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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与人斗其乐无穷_晚烟凉【完结】(38)


说实话,这些个心愿林诺之还是松了口气的,尤其是关于他师妹,还好没有让他为报恩qíng娶了苏容儿,要不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办。让师妹幸福……唔,那就要给对方找个如意郎君了。脑海里忽然不知道怎么想起了林音……额,这次可一定要注意跟人保持距离了。
所以来到这里的两年,林诺之一直在勤练武功,在这种刀剑无眼的江湖世界,还有什么会比属于自己的武功更令人安心的呢?
可惜他从上个世界带来的《法华神藏经》这个身体并不适用,但他也不气馁,将其中属于锻体的法子取了出来,用来改善自己的体质,毕竟是修行法门,比一般的外功锻体效果好的多。《法华神藏经》的锻体分外泡汤药和形体动作,汤药是林诺之叫人收集了药材自己调配的,形体动作他也是关上门自己练习的,药浴泡了两年已经没有多大效用,形体动作林诺之也消化完毕,锻体效果斐然,对于练武更加事半功倍。
在这两年林诺之已经将属于洗剑山庄独门的《浣花剑诀》和《御风步》都练的相当纯熟了,和随侍的比试也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临危不惧不慌不忙,他的进步无疑是非常巨大的。可惜洗剑山庄只以轻功和剑法闻名,内功心法并不出名,山庄子弟修习的都是普通的《易阳心经》,其共有五层,林诺之现在已经练到了四层,内力并不浑厚。他知道若要跟人对敌,更要速战速决。他想起金庸大师里面的武学理念:“天下武功,无快不破。”于是越发提升自己的招式速度。
《浣花剑诀》本就以快很准出名,《御风步》也是相当的诡异莫测,林诺之练习的越发得心应手。
这天,是他爹林百胜前往昆山与人比武的日子,这场比武并不是死斗,所以林百胜只带了小弟子苏容儿前往,蒙信之与林诺之都被留在了山庄。之前随侍就是让林诺之去送庄主,他并不愿意,他有自己的考虑,他,也决定在今日出门游历。

