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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小子,你完了!_彼岸之光【完结+番外】(45)

  正在这时,下课铃响了,老教师挥挥手,“下课,林修同学,你也可以走了”

  待其它同学三三两两地步出课室后,林修抹抹汗,准备拿书包时,陆明涛突然一只手压在他面前的桌子上,“你留下!”

  身后的杜意玲小声地发出声惊呼,匆匆收好书包赶紧溜了。

  于是,整间课室只剩下陆明涛和林修两人。

  空气里全是一触即发的火药味。

  有句老话叫:逃的了和尚逃不了庙,最该死的是他竟然还惦记着这座“庙”,其实他真不应该回学校,直接到街上去当盲流还安全些。现在后悔莫及,眼前这位“鲁智琛”正用杀人不偿命的眼神直视自己,林修猜想:他会让自己开“油酱铺”还是“彩帛铺”?无论哪个铺都会要他的命。

  他抓紧书包,故作轻松道:“陆哥,你还有事吗?”

  “你昨晚为什么偷偷地走?这么急着来上课?”

  陆明涛坐在桌子上,双手抱胸。

  “陆哥,我想了很多,我并不是像你说的一无是处,其实我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找碗饭吃……”

  “找碗饭吃?就凭你?现在?”,陆明涛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小修,你有什么能力,考试都是个位数,你还能做什么?”

  “可,可我还有别的本事!”

  林修窘的结巴起来,哪壶不开提哪壶,分数又不等于能力,怎能相提并论。

  陆明涛从鼻子里笑出声来,他跳下桌子,勾住他脖颈,倨高临下地说道:“你离不了我的,还是乖乖听话待在我身边,小修,你有没有能力我并不在乎”,他把头低下,轻轻抵着他的额头,语气放软,“我只需要你在我身边就够了”

  “可是,我也是男人,我不想老是被你压!”

  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啊,他推开陆明涛,指着对方的胸口说道:“我,林修,要证明给你看,我也是个有能力活下去的男人!”

  这小子一定是疯了!他拧起眉。

  “明涛,他这么不服气,那不如就让他出去混几天吧,看他能混成什么样”

  宾宾说的也有道理。今早跟骆宾讨论了下林修的离开,他语重心长地劝自己不要把小修看得太紧,管得太牢,可自己总是害怕他会离开自己身边,一想到这小子跟群女孩瞎混就气血上涌,或许,让他出去试试也未尝不可,等吃尽了苦头才想到自己对他的好,那时应该就能老老实实待在自己身边了。

  不是看死他,这小子压根底就无法独立生存!

  陆明涛点点头,“那行,就给你一周时间,告诉你,千万别gān坑蒙拐骗、打劫烧抢的坏事,我可保不了你”

  “你把我想成什么人啦,我是gān那种活的料吗”

  他挂起书包,豪气地一扬脖子,“陆总,我一定能活着回来见你的,等着吧!”

  ……

  ☆、第 58 章

  寄居蟹是怎么活的,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不是寄居蟹,他不可能一直都活在那个霸道的男人身下做小受,所以,在夜色降临之前,他找到了这间牛杂店,很好运,牛杂店的老板在盯着他三分钟后终于同意聘请他。

  “工资按天算,包吃包住,每天30元,行不行”

  林修忙不迭地点点头,放下书包立马gān活。

  他没gān过家务,收拾起来自然是手忙脚乱,但还是绷着一根筋硬着头皮做事,所幸gān了一晚上没出什么岔子,他擦完最后一张空台后,重重呼出口气,甩甩有点发酸的手正准备收碗筷时,门外又进来几个年青人。

  “老板,来四碗牛杂粉”

  “好,一会就来”

  十分钟后,店老板吩咐他将牛杂粉端出去,“请慢用”,他放下碗,手忽地被抓住,“哎,有没搞错,这种粉能吃吗?”

  他疑惑地望着眼前满脸青chūn痘的男子,“怎么不能吃?”

  “你眼瞎了啊,没看见这里面是什么?”

  另一个年青仔起身没轻没重地拍他下头,厉声道:“靓仔,睁大只眼看清楚,碗里有什么!”

  清汤中,竟漂着只黑黑的半死不活的蟑螂,他霎时瞠目结舌,“这个……这个刚才明明没有的,我刚才端出来的时候明明是没有的”

  他清楚记得,碗里gāngān净净,只有牛杂粉,但他也知道,这种小店有蟑螂也很正常,就是五星级酒店还有地沟油呢,牛杂店有蟑螂算什么,难道你以为还会给你油焖大虾或是鲍汁鱼翅?

  gān了一天的活他累的四肢疲软,本来就盼着早点走人,没想到还来了这几位惹事的客,烦躁之余,说话也不经大脑了,“唉,没事,就当加料呗”

  此话一出,就像捅了马蜂窝,四个年青仔霍地起身,其中那个青chūn痘揪起他衣襟,“你他妈找死啊!加料,我给你加料!”

