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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_二月萧瑟【完结】(416)

  “你真以为自己再给中文系上课啊?”火龙率先翻了个白眼。“我说的是大家最近使用的‘艹’头!这个草头中央多了一根竖线!”

  慕斯赶紧打圆场,“即是说是和这个‘卅’有关的字。”这样的字应该不多。

  风龙扶了扶眼镜,“或者说,只有一个。”

  带。

  宁柠赶紧举手,“已经确定是‘带’字了?那后面的‘晚期穿了裙子’还怎么理解?”

  “只要确定前一部分就能够找到暗语想要表示的字。后面其实不重要。但我想,最有可能是这样,你们看,‘草’的下面是 ‘早’,对吧?‘晚期’大概是换掉‘早’的意思。而‘裙子’,简体字的‘巾’有布料的含义,就是裙子了。似乎可以这样解释。虽然解释不全,但我认为,第一句暗语想要表达的就是‘带’。”

  大家暂时没有别的异议。

  火龙便特意看向风龙,“哟呵呵呵呵~~~~~~是谁说这字谜是从诞生就没有智商的东西啊?说这种话的人自己才没有智商吧?”

  风龙还是一脸嫌弃,一脸似乎感觉自己受到了最无情的嘲弄的表情。

  “那么,请问比‘世界级语言大师’还要厉害的人,‘宝不在家还丢了一条腿’?从构字法上看只可以解释一半。”

  火龙点点头,“对有‘深度’【重音】的你来说,的确只能解释一半,因为你有‘深度’【重音】啊!但幸好,我不是‘世界级语言大师’【重音】。我着重的是语言的‘广度’【重音】!”

  慕斯:“……”= =|||

  这气氛……

  瞅瞅水龙,她很意外的发现,水龙面上虽然也是笑,但和之前相比,似乎在强忍着就要笑出声来。她喜欢水龙这幅样子。

  故作镇定,看似正经。

  而人,总是愿意和能让自己快乐的人在一起。

  火龙开始了解释。

  首先,是“宝不在家”。

  “家”和“宝”字的偏旁相同,都是宝盖头。宝不在家,应该是说去掉宝盖头。剩下一个字,“玉”。

  “带玉?”慕斯一脸茫然,应该是“黛玉”吧?

  所以火龙才说是弄错字了?

  火龙摇头,“不,应该是‘王’,注意后一句话是‘去了腿’,‘去了腿’。”

  一直环着宁柠的腰将下巴搁在她肩上的地龙忽然开口插话。“玉去了腿就变成‘王’?所以那个点其实是男人的第三条腿吧?”

  众人:“……”= =

  宁柠狠狠一脚踩了下去!

  地龙脸色一变,不说话,抱紧宁柠,继续当低头族帮着宁柠打游戏。

  轻咳一声,略有些尴尬的慕斯低声说,“但是,似乎能去的只有这个点了。只丢了一条腿,去掉‘玉’字其他任何地方都说不通。”

  但是,“带王”?

  什么意思?

  姓“带”的王?

  火龙嘻嘻一笑,“所以我说,这其实是写信的人写了一个错别字。他想要表达的,应该是这个。”

  他在纸上写了两个字“大王”。

  根据现代汉语,这个词可以读作dà wáng,也可以读作dài wang。

  “读作dà wáng的时候是对国君与诸侯王的尊称。但读作dài wang,却是打家劫舍的劫匪、土匪的意思!所以,这整个暗语应该是这个意思——我是土匪,把钱交出来!!”

  众人:“……”= =|||

  火龙一脸得意,“没错!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我说这其实是个不小心写错字了的字谜。”

  风龙抚了抚眼镜,“我认为,参与这次的解密活动,真的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起身。

  走人。

  “拜拜~~没能解答没有任何智商的字谜的世界级语言大师~~~你回家找你主人去啦~~~记得抱着主人的膝盖哭鼻子喔~~~”

  风龙扭头,镜片上闪过一道精光!

  慕斯有种不祥的预感……

  但火龙却丝毫不在意。

  认识了这么多年终于将风龙踩在脚下,他的兴奋溢于言表,一把抓起慕斯的手,“走吧,抓人去!这个发音不是香港人的习惯,所以,犯人应该是大陆人!”

  慕斯却摇摇头,“不一定。”

  她指了指宁柠,“信是写给她的。”

  依照宁柠的档案记录,她出生在香港,之后有很长的时间再美国和大陆生活。“我认为犯人应该是为了让她看明白才写了这样古怪的一封信。”

  ——

  之前火龙说,因为之前蓝蓝的事情,宁柠的花店时常招来好事者,甚至有人出于好奇调查她,还查到了她不是在香港长大,而是在美国长大的。

  “所以,选择了简体字,因为现在中国大陆使用简体字,香港、台湾、澳门使用繁体字。”

  “那为什么会找上我?”宁柠问。

  慕斯想了想,应该还是因为蓝蓝的案子,宁柠的花店不小心被大众所得知。根据慕斯的推断,因这件事盯上宁柠的,不止好事者和吃瓜群众,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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