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清越一拳要往王怜花眼睛上招呼,被已经有了经验的王怜花灵巧躲过。
他小声喃了一句,“还好轻功没有退步。”
少年羞红了一张脸,连忙摆手道:“我、我,我叫李恩懿,初来此地人生地不熟,看到姑娘穿着打扮和背的武器特别像我家乡另一个门派的,我还以为她是那个门派中的人。”
崔清越道:“你说的另一个门派叫什么名字?”
少年道:“那个门派名叫长歌,他们经常穿着一身缥色的衣裙,武器是一把造型奇特的琴,琴中还藏着一把剑。”
他罗里吧嗦的说了一大堆,怕他们不明白还手舞足蹈比划给他们看。
崔清越隐晦的听到少年身上传来的咕噜声,他立马不好意思的捂着肚子委屈道:“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对不起,认错人了。”
他有点羞涩的转头走,高高的马尾随着他的低头竖了起来,还有好几缕头发不和谐的撬了起来,连他身后背着的长.枪的穗子都透露出一股萎靡不振的感觉。
崔清越问王怜花道:“有钱吗?”
王怜花挑眉道:“你觉得呢。”
她觉得应该很有钱。
李恩懿鼓着脸拍了下自己的脑袋,“丢死人了。”
他两只手扒拉了一下眼睛和脸,吓坏了路过的小孩子,小朋友哇哇大叫跑到了父母旁边。
小孩哭的他也想哭了。
突然从唐朝来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熟悉的人,他问了好几次,连天策府似乎都不存在了。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疑似长歌的小姐姐,可他身边还跟着一看就不是好人的男人。
他,李恩懿,简直太难了。
他叹口气,把怀里的信掏出来,脸上是不符合年纪的成熟,这封信上沾满了鲜红的血迹,信封上的字迹铿锵有力,开阔豪迈。
师傅把信交给他后,就一个人带着大部队继续抵御少帅军,而他则带着一只小部队打算出其不意的去后方烧毁他们的粮草。
明明应该是隐秘的行动,可他们半路却被魔门设伏,全军覆没。
最后剩他一个人浴血奋战,最终体力不支,可一道突如其来的银光闪过,他昏了过去,等他醒来就来了这里。
他通过旁人的只言片语知道,这里已经不是他所处的朝代了,当他问起唐朝时,却得到了一个他不能接受的事实。
唐朝早就不存在了。
他年纪轻轻就随着师父四处征战,他以为他看惯了生死,就应该不会惧怕离别。
可离别到来之时,他却没他自己想象的那般坚强。
“你等等。”崔清越叫住了他。
他猛地转头指着自己,眼睛亮闪闪的,“小姐姐,你在叫我吗?”
“嗯。你不是三天没吃饭吗?我请你吃饭。”崔清越道。
王怜花眉都皱成了一团,根据他对她的了解,她可不是这么大方的人。
他眼睛微咪,带着杀气的看着李恩懿,道:“你莫不是看上这傻小子了。”
崔清越无语道:“你能不能想法干净些。”
王怜花捂着心口道:“你、你,你这个喜新厌旧的人,当初说我纯洁善良,遇到更年轻的人,就说我不纯洁了。”
“我们走吧。”崔清越淡淡道了句。
李恩懿跟上她,还不停的往后看,“丢下他吗?”
崔清越道:“不用急,他自己演够了就会跟上来的,而且丢下他的话,等会谁付钱。”
三合楼。
李恩懿好奇的四处张望,饭菜的香气一缕缕顺着他的鼻子飘进他的胃里。
三合楼不像外面的小饭馆,嘈杂吵闹,这里的环境清幽,里面的摆设也是透露出一股浓浓的雅致之意。
一进门就能看到那块众多文人才子挥毫的墙壁,这道墙壁是三合楼吸引许多文人墨客的重要因素,一些文名天下的诗人都在这里提过词。
最近这壁墙上多了一首词,是掌柜特地从沈园拓印来的。
墙壁下许多文人喃喃念着,“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
鼓掌声响起,“好一首钗头凤,好一个痴情人。”
崔清越低眉,嘲讽道:“的确是个‘痴情人’。”
在前妻已经嫁人,还传出这样一首缅怀两人感情的诗。这诗一出,只可惜那位前妻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可真是好一个“痴情人”,感动了自己,伤害的是别人。
一位小二低头恭敬道:“姑娘,有人请您楼上一叙。”
王怜花从后面追了上来,崔清越惋惜道:“看来这顿不用你破费了。”
推开门,方应看坐着椅子上,他好奇的眼光在王怜花身上转了转,轮到李恩懿的时候眼里透出些许的疑惑。
他笑道:“多日不见崔姑娘了,崔姑娘今日安好?”
崔清越道:“还可以。”
方应看无奈道:“崔姑娘莫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王怜花不客气的坐在了椅子上,懒洋洋道:“你是谁,配她生气。”
跟在方应看身后的人,怒道:“敢对侯爷无礼!”
王怜花不在意道:“原来是那位神枪血剑方小侯爷。”他还特意在小那个字加了重音。
方应看摆手拦住欲要动手的属下,轻笑问道:“不知这两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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