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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替你妹的身_君子为庸【完结】(116)

  旁边的女孩儿发出一声压抑的尖叫,却勇敢地站住没有后退也没有闭眼,她抓着铁棍的手指关节都泛了白,整个人止不住地微微颤抖着。

  苏怀瑾有心想要安慰她一下,可实在是分身乏术。

  他在抓着手边的一把长柄菜刀迎上去的时候,突然惊喜地发现自己身体里好像有一丝微弱的真气在流转,关键时刻来不及想那么多,他迅速默念长风剑诀,将那缕真气运于掌上,势如破竹地一路往闯进房中的三只丧尸的包围圈中冲过去。

  ——那比他想象的还要容易,长风剑取胜于轻灵巧力,正是这种行动不便的丧尸们最大的短板,他熟练地使用着剑招,那些势大力沉的攻击在他眼中简直缓慢得像是慢动作教学,并且喜闻乐见的错漏百出。

  不到片刻的功夫,那三只能生生把合金大门撞开的丧尸就都被打破了脑袋倒在地上。

  苏怀瑾扔了刀,脱力地一下子躺倒在地,感觉自己连动一动小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虽然经验丰富、剑招纯熟,无奈这身体之前受的伤实在太重,而且肯定是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手脚都软的很,刚才要不是长久以来养成的战斗习惯在支撑着,恐怕他都使不出一遍剑法就要不支地软倒了。

  旁边的女孩儿手里的铁棍咣啷一下子掉到地上,她整个人都显得有点愣愣的,对刚才看到的事qíng完全不敢相信。

  陈大哥他……明明不是异能者啊,虽然他得益于曾经的军事训练而身手很qiáng,但也到底只是个普通人,就算在没有受伤的时候,他一个人应对两只这样的二级丧尸也已经是极限了,怎么现在一副快要倒下的样子,反而能秒杀三个二级丧尸?

  难道、难道他之前一直在隐藏实力?

  也不可能啊,哪有韬光养晦到把自己折腾到那么惨的地步的,他们缺少医疗设施,甚至连足够的粮食和饮水都无法保障,之前两天的时间里他一直昏昏沉沉的,险些都没有挺过来呢。

  “劳驾,”苏怀瑾苦笑了一下,对着还在发愣的唯一一个同伴道,“能不能把我扶到chuáng那边儿去?”

  “哦哦哦。”女孩儿一下子惊醒过来,连忙手忙脚乱地过来扶他,一脸没有履行职责的愧疚。

  她想了又想,还是忍不住问道:“陈大哥……你、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厉害啊?”

  专业圆谎一百年的补漏小能手苏怀瑾自然不会被这种小阵仗难住,他轻轻地咳嗽了两声,脸上露出一点迷惑的神qíng:“我也不太清楚,有可能是面临极限的时候被激发出的人体潜力吧,刚才我只想着跟他们拼了,没想到突然之间身上就充满了力气,而且看着他们的动作都变得很慢,稀里糊涂地就全都gān掉了。”

  “不管怎么说,”他展开一个有些虚弱的笑容,“这对我们来说是件好事,不是吗?”

  “当然当然,”姑娘看起来激动得都快哭出来了,“我就说好人有好报,你一定不会这么简单就折在这种地方的,等我们回京城去联系上顾区长,一定要让吴钰那个小人好看!”

  她说到后来,本来平静的语调已经变成了咬牙切齿,不了解qíng况的苏怀瑾沉默以对,只是应景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我想先休息一会儿,这附近一时半会儿应该不会有什么厉害的丧尸了,麻烦你把门装上,如果有危险一定要及时把我叫醒。”

  姑娘脸色复杂地端详了他一会儿,苏怀瑾发誓自己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惋惜和恨铁不成钢的同qíng,对于这点他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有哪里表现得不对了。

  好在姑娘很gān脆地连连点头:“你快好好休息吧,我再找找看有没有什么能吃的东西……等你恢复得差不多了,我们也好尽快上路。”

  苏怀瑾放下刚才的疑惑,略一颔首,便放松地闭上眼睛沉入了自己的意识当中。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遇到的qíng况太过紧张,他还没有好好看看据说进化出新功能的秋泓呢,还有,他现在甚至连原身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再这样下去一定会露馅儿的。

  他一边“下载”原身的那些记忆,和关于这个世界的基本常识,一边悄悄在意识里打开了变成挂坠隐藏在他胸口的衣服里的秋泓。

  那真是让人大吃一惊。

  苏怀瑾清晰地记得,在上个世界的时候,作为神器的秋泓只有一个一米见方的小小空间,里面完全是真空的,可以储存一些重要的贵重物品,可说白了却没有多大用处。

  而也许是因为在那个世界得到了充足的能量,现在的秋泓已经进化到他完全不敢认的地步了。

  眼前是一片少说有一公顷左右的糙坪,周围是白茫茫的雾气,一眼望不到头,一条玉带般的小溪环绕着整块糙地,溪水晶莹透亮,看着便十分清慡。

  苏怀瑾现在是以意识的形态进入秋泓的,他的灵魂还远没有修炼出实体,只能漂浮在半空之中,一点东西都触碰不到,但却能感受得到这里面清新至极的空气和充裕的灵气——如果让自己整个身体都进来的话,修炼效果一定会事半功倍。

  想到仙君说的这里都能够种灵植,他整个人都有些激动起来了。

  在末世,最珍贵的无非就是实力和食物,而他的秋泓无疑能完美地满足这两点需求,运用得好的话,在这里建立起一片完全属于自己的净土根本不是难事。

  到时候有了自己的势力,再跟本土居民联手也好,结盟也罢,总之对于经历过各种奇奇怪怪世界的探花郎来说,有一天将会终结这个令人绝望的末世的信心还是很充足的。

  他舒服地在糙地上找了块松软又暖洋洋的地方躺了下来——虽然并不能完整地享受到那些触感——开始整理已经全部接收完毕的记忆。

  这个身体的主人名叫陈旭初,在末世前便是天之骄子,出身正统,本人实力又十分qiáng大,掌握着一家市值上百亿的大公司,是常常登上财经和时尚报刊首页的现象级人物,虽然不混娱乐圈,却也有一批为数众多的真爱粉。

  qiáng大的男人总是很容易吸引人的。

  要说以他这样的地位,再加上堪比当红影星的绝佳相貌,陈旭初完全可以游戏花丛之中,做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风流总裁,然而就像所有玛丽苏汤姆苏文中的完美男主一样,他偏偏还十分专qíng,从年轻时起便深爱着一个人,为了他简直是守身如玉,硬生生半点儿绯闻都没传出来过。

  可惜的是,生活毕竟不是小说,即使是陈旭初这样的霸道总裁,也会有求而不得遇人不淑的惨痛命运。

  他爱的那个男人名叫吴钰,在末世前是个红得一塌糊涂的演员,他和陈旭初是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偶然认识的,那时候陈旭初还没开公司,吴钰也没踏入娱乐圈,两人相识于一次学校的联谊会上,很快就擦出了爱qíng的火花——当然,陈旭初单方面的。

  相比起出身军人世家、家教森严的陈旭初来说,吴钰的花花肠子多到能绕地球一圈,他开始的时候只是想跟陈旭初玩玩,可万万没想到,在相处的过程当中,他竟然对陈旭初位高权重的父亲顾沈迟一见钟qín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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