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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Family Matters_楚国国君【完结+番外】(16)

  知道归知道,但是迪克还是忍不住借着讲义的掩饰打了一个呵欠。

  结束这些讲习课程,还有实践操作的训练(这部分迪克不怎么担心),通通搞定之后他就是一名正式的警员了。他有执法的公权力,不需要像担任罗宾时那样,明明所做的事情都是为了城市的安全还有伸张正义,却只能遮遮掩掩躲在面具和假身份之下。因为严格说起来他所做的事情——伤害、侵入住宅、破坏电磁纪录等等族繁不及备载的“侦探”行为,通通都是违法的。

  这也是为什么布鲁斯这么珍惜詹姆斯高登这个合作对象。

  要是没有高登局长帮忙把蝙蝠侠和罗宾找到的证据“洗白”了,别说把黑帮头子送进监狱,就连警局的审讯室他们都坐不满24小时。

  但是成为警察之后就不一样了!他不需要等到夜幕降临,单纯的当“迪克”也可以站在阳光之下帮助民众。(当然他也不打算放弃“夜班”工作,但是他可以两份工作相辅相成嘛!)他新的英雄身份“夜翼”最近在布鲁德海文露了几次脸,解决了几件不怎么扎眼的小案件。

  他原本以为布鲁斯收到消息之后会立刻空降到布鲁德海文“教育”自己,但是这段期间布鲁斯安静的出奇。迪克很快就排除了布鲁斯不知道新义警“夜翼”真实身份这一点。拜托,那个人可是蝙蝠侠——世界第一侦探!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布鲁斯明明知道自己就在布鲁德海文,也知道自己用夜翼的身份单独行动,仍旧选择了冷处理这条路。

  他还能说什么,这很布鲁斯。

  唯一的不同是这一回迪克不会主动低头去和那个沟通障碍末期的家伙和解,布鲁斯有什么不满想要指着他的鼻子痛骂也好,对他的脸上来一巴掌也行——自己过来当面说。迪克不介意跟他来一场全世界最长的冷战。

  没错,迪克!没人归定所有人都必须迁就布鲁斯!你得有骨气点,虽然很对不起阿福,但这是男子汉一生一次的坚持,雄起吧夜翼——

  “让我们拿上个礼拜,蝙蝠侠与罗宾在哥谭市银行抢案的行为来举个例子……”

  迪克机械地放下讲义,抬头木然地看着台上讲师在荧幕上打出的哥谭日报头条:《双面人攻击哥坛银行,活力双雄成功拯救15名人质》而照片上的神奇小子罗宾侧身对着镜头打倒持械歹徒,底下的小字注解:《神奇小子2.0——他是谁?》

  偷偷拿起手机打开推特,迪克熟门熟路的找到了名为“罗宾观测站”的推主,开始快速的浏览“罗宾”在哥谭市的动态。这种观察义警动态的推特,还是他和少年泰坦的伙伴们混在一起的时候发现的,一开始是因为闪电小子和快手在比较谁的粉丝比较多,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被一句:“不然你去看看罗宾的,人家有真本事的从来不多话!”给拉进了新世界中。

  那时候他才知道还有这种推主,配合粉丝积极回报“在XX路上捕获野生OO侠”附上照片或者短短几秒的录影,俨然是另一种追踪手法!虽然粗糙,但是如果被有心人士推敲的话,他们的身份……啊,不过这个粉丝量还是令人有点小骄傲呢!哎呦,这个小姐姐喜欢他新发型呢!

  咳,让回忆先打住,迪克快速的将页面滚动到他决心告别罗宾,离开高谭的那段时间。罗宾观测站上维持了好一阵子的空白,多得是粉丝在质疑他是不是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受了重伤还是更惨,已经蒙主恩召。但是这段空白并没有一直维持下去,“新罗宾”很快就被拍到跟着蝙蝠侠在哥谭行动。

  这个新罗宾刚刚出现的时候,还有人以为是他回归了,满满的都是刷“欢迎罗宾回归哥谭”的留言。但是不到一个月就开始有人发现这个人并不是他,而从粉丝的眼里看起来,这个罗宾比起迪克更暴力,嘴更欠抽(什么叫“更”欠抽,他的双关语笑话超有格调的好不好!),甚至有自称有30年武馆经验的网友留言声称这个新罗宾之前绝对没有受过系统化的训练,绝对的素人罗宾。

  哈哈哈,太好了,看起来布鲁斯没有又从哪个马戏团捡小助手回家呢。他可以放心的继续维持格雷森的男子汉尊严……个鬼啊!

  让雄起见鬼去吧,他要回哥谭,今天就走!

  ***

  一开始的时候,犯罪巷指的是多年前哥谭慈善名流韦恩夫妇被枪杀的那条暗巷,但是对现在的哥谭市民来说犯罪巷是以那条臭名昭著的小巷开始向外延伸,包含了附近好几个街区的范围。这里是哥坛的下等人垃圾场,流浪汉、毒虫、廉价的性工作者还有恶质皮条客聚集的地方。可以说这里就连黑帮都不屑一顾,没有半点经济价值。

  但是对杰森来说,这里是他的根源。是一切开始的地方。

  所以他才会在这里调查没有人要多看一眼的案子,因为这些哪怕在他眼里都可疑的不得了的命案,在其他人看来竟然是一翻两瞪眼的动物袭击。倒不是说杰森想要谴责高登办事不力,毕竟那些尸体会被抬出来还是因为尸臭让邻居受不了才通报警方,从那些面目全非的尸体上勉强辨认出了动物撕咬的痕迹,除此之外没有证据或者证人可以证明曾经有可疑人物袭击了死者。

  最终就连高登也只能摇头叹息,不幸的事总是发生在最可怜的人们身上,愿他们的灵魂安息,阿门。

  杰森不这么认为。第一,他就没在犯罪巷见过可以把人直接咬死的狗。拜托,狗也要讨生活的好吗!在犯罪巷这种翻垃圾桶都翻不到食物的鬼地方,狗都不想来。第二,死掉的那些人——妓女、药头还有一个包租婆,都是犯罪巷数一数二讨人厌的家伙。那种“列举三个你在社区里最讨厌的人”里绝对会上榜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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