  端起碗从头浇下去,淅淅沥沥的汤水流满他整张脸,林修猛地推开他,用袖子擦擦,厉声道:“你gān什么!这碗里本来就没有蟑螂,我端来时就没有”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放的了,是不是,小靓仔”,青chūn痘推搡他几把,身旁另三个年青仔跟着叫嚣,“叫老板出来,赔钱赔钱!”

  林修被吼地一愣一愣,这明显就是敲诈勒索,他回过神来,看着店老板毕恭毕敬地涎着脸给他们发钱,等人走后,肥胖的店老板扭头恶狠狠地瞪着他,脸上的ròu都在抖,好像他才是罪大恶极的qiáng盗,“你不用gān了,现在马上走!快走快走,这个瘟神,刚收你第一天就给我闯祸,走走走!”

  书包扔到他身上,空中飘着几张十元纸币,“拿着钱快走!真是衰!”

  林修张着嘴百口莫辩,做了整整一天,累死累活,最后只有手中三张皱巴巴的十元?他站在灯光璀灿的十字路口,憋着满眼眶的泪水,想哭,却最终选择仰天大笑,周围的行人纷纷避着走,不时还传来几个字:“神经病!”

  神经病,我真的是发了神经!

  眼底不争气地浮起水雾,川流不息地街头,他只看见花花绿绿的车灯一闪一闪,闪的他眼都花了。

  吸吸鼻子,别哭,咱是纯爷们,不能被那恶少看底。

  他累了一天,肚子空空的,真后悔没有趁老板忙时偷碗粉吃,还想着收工后再吃宵夜呢,做梦!

  摸摸隐隐作痛地胃,身心俱疲地靠着路灯杆坐在街边。

  这个时间,他在gān什么?

  林修埋下头,gān涸的柏油路面上,“滴滴嗒嗒”地掉着水珠,他盯着渐渐渗进地面的水渍,嘴角却是在笑,“陆明涛啊陆明涛,你真的把我算死了,我林修真的没法离开你,你高兴了吧,得瑟了吧,呵呵,陆明涛,你真他妈的可恶!”

  闭上眼,脸上流下细细的泪线,他偏头住袖子上蹭蹭,仰头对着天空深吸口气,大声喝道:“我他妈的就不回去,我是男——人!”

  在喧嚣的街头,没有人会理他这个疯子,他无所顾忌地对着黑色天空笑,声音淹没在城市中匆匆而过的各色车流里。

  畅快淋漓地发泄后,最现实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他扶着路灯杆站在十字路口,一时间茫然地不知所措,今晚该在哪猫呢?地铁口?桥dòng?还是公园?去哪都无所谓,下场也只有一个——露宿街头。

  拎着书包拔拉拔拉头发,一只脚正准备踏出去时,“吱——呀!”,他吓的缩回脚,再晚两秒右腿就要不翼而飞,惊魂未定时,他看清眼前单腿支着摩托车的男子,对方也注意到他,侧头回望呆站着的林修,目光里全是挑衅的眼神,两分钟后,潇洒地摘下头盔,边嚼着口香糖边上下打量他一遍。

  “嗨,小子,没压着你吧”

  林修摇摇头,注意到对方敝开的胸前隐约可见青紫色的虎纹图腾,他咽咽口水,不自觉地倒退几步,这男子看上去大约也只有二十岁左右,一头深棕色头发下有双痞气邪恶的眼睛,除了胸前的纹身外,左耳上的银色耳钉煞是惹眼,不用说,十有八九是个跑江湖的小混混。

  有了刚才牛杂店的教训,他可不敢再跟这类人有什么jiāo集。

  “哎,你上哪?要不要载你一程”

  呵,现在的小混混也有活雷锋啊,真希罕!

  他没有转身,只是挥挥手表示不用了。

  身后的男子没再搭理他,发动震耳yù聋地车子离开。

  午夜十二点,他沿着城市大桥缓缓走着,走着,望着脚下翻滚的江水,刹那间他还真有种一头栽下去的冲动,好累,什么叫自讨苦吃,这就是。什么叫走投无路,这就是。

  狠狠甩着书包,他边走边踢着一只空易拉罐,“咣咣咣”,他看着罐子东撞西撞,碰的一身疙瘩,苦笑,跟自己现在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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