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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红楼之不要拦着我上进_糯米水晶糕【完结+番外】(296)

  这样的一两分不舒服,在次日宝玉来老祖宗处请安的时候也烟消云散了。

  …………………………

  宝玉作为传言的当事人,并不和一般人人那样是最后才知道的。因为从江苏带回来的赤儿等小丫鬟长得就是一副憨厚的样子,四处走动起来,反而最容易听得小道消息,比宝玉身边的六个月要不惹人防备多了。

  便是赤儿听得一耳朵,在当晚就悄悄告诉一月姐姐,院子里有传宝二爷白天里出去胡搞了,连衣裳都弄脏,换了一套才回来。

  一月听到这样的话,又气又羞:这事儿,且不说是假的。若是真的,老太太和太太指定就要拿自己和二月发作了(虽然宝二爷允了以后自己二人婚配的事儿,但是钱嬷嬷也嘱咐了,这事儿不要声张,所以荣国府上下都觉得自己和二月被宝玉收房是早晚的事儿);当然,一月绝对相信这事是假的,有人造谣!宝二爷不是这样的人。

  于是她当晚就和二月查起了这事儿,查到源头竟然是五月、六月嘴巴不牢,顿时就发了一通火,把四五六月吓得如鹌鹑一般,再接着,她们也不敢擅专,于是报给钱嬷嬷。

  钱嬷嬷皱了皱眉,又在次日一大早报给宝玉。

  宝玉虽然觉得这样的传言于自己名声其实没什么影响——清者自清。但是此事说明自己常年在江苏,院子里的丫鬟婆子规矩却是松懈了,很应该敲打。遂叫钱嬷嬷带着一二月在年前好好肃清一下院子的风气,凡是有嚼舌头的,一概不轻饶。

  五月、六月算是惨了,被罚月钱不说,还写了宝二爷特意要求的“检讨书”,并张贴在她俩的屋子门口——这是多么丢面子的事情啊,自宝二爷七岁多搬到前院来,定下检讨书的规矩之后,这还是头一回有二等的丫鬟犯了错被罚。一时间,宝玉院子里人人引以为戒,此为后话。先说回黛玉消气的过程。

  ……

  “这么说,二哥哥昨日是买下了一只猫熊?给它洗澡的时候弄脏了衣裳……哦,可是这猫熊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贾母处,现在只有探春、惜春、黛玉、宝钗并史湘云。开口提问的是史湘云,而宝钗则是略有不自在地低垂了眼睑。

  黛玉惊奇地睁大双眼看向宝玉:“这猫熊……可是《史记·五帝记》、《尚书》和《诗经》中都多记载的貔貅?”

  宝玉点点头:“是了,貔貅皮在千年前是进贡的珍品。当时的人们希望军中勇士像貔貅一样勇敢,连军队打仗时都打着‘貔’和‘貅’的旗号,以震军威。几百年后,也叫貘、食铁兽、竹熊或者猫熊。”

  黛玉听得自己考据之后,宝玉给出了更详尽的解释,还含笑看着自己,顿时面上飞红——其实宝玉只是单纯欣赏博学多才的才女林妹妹……

  几个小姑娘没注意黛玉的羞涩,顿时来了兴致,探春连连追问:“林姐姐还在哪些书上瞧见过猫熊的记载?”语气中不乏佩服的意思。

  既然三姐姐主动去‘讨好’她未来的嫂子林姐姐了,史湘云便不甘示弱地转头问宝钗:“宝姐姐也知道猫熊,对吧?”

  宝钗笑笑:“《山海经》中也有记载,巴蜀之地有猛兽,名‘貘’,头部和身体毛色黑白相间分明,但黑非纯黑,白也不是纯白,而是黑中透褐,白中带黄。此兽牙齿锋利,能够嚼食铜铁,古人便把它们叫成‘食铁兽’。”

  “宝姐姐此言差矣,猫熊并不是猛兽。西晋人把猫熊叫‘驺虞’,认为驺虞只吃竹子,不会伤害其他动物,所以把它当成象征睦邻友好的益兽。在两军交战的中途,如果一方高举写着‘驺虞’字样的大旗,就是代表求和、停战。后来因为它性情温和,多被捕捉,自前朝起,就越发罕见了,后来竟是有许多巴蜀之人都未见过,只看过其肖像。”黛玉细声细气地又添了几句。

  史湘云才听完宝姐姐说猫熊是猛兽,正在点头呢,就听林姐姐反驳说猫熊是善兽,顿时鼓起了脸,不依不饶地问:“二哥哥,你见到了活的猫熊了,你说,它是不是猛兽?”

  宝玉在一旁摸了摸鼻子:这……明明林妹妹说话斯斯文文的,怎么我就从里头听出了火药味呢?不过史家妹妹的明火我是听出来了……

  即便这样,宝玉还是装作听不懂的样子,一本正经地回答:“但凡是兽,总有兽/性,触其逆鳞总会惹得它以命相搏的,不是还有俚语说‘兔子急了也咬人’么?可见不能将所有动物一律以凶、善区分,当视情况而定。”

  湘云瘪瘪嘴:没意思,二哥哥年岁大了,越发像个老夫子,说话也是中庸而已,太没意思了。

  坐在上头的贾母把下面小儿女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在她看来,这样言语的争锋相对都只是小儿科罢了,关起门来,无伤大雅,只要对外不传出不睦的传言就好了。譬如说……

  …………………………

  回到梨香院,薛姨妈见宝钗似有不快,于是关心地问:“我的儿,你这是怎么啦?”

  宝钗叹了一口气:“妈,咱们还要在荣国府住下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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