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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狼崽子_鸡鸭鱼肉【完结+番外】(34)

  这犟老头早想他了呢,

  余朗冲过去抱着余盛就不撒手了,他很久没见他爷爷了呢,他爷爷可比余海天疼他,以前还偷偷地给他零花钱呢,“爷爷,你想没想我啊?”

  余盛不喜欢安蕙兰,也不妨碍他喜欢余朗,赶紧让人把余朗最喜欢吃的烤鱼给端上来,在见到他们带过来的比往年多的行礼,又听到余朗说回过了元宵节才走,就更高兴了,抱着余朗转过头来问余海天,“他妈没意见?”

  余海天淡淡的跟他爸解释,重点放在了余朗的一反常态,不太黏着安蕙兰上,才道:“她没闹,还算识大体的。”

  余朗在一旁听着余海天的话瘪了瘪嘴,识大体是余海天对女人的最高评价了呢。

  余盛听完,叹了一口,他实在是看不上安蕙兰,光心思深沉这一点,他就不喜欢,不是他偏向自己的儿子,自爱的女孩子哪有十三四岁就怀孕生孩子啊,虽然两个人闹出来的事,不能只能怪安蕙兰一个人,可安蕙兰怀孕的时候没有找上门来,而是孩子生下之后才来,余盛对安蕙兰就不会有好印象。

  安蕙兰不会是个好妻子,现在连个好母亲都不是了,孩子都跟她生分了。

  “你看着办啊,不管怎么说,男人不能后院起火。”余海天他妈死了之后,就是怕麻烦怕惹出事来,余盛才没有续娶,就是偶尔找女人,也没有闹出什么后续问题,所以余海天还没有成年就闹出人命的时候,余盛气的差一点没有打断他的腿,现在果然,娶不娶安蕙兰,都麻烦了。

  余海天看一眼坐在一旁吃着烤鱼的余朗,点了点头,看着余朗对余盛道,“我没后悔过。”

  余朗在余家大宅住的很欢喜,余家大宅地方大,由着余朗闹,余盛还有一个很风雅的爱好,他不仅喜欢种花,还喜欢种糙,把这两个爱好结合一下,就是余盛喜欢种蔬菜。

  余家的后院就有一个玻璃暖房,余盛夏天在一块空地里中蔬菜,冬天就在暖房里种,huáng瓜西红柿豆角韭菜……一年四季,余家吃的蔬菜很少去外面买。

  余朗觉得余盛这爱好很实惠,绝对的无污染蔬菜啊,外面哪有这个啊,现在还好点,农药的品种还没有推陈出新,等以后啊,huáng瓜都能跟你喷上避孕药。

  余朗现在的爱好就是每天拿着小篮子去暖房去摘huáng瓜,挑拣着摘,嘎嘣嘎嘣的擦擦就能吃了,不过几天,余朗生生吃的水润了一圈,皮肤白来透红的,这没喷农药的蔬菜就是好。

  有一天他拿着小铲子,也不知道怎么弄的,在一棵树下,居然挖到了一坛酒,刚露出一个头来,惊得他立刻去叫余海天了,给余海天指了指,一边看着那坛酒就像是看传说中东西的,有些惊呼,“爸爸,这该不是传说中的女儿红吧!!!!”

  “大概是你奶奶埋得。”余海天摸着余朗的头,又看埋着酒的那棵树,拿着余朗的铲子挖了挖,让酒坛子全都露出来,“估计还得有呢。”

  余海天他妈是个真正的大家闺秀,也是一个江南的女子,在生下第一个孩子余海天的姐姐余敏天的时候,照着习俗,给女儿酿了女儿红,埋在了一棵桂花树下,余敏天出嫁的时候,就已经取了出来。

  余海天知道他妈给余敏天留了女儿红,没想到也给他留了状元红,这酒余海天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估计余盛也不知道,要不是酒埋得不深,又曾经这里取了一些土,也不会让余朗碰巧挖出来。

  余海天又在树下找到了一坛酒,余朗围着酒坛转了几圈,眼巴巴的问余海天,“爸爸,能喝吗?奶奶亲手弄得,应该可好喝了吧。”

  他以前拿酒当白开水喝,现在都多长时间没喝酒了啊,还是传说中的女儿红,这酒埋地下至少得二十年了吧,得多香啊。

  余朗隔着密封的酒坛子好像就能闻见香味,他就想把酒坛子打开,刚要动手,就被余海天挡了下来,“听话,你不能喝酒……”

  “谁说不能喝啊,小二子去年就喝过了。”余朗哀怨的看着余海天,“爸爸是舍不得吧,爸爸你又不是女的,用不了女儿红的。”

  余海天给余朗解释了一下,“不是女儿红,生女儿是女儿红,生儿子埋得酒应该是状元红。”

  不管是女儿红还是状元红,反正他要喝,余朗抱着宝贝就撒手了,哀求的看着余海天,“爸爸给我喝一点呗,就一点!!”

  余海天险些被余朗气乐了,这才多大的年纪啊就会喝酒了,他记得他可没给余朗喝过酒啊,他跟余朗商量了一下,“酒先在地下埋着,爸爸给你留着,等你长大了,能喝酒了爸爸再给你拿出来。”

  余朗看着他的两坛酒舍不得,想了想,估摸了一下自己的小身板,和杵在这儿的余海天,还是不qíng不愿的让余海天挖了一个坑,把他的酒给重新埋了起来。

  “爸爸,我的酒你可得给我留着啊,你不能偷喝。”余海天既然把酒给他了,那就是他的酒了,余朗给自己的酒埋得地方的做了几个记号,他刚才看了,这酒埋得可不太深,是新埋得,这里土又松,几下了就能挖出来,等余海天不注意的时候,他晚上几下子就能偷出来。

  “不可以偷喝,抓住了爸爸打你屁股。”余海天好像看透了余朗的小念头,牵着余朗的手往屋里走。

  打就打呗,他又是没有被打过,但是他没有喝过二十年的女儿红,余朗频频回头看他的女儿红,馋的他快流口水了。

  见余朗对他的威胁毫不在意,余海天还很怕有时候看不住余朗,被余朗偷偷地把酒喝了,就又道,“脱了裤子,光屁股打。”

  余朗蔫了,挨打他不怕,要是被人脱光了打,好像就太丢了,这不和谐啊。

  余朗在余家大宅过的乐不思蜀,可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乐极生悲。

  就像是余海天的女人,余朗上辈子的仇人和余海天的女人的数量差不多,质量也差不多,有几个比余海天的女人的质量还要高,也就是说余朗的仇人比余海天最厉害的女人还要更难对付,没办法啊,余海天的女人也就是手段厉害一点,他们的身份都不太高,可是余朗的仇人,是既有身份,也有手段。

  余朗最恨的仅次于安蕙兰的人,就是他上辈子找的男人。

  可能是被余海天那群女人弄得,任谁被很多女人无时无刻的算计,他对女人这种生物印象都不太好,余朗jiāo了几个女朋友之后,就越发的觉得女人没意思了,不管开始怎么,到后来都跟他那几个小妈似的,都是一路的货色,他就给自己找了个男人。

  他找的男人是他表哥,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了,余朗觉得这从小的感qíng应该能靠得住吧,而且开始是他先勾引他的,一举一动好像没自己就吃嘛嘛不香似的,他也就答应了,过的还不错。

  后来,他劈腿了,劈腿也就算了,看在大家都是男人还是亲戚的份上,当不了chuáng伴还可以当朋友的嘛,可是让自己无法容忍的事,是男人明知道自己有多么讨厌那个人,他还和自己最讨厌的人滚到了一张chuáng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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