黑色短发,一袭黑衣飒爽,酷爱各种装饰品,自己配饰颇多不说还在身上挂了好多金色链子做装饰,衣服上金线勾勒出佩剑的刀纹。为人爽朗善言,风趣友善,气质高华,端的是贵气逼人——完全不像凌欢口中的邪祟。

  据说彼时鹤丸国永远渡重洋来到中原与人比试,却不敌对手受伤后晕倒在路边被林古立的师傅捡回去好生将养了一段时日才醒了过来。鹤丸国永生性乐观开朗,擅长与人沟通相处,不过短短数日便将那个村落所有人的好感刷了上去,收获了人们的喜爱与信任。村里人都很喜欢他,也喜欢聆听他说那些来自外界的传奇故事,他也乐于分享。

  再后来就发生了林古立未婚妻事件。

  李寻欢撑开扇子,轻轻摇着,发丝也随之飘荡。“我从未见过也从未得罪过名为鹤丸国永的人为何他会针对我……”

  凌欢灵光一闪,“如果鹤丸国永真是邪祟的话那被他针对的你难道你就是命运之子?”

  李寻欢摇着扇子看他,完全不想接下这个一听就羞耻到不行的称号。

  凌欢兴奋起来,“如果你是的话那就太好了,我就不用跑出去漫无目的地找所谓的命运之子了。”

  李寻欢摇头,他可没觉得自己哪里得到过上天的眷顾,也不觉得自已有哪一点能称得上是命运之子:“你想太多这估计是巧合。”

  凌欢也无奈,他也觉得巧合的可能性更大,但还是抱着希望。

  李寻欢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沢田纲吉那般特殊,一点也不倒霉,也不像黑子哲也一样拥有特殊的才能,反而人中龙凤那般出众,文,是公认的探花,武,高居兵器谱前三,更是人生赢家一般有房有车(马车?)还有青梅竹马貌美如花的未婚妻。

  日落月升,房间内昏黄的烛光亮了起来,三人讨论许久也没什么结果,决定等林古立身体好一点再和他一起上路去到林古立的故乡找那位鹤丸国永。

  只希望他们来得及,只希望他还没有离开那个村落。

  作者有话要说:

  鹤丸国永——刀剑乱舞角色,蠢作者锻到的第一把稀有刀_(:зゝ∠)_

  第45章 那把放荡不羁爱自由的

  茫茫人海中要找一个行踪不定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凌欢三人日夜兼程赶到了济南,只求能在这针汇入大海之前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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