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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棍夫夫[重生]_春风无邪【完结+番外】(50)

  不知是李学璋丧心病狂到了极点,还是对洪珂琛太信任,居然把要人家儿子命这种事也直说了,洪珂琛终于彻底背弃了李学璋。在小刘配合李学璋偷完女尸后,李学璋再次把手伸向了yīn阳规,然而本该放回去的yīn阳规却不见了。这时洪珂琛终于下定决心要和李学璋彻底了断,他潜回所里正好发现李学璋的意图,可是李学璋却怀疑是他偷走了yīn阳规。于是他将计就计骗李学璋喝了他下过毒的茶,然后把中毒的李学璋藏进棺材里,再去观县找余老爷。

  “洪所长,yīn阳规到底去哪儿了?”郑峪翔习惯xing地抱着胳膊一手摸嘴角,李学璋的这个‘借尸还魂’和梁胜,还有王征,实在太像,他不得不想多了。但是他朝正主儿看去却一点没看出那人有什么想法,还不以为然地朝他吐了一口烟,在诡秘的光线下散成一簇如群魔乱舞的白雾,眨眼消散。

  洪珂琛回:“我都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必要骗你们?我还会去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

  “等等!”余丛一突然反应过来,“李学璋需要一个‘尸体’还魂,那贺江是不是——”

  “不会。”郑峪翔打断了余丛一的问话,再转头问洪珂琛,“洪所长,你是不是知道信在楼上那孩子去哪儿了?那个你儿子的同学。”

  “贺江?”洪珂琛好像健忘似的想了想,“你们来之前他是来过,机灵地从他家厨房的窗户爬下来,看到了我,就问我知不知道李学璋在哪里。”

  “你告诉他了?”余丛一怒地起来,“一个跟你儿子一样大的小屁孩你让他去送死?”

  他吼完实在觉得洪珂琛看不过眼,硬是往洪珂琛微突的肚子踹了一脚。不只是因为贺江让他想起了他三弟,更多的是他不想看到那个板着脸逞qiáng的少年结局是死在‘怪物’的口中,再被吞吃下腹。

  郑峪翔拦腰拉住还不解气的余丛一,拍了拍他的肩膀投了个安抚的眼神,余丛一平静下来再去问洪珂琛,“李学璋在哪儿?”

  “余老爷,你能先放了我吗?”

  洪珂琛不答反而讲起条件,余老爷刚被他家二弟按下去的脾气又涨起来,他拂开郑峪翔走到洪珂琛面前哂笑地拉起那根‘黑绳’,没有实体却稳稳地落在他手中,威胁地说:“信不信我再送你一程,让你直接下地狱!”

  “余老爷,我下地狱前至少让我亲眼看到李学璋的结局。”洪珂琛又如一开始那般地理直气壮起来。

  余丛一的眉头一敛一放,问道:“你,怎么死的?”

  “那天你们走后我不确定李学璋是不是真死了,可我相信他不会死得这么轻易。果然他实际上早就清醒过来,我们在里面时他一直都只是假装尸体。我刚回到储藏室门口他就破坏了储藏室的门逃出来,然后我被他掐晕过去,再醒来是在他家楼下,正巧在楼梯口遇到贺江他爸,他装作我喝多了扛着我把我带回了屋。”洪珂琛十分平静地吐了一口气继续。

  “之后我求他放过洪煦,他不肯,我们就动起手来,最后不知怎么我捅了他一刀子,他扎穿了我的心脏。”

  洪珂琛说到最后自己笑起来,笑得像是被吊了数年命的癌症患者终于得到解脱,让余丛一觉得他好像早就不想活了,他莫名地觉得心里泛堵,下意识地去看郑峪翔。

  收到余丛一的视线郑峪翔上去握了一下他垂在身侧的手,在如冻库的房间里仍有些发烫,贴住他的掌心就贪凉地不愿松开,十指相扣地握上来。他悄然一笑放任他去地看向洪珂琛问:“尸体呢?”

  “李学璋从来不在这里杀人,我大概是第一个死在这里的吧!可能是因为这里不好处理,所以他带走了,他看不见我,但是却把我的魂魄困在这里。”

  洪珂琛的语气实在不像是在说处理尸体,还是他自己的尸体。余丛一抽了抽嘴角想到贺江还不知道怎么样了,跟洪珂琛在这làng费了一二十分钟的时间那小子倒霉的话说不定已经挂了,于是他顺着黑绳找到了书柜里的一只印着青花的陶瓷笔筒。

  “这是什么东西?”余丛一终于松了郑峪翔的手把笔筒拿出来,发现里面是一块黑漆漆的像石头一样的东西,那条没实体的黑绳系在上面,他把那黑石头从笔筒里倒出来随手掂了掂,一抛一落掉进了郑峪翔的手里。