  ☆、第5章 -2

  在原主记忆和剧qíng中,林百胜出门比试都是有记载的。他这一出门,蒙信之也出门游历去了,时隔一年才回来,在此期间闯下偌大名声,让世人更是只知洗剑山庄有蒙信之而不知有少庄主。越发苦闷的原主在剧qíng中是在蒙信之回来之后就离家出走了游历去了。而在记忆中,原主在山庄外闲逛,计划离家出走这件事的时候遇到了云想想,从而发生了后面的事qíng。
林诺之怀疑就是这一年,蒙信之遇到了能让他仇恨林家的关键人物,还有云想想。因为除此之外蒙信之的活动范围也只在洗剑山庄,接触外人而不被知道的可能xing不高。
所以他决定也在这一年出去,最好能摸清蒙信之的动向。当然,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蒙信之自己出门游历就罢了回来还给林诺之添堵。他暗示林百胜是原主见他掌权心里不甘到处添乱,他也觉得山庄不该由他管理又愧对义父养育之恩,所以只好远遁于外了。简而言之就是原主bī走了他,使得林百胜对原主越发不喜。明明是自己不负责任还能倒打一耙,蒙信之的心机林诺之佩服,难怪原主不管是剧qíng里还是记忆里都斗不过他。
不过林诺之这次可不会教他得逞了,他就要在蒙信之走之前先走,看他如何给他扣屎盆子。为此他还留了两封信给随侍,一封叫随侍jiāo给庄主一封给蒙信之,俱都表达了对蒙信之管理山庄的放心和对江湖的向往,然后表示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他一定会好好磨练自己,不坠洗剑山庄威名,并会照顾好自己的,千万不要担心他。
于是,他收拾了点行礼带上银票和碎银,一柄长剑一匹白马,潇洒远去。他倒要看看,蒙信之还敢不敢在他走后也跟着走!
当然,林诺之还是低估了蒙信之的厚颜无耻,他其实并没有走远,就为了知道蒙信之的动静,结果在第三天他就收到了随侍的报告,蒙信之以不放心师弟一人出门要寻找他为由,也出门了。林诺之已经能想到偏心偏到没边的林百胜到时候肯定会把他骂个狗血淋头,理由就是不省心,就会给人制造麻烦,而蒙信之大概就是个爱护弟弟关心弟弟的好哥哥形象了。
想拿我做踏脚板,也不怕一脚踏空闪到腰,林诺之冷笑,将信放在火烛上,看着它一点一点化作灰烬。
既然蒙信之如记忆中一样出门了,那么他的出行方向应该也不会有太大变化,蒙信之这个人做事向来不会给人留把柄,他的目标定然跟林诺之一样,那就是半年后塞北飞鹰堡堡主的六十大寿寿宴。飞鹰堡跟塞外民族有jiāo易往来,最出名的是他们的飞鹰牧场,出产的匹匹优良骏马也让他们和朝廷有很好的合作关系,自古民不与官斗,故而江湖人士对于飞鹰堡都是抱着不予得罪的态度,而堡主陆飞鹰一手鹰爪功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所以他的六十大寿算是最近一项大事了,江湖人不管有没有接到邀请,都要意思意思去贺个寿。
作为洗剑山庄的庄主林百胜肯定也要去,林诺之相信蒙信之也肯定会去和林百胜会合的,这样不仅可以在林百胜面前告林诺之一状,还可以在江湖人中也好好宣扬一番林诺之的所作所为,同时树立下自己优良的形象。
飞鹰堡在塞北,洗剑山庄在江南,就是全速前往也要两个月的时间,林诺之准备给蒙信之添堵的同时,也要在半年内到达塞北,这并不难,他还有匹马,他可以在路程中好好领略江湖世界的风采。
所谓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武侠世界中官府的作用平时几乎看不出来,腰间佩剑手中拿刀的江湖人士比比皆是,一点小口角就引发了一场打斗的qíng况简直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平常。像林诺之这样单枪匹马的完全不起眼,只是因为年轻少有人识,常有些不怀好意的目光扫视而来。
坐在驿站靠窗位置,正对着门口吃饭的林诺之对此并无反应,表现的就像个初出江湖的菜鸟,虽然他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只菜鸟,但,肯定是其中最凶残的一只。概因飞鹰堡堡主的大寿,所以不乏像林诺之这样早早就上路的人士,这条官道上遇到的江湖人士也较之平常要多,可惜并没有遇到什么知名的人物。
林诺之向来不喜欢不在掌控中的感觉,更不想yīn沟里翻船。这些年来关于一些武林轶事和现在武林出名人物、兵器、家世、功法,常见毒药的气味特征表现解药等等,林诺之qiáng大的记忆力让他将所有能收集到的资料都烂记于心。所以这些个打量他的无名小辈他并不放在心上,若他们真有胆子出手,敢来他就敢让他有去无回。
林诺之点了一盘牛ròu和一些小菜,就这样就着下饭,他不喜欢喝酒,只要了一壶茶。以前不知道为什么武侠小说里的人物为什么总喜欢点牛ròu,嗯,现在知道了,练武之人……没ròu怎么吃得饱。林诺之端着一副面无表qíng的俊美脸庞思维不知道跑偏到哪里去了。
大半个驿馆中的人都在暗自打量他,看着他一口饭菜一口米饭细嚼慢咽的,吃相端正中透着文雅,越发觉得不像是江湖人士,倒像是外出游历的豪门世家贵公子,他的手修长纤瘦,如玉一般毫无瑕疵,虽然腰间配着剑,却让人觉得这双手该执妙笔画丹青,持纨扇秀风流,而不是舞刀弄剑。再看看这俊美的长相,表qíng虽然冷漠却不是刀尖饮血出来的冷酷,更像是良好教养显出来的高高在上的疏离。这些人越看越觉得他就是个向往江湖所以背着家里出来的公子哥,肯定是只肥羊。
林诺之可不知道有人已经将他的身世背景都脑补完了,这时驿站外传来了一道活泼清脆如出谷huáng鹂的女声:“哇,好饿呀,我们就在这吃午饭吧,好不好唐大哥?人好像好多呢?还有位置吗?”一边说着,一个身着粉色衫裙的少女蹦蹦跳跳进了门来,刹那间,简陋的驿馆似乎都因她的美丽显得不寻常起来。
少女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容貌却是秀雅明媚,五官宛如画一般,她好像很爱笑,言笑晏晏的模样分外招人,顿时将驿馆几乎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过去了。驿馆里基本都是大汉,就这姑娘一个女xing,对方却毫不害怕,只是看似乎没有空位显得很是失望。随后,她后面跟着走进来一人,众人投过去的目光顿时一惊,纷纷回转而去,不敢再看。
这进来的青年年岁也不大,却身着一身黑色劲装,显得很是gān净利落,同样黑色的护手将他的左手臂包的严实,右手则转着几只飞镖,就像杂耍一样,飞镖在他的手指尖不停的转动,流畅而灵活。闪着蓝色幽光的飞镖叫人毫不怀疑它的毒xing,青年却毫不在意,他带着一种孤高和自傲略微瞥过众人,就像扫过一群蝼蚁。之前还大声喧哗吵闹的众人此时都轻了声音慢了动作,生怕惹到对方。
毕竟从对方的打扮和武器来看……他们可丝毫不敢惹蜀中唐家子弟,唐家天下无双的暗器和毒药人人敬而远之,他们这些无名小卒还是有多远躲多远吧,要不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明媚少女好像丝毫不怕身边的青年,她凑过去亲亲密密的挽着对方的手臂,嘟着嘴:“好像没有位置了唉,怎么办呀,好饿好饿啊。”爱娇的语气真是叫人忍不住好好呵护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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