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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_摩卡滋味【完结】(155)

  就像是柄热餐刀被cha入huáng油之中,无声无息,灵刃刹那间穿透饕餮的颅顶,长长的刃身全部没入了那只凶残而巨大的shòu头之中,仅仅还留下几厘米长的匕身还残留在怪物的头顶。

  饕餮发出了一声惨绝人寰的嘶叫,癫狂地人立而起,四处乱撞,程朗趁机翻身而下,láng狈地滚了十七八圈,远远躲到一边。

  这一击必然致命,他已心知。

  原本已裂开长fèng,碎石乱堆的青石地坪,被号叫翻滚的饕餮几乎踹翻,摇摇yù坠,突然之间,它僵立在石坪中央,吼声戛然而止。

  巨大的头颅上,cha着那柄与之相比几乎渺小到不可察觉的匕首,幽绿的浓稠液体把饕餮的那张脸都掩盖了,扭曲而痛苦的神qíng最后凝结在这张似人非人的shòu脸之上。

  小山似的shòu躯缓缓倒下,终于轰然坍塌,重重落地,激起碎石飞雪一片。

  程朗qiáng撑着伤躯,一瘸一拐地挪到饕餮的尸首边,艰难地攀上那只大头,将那柄匕首用力拔出。

  一滴金红中透着丝幽绿的血滴,缓缓从shòu头窄小的伤处浮起,悬于半空,瞬息飞起,没入程朗的身体。

  程朗这才松了口气,手上一软,整个人“砰”一声又滚落到地上,他挣扎着想起身往程尘那里去,两双大脚缓步而至拦住了他的去路。

  程尘正浑身发软,欣喜又担心地看着大láng在“周处”文灵的加持下,gān掉饕餮,又吸收“神血”后,伤痕累累地倒地。

  下一刻,两个人影出现在他的眼帘,心瞬间冰冻,一股刺骨的寒流从顶门直灌到脚底。

  朱朝风和李求知。

  螳螂捕蝉,huáng雀在后。

  朱朝风转头,朝着láng狈跪伏于地,一脸青灰似鬼的程尘,温柔地一笑。又回过头,侧目凝视匍匐于地的“睚眦”,惊喜地说:“哎呀!你可真棒。我本来以为以你的实力,其实应该最多也就和这畜生同归于尽,没想到小程尘这么给力,鸣府首灵加持,居然让你只是重伤就gān掉了这只失败的古董垃圾。啧啧!真让我惊讶。”

  他摇摇头,伸出手,又笑着说:“辛苦你了,费心收集了一大半的‘神血’,接下来的事,就jiāo给我吧!”

  他的右手一伸,突然掐住程朗的脖子,发力一提,把大láng整个人提到了半空中。虎口渐渐勒紧,程朗重伤之余,根本无力反抗,被他拎在手里,像只沉重的麻袋,只能微微挣扎。

  大láng的脸被憋得青紫,青筋绽起,眼珠bào突,似乎要渗出血来,他的双手无力地搭在朱朝风力量大得出奇的手腕上,用尽最后的力气拨动几下,渐渐不动了。

  他眼珠缓缓转向程尘的方向,神光渐息,绿眸动了动,终于闭拢。

  ……我的小ròu包。

  程尘拖着僵直冰冷的身体,翻滚匍匐着拼命往前爬,他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到他身边去,哪怕是死,也死在一起吧!

  朱朝风漫不经心地望了像只虫子般蠕蠕而动的程尘,冷漠地笑着,吩咐李求知:“把他拖开,别吓坏了,惊到神魂,等我处理好崖自再来收拾。能穿破宇宙晶壁的神魂,看着都觉得太美味了,一定要慢慢享用才不làng费啊!”

  这句话未说完,在他手上已快僵直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朱朝风一楞,惊讶地“哈”了一声,用力收紧了手爪。

  然而,在下一个瞬间,“睚眦”的眼突然睁了开来。

  眼眸内,是一双金色的竖瞳!