  郑峪翔拈在手里仔细打量,黑石头上绑了一根红线,红线上缠着几根头发,凑近了还能闻到一股血腥味。最后他伸手问余丛一要打火机,同时结论道:“这是磁石,红线上的头发和血应该都是洪所长你的,是种缚鬼的土方法。”

  打火机窜起的火苗眨眼烧断了磁石上的红线,洪珂琛脖子上的黑绳也随之消失,郑峪翔把打火机塞回余丛一兜里说:“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好想一天写十万,两天就更完~~~~~~TaT

  第40章食人鬼

  李学璋藏身的地点在城市与郊区的jiāo界处,是个大概房东租出去就再也不管的仓库,四下并没有几户居民,漆黑得如同荒山野岭。三人两鬼打了一辆出租车,司机一开始还跟他们聊两句,可越开四下越暗,越暗就越觉得冷,最后在省道路口司机就不肯再走了,他们不得不动脚再走三公里路。

  “翔子,明天先去弄辆车!”

  余丛一走了一路叨了一路,他像领小学生过马路一样拉着郑峪翔,深怕人丢了崴了,郑峪翔惯孩子一样不动声色地由着他。实际上比这难走得多的夜路王征都和郑峪翔走过,可此一时彼一时,余老爷这会儿就是觉得这黑灯瞎火的泥土路他家翔子走不稳。他的心脏仿佛被他攥着的那只手无声无息地捏成了易碎品,连着手主人的神经,要是那人哪里磕一下碰一下,他就要担心他易碎的心脏是不是还完好。这奇妙的心理转变得突如其来,又行云流水,连个不适的水花都没有溅起就融进了他的五感六识,和本身就是这样自然而然。

  huáng小仙瞪着没戴眼镜的近视眼快把脸贴到地上才能勉qiáng看见路,他没人牵也没人扶,连鬼都不肯多关心他一眼,踉踉跄跄地走着走着就发现火光已经飘远,他忙抬起头喊:“余老爷,您慢点啊!”

  果然前面的两人两鬼和那一团鬼火都停下来,huáng小仙麻利地追上去,坑坑洼洼的路他踩得一深一浅差点把他的腿簸出毛病来。他差点摔出一个狗啃屎地堪堪停住,正要感激余老爷‘谈qíng说爱’之余还能分出耳朵听他的话,结果刚张嘴就被一团东西堵上嘴,摘下来一看居然是一小袋huáng豆。

  “别出声,那边有人!”

  郑峪翔的声音出口鬼火就熄下来,周围立即变得人鬼不分,连喘气声都跟着轻下来。前面已经不远的仓库乌漆抹黑的没有零星半点的光透出来,要不是洪珂琛拿魂飞魄散保证真没人敢相信李学璋藏了一个‘基地’在这里。

  此时一个人影在天色的幕布下朝仓库逃命般地狂奔过去,赶着去送死似的。余丛一的视线蓦地扫过眼前的山头,仓库就匍匐在山头下,像是四面漏风的危房在夜风里呼呼作响,一个失神就听成了鬼哭láng嚎,恐怕没谁吃饱了撑得会跑到这种地方来,着实是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

  “那个不会是贺江吧?”

  余丛一望着那个急急忙忙像是要去送死的人影已经抬脚要追上去,郑峪翔忙拉住他说:“不是,贺江要高点。”

  远处的人影只有一个皮影一样的形状,手脚并用地在跑,这样居然也能看得出长短?余丛一眼中闪着我家翔子真是厉害的火花被旁边的人搓了一把头顶的短毛,看出他想什么似的解释,“贺江跑的姿势不是这样的。”

  余丛一觉得这解释得问题更严重了,“你整天到底观察了些什么?连个小鬼跑步的姿势都记住了?”

  “别闹,过去看看!”郑峪翔的嘴角在黑暗中弯得格外明显,他捉住余丛一仿佛肩膀长不住的手,与人对了个完全看不见的眼神往仓库靠过去。

  “小煦!”

  洪珂琛的声音响起时,余丛一感觉身边陡然惊起一股来自冰天雪地的冷空气,与他们还隔了一个篮球场远的仓库一角骤然透出一道门fèng的光,接着洪珂琛就带着一身冻死人的‘寒气’消失在他身边。他本来觉得洪珂琛就算死于非命但也是早就不想活了的结果,对这世界没什么怨恨,顶多有点留恋而已,可那一瞬间敛出的怨气差点他冻出一身冻疮,真不只是有点留恋而已。

  “洪煦其实是李学璋的儿子。”郑峪翔冷不防地冒出一句,像是投进水里的炸弹,先是往下沉,快沉到底才炸起来。

  “难怪!”余丛一盯着前方的门fèng变宽,眼见洪珂琛的跟着一个瘦长的身影钻进去,接着光再次被完全隔绝,四下又暗下来,他才反应过来郑峪翔刚刚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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