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_二月萧瑟【完结】(262)

  慕斯瞪着他的背影,准备紧跟着潇洒离开,又觉得这种做法有些没有礼貌。

  水龙却顺手买了单,说一起回去。

  一起回家?

  男人说这种话自然有送女人回家的意味。

  “不用送我回家。我很强的,happy。不是离不得男人保护的小女生。”慕斯简单说了一句,准备转身。

  “我没说送你回家啊。”

  慕斯脚步微微一停,暗笑这一遭自己还真是自以为是。

  “其实是这样的。我很娇弱,需要madam你的护送。”

  水龙的声音依旧很温柔,但这番话在慕斯听来简直是晴天霹雳。

  娇弱?

  水龙你也有脸用这两个字形容自己?!

  当初是哪个“娇弱”的男人在泰国把别人给生生拆了?!

  关于那件事,幸好中国地大物博,厉害的医生也不少,总算在大陆找了一个老医生将那个白人的骨头给接好,要不慕斯不抓水龙进去蹲几天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而现在,这个把别人生生拆了的男人竟然开始装柔弱?!

  看来,有必要提醒一下这个大恶魔过去的所作所为了。

  慕斯清了清嗓子,“之前是谁在泰国将人给拆了?”

  水龙睁大眼,一脸惊愕,“慕斯,原来你这么厉害啊!看来我选择你是没有错的!送我回家吧。”

  慕斯:“蹭鼻子上脸也不是你这种啊……而且……你没车吗?别急着否定!我看见你的车钥匙了,和家门钥匙串在一起的!”

  水龙一脸无辜,“可之前我的钥匙落进洗手间的坑道了。”

  “happy……你当我没上过洗手间不知道这里使用的是抽水马桶啊!”

  水龙看起来更无辜,“真是不小心落进去了。要不,madam去找找?”

  “我……你一个大男人自己不能回家吗!还担心遇见色狼啊!”

  皱眉,水龙沉思道,“之前在泰国被抢走的似乎是我吧?”

  慕斯:“……”= =|||

  古人云,当一个人决定不要脸的时候,你就没必要和他争了……

  一起回家。

  途中,慕斯也想欺负一下水龙一泄心头之愤,但似乎……

  段位不够……

  通过武力解决一切纠纷吧,对方又不经打。

  罢了。

  做一次好人,送“娇弱”的某人回家好了。

  但她绝不要主动和他说话!

  有了这样的念头,一路上气氛沉闷也是理所应当。

  水龙主动提起慕斯手中的案子,试图打破这种氛围。

  “阿强说死者的母亲只是通过头发和纹身来确定当初伤害自己女儿的人,你怎确定死者的母亲就没有弄错?”水龙问。

  龙王社能确定杨柏掺和了这件事自然有自己的门路。藏在白虎会的龙王社线人亲眼看见杨柏将蓝蓝从家中带出来清洗身上的证据。

  就算杨柏不是加害者,也一定脱不了干系。

  但慕斯又怎么会因为这种小小的“证据”加入这种危险的调查?

  真像黑龙说的,因为头发和纹身?

  地龙那家伙在遇见宁柠前有段时间不也一个月换三次发色?赤橙黄绿青蓝紫玩了个遍,最后才决定用金色?

  发色不应该是固定的选项,余琴只通过这两点,凭什么确定?

  若是证据只有这两点,就算捉了人也判不了刑。

  而慕斯绝不是冒冒失失的人。

  水龙很好奇。

  对他的好奇,慕斯却回答,“其实我不是很确定啦!”

  水龙有些无语,又有些愤怒,气慕斯因为这么点在法庭上什么都算不上的证据招惹那位麻烦的克叔。气过后,却又笑了。

  不这样,也就不像慕斯了。

  “那你怎么非要查这件案子?”

  挠挠头,慕斯思索很久,却给不出一个答案。

  大概只是因为想要做而已。

  “大概,只是因为想查。因为无法容忍那种人不被捉拿归案,只是因为这个。”

  只要有一点儿机会,就要查到底。

  就要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

  警察难道不应该是这样的一种存在?

  水龙没有回答,想要给出一个赞许的微笑,嘴角却似有千斤之重。

  慕斯的话让他想到了自己。

  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是吗?

  只要有一点儿机会?

  水龙长时间不出声,本打算一整晚都保持冷酷,绝不要主动说话的慕斯开始不安了,偷偷看了眼,却见水龙的视线落在灯色迷蒙的路灯上,凝视着围绕着路灯扑闪起舞的飞蛾。

  水龙忽然开口,“古来极有飞蛾扑火的说法,然而这个时代,却没有那么多的火让飞蛾扑扇双翅。于是,飞蛾迷恋上的路灯的光华,误以为那是一团热情的火焰。”

  他的声音一直很温柔,说这种话的时候,就像悲情电影的旁白。慕斯手微微握拳,又慢慢松开,只是安静听着。

  “人啊,其实和飞蛾差不多,明明不是炫眼的火,却因为一丝温热,不顾一切扑了上去。人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

  “不愧是医生啊,看谁都是‘生物’。”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