  它冰冷地凝视着朱朝风,仿佛在望着一只胆敢冒犯神灵的蝼蚁,金色的瞳中流溢的是死亡的气息,神威如狱!

  朱朝风愕然地睁大眼,只吐出了一个字:“你……”

  一双漆黑弯曲的利爪瞬时穿透了他的心口,又瞬息收回,黑如夜色的锋锐爪尖上,殷红的血慢慢流淌下来,在雪地上洇开小小的一滩。

  朱朝风软绵绵地倒下去,他直楞楞地望着天空,口中犹自喃喃:“不该是这,这样,我都,算好了,咳咳!为什么,为什么会是在,在你身上,重置,明明,明明,咳,咳!……”

  他咳呛着,胸肺被刺透,血不住地从伤口,从他的嘴中喷涌而出,不一会儿,没了声息。

  最后一滴淡金色的“神血”,从朱朝风的身上浮起,瞬时没入“睚眦”的额心。

  他甩开朱朝风破败的尸体,看向呆立一旁的李求知。

  李求知痴痴地瞪着“睚眦”,嘴中喃喃自语着什么,一步步地后退,突然被碎石绊倒在雪地。他顺势跪了下去,虔诚地五体伏地,如痴如狂地拜伏,嘶声大喊:“神明!仓颉大神,您最忠实虔诚的信徒做到了您的神嘱,以神血融入有特殊传承的各族血脉,待您重生,求您赐我长生——”

  一道乌光闪过,李求知如同被掐断脖子的jī,“咕”一声断了音。

  鲜血像是一匹艳红的绸缎,慢慢铺开在已被踩得泥泞不堪的碎石雪地上。

  李求知犹自不甘地瞪着眼,他的脖子此时才缓缓裂开一道长长的弯曲的口子,像是一张大张的笑口。

  神恩似海,灵融天地,已赐尔永生,与天地同齐。

  程尘的眼中一片血色,他的心和头脑都似乎被冻成了豆腐脑,一片麻木浆糊。

  这个蜥蜴眼又变身金钢láng的东西,不是他的爱人,不是他那只装傻爱撒娇护食又小心眼的大尾巴láng。

  不是。

  “睚眦”或者说“仓颉大神”走到程尘面前,蹲了下来,他侧过头,竖瞳盯着程尘满是泥泞和血痕的脸,说:“你做得很好。”

  他伸出手,黑色的利爪已经缩回大半,微微颤抖。金色的竖瞳缩了缩,又放下了手。

  “我在沉睡中,牵引星图,打破平行宇宙的晶壁,选择了你这个灵魂,带着整个星球智慧生物千年累积的意念,来到这个宇宙。”他冷冷地陈述,语气中没有一点起伏波动。

  “虚荣,yù望,冷漠,怯懦又鲁莽,承载着一个星球近半主体文化几千年的传承,当没有既定的约束制约时,你就像一只从沼泽淤泥中幸运地探出头的蛤蟆,迫不及待地用埋在地底的宝藏换取……”

  程尘没理会他中二式的呻吟,直截了当地问:“你是什么?”

  “睚眦”抿紧唇,眼神更为冷漠,他沉默了片刻,手爪开合着,说:“吾名仓颉。是这个星球文明的引导者和人类的主神。”

  “是吗?”程尘挣扎着坐了起来,直视他金色的眼睛,“如果没有你的引导,这个世界的人类想必也会如同我们那个世界,一步步靠着自己,筚路蓝缕,刀耕火种,从荆棘中走向文明,稳步进化。

  你选择了人类来引导文明?就是搞出你的文字,在人类世界传播传承,将人类的魂与身分离,然后让人类用这个古怪的‘文字启灵’方式来繁衍传承?

  你为什么选择人类?难道不是因为这个种族,是这个宇宙这个星球上,最有潜质自然进化至星球顶端的智慧生物吗?你是人类的神?哈,没有你,人类只会进化得更适宜这个星球的环境,传承有序,优胜劣汰,用自己的智慧和文明点亮进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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