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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女重生:天才大小姐_暮昔汐【完结】(665)

  至于洛倾歌手腕上依旧还在的镯子,和头上的头饰,则被陈曦选择性忽略了。

  洛倾歌跟着陈曦聊了一阵,便觉得有些精力不济,也没等陈阿娘熬了粥回来,便一倒头又昏睡过去了。

  好在她先前醒来过一回,这回再昏睡过去,陈阿娘和陈曦也没先前那般担忧了,只道是她身体还没好利索,精力不济这才又睡了。

  这回,洛倾歌昏睡的时间不久,不过傍晚太阳刚刚落山,她便醒了过来。

  陈曦一直守在床边,见她醒了,便去外面喊了自家爹娘哥哥。

  不一会儿的功夫,陈家五口人鱼贯而入,将这本就不算宽敞的屋子站了个满满当当。

  小北是这些人之中除了陈曦外,和洛倾歌最熟悉的一个了。那两天他给洛倾歌带路,可是实打实的拿到手了一锭小银元宝呢。何况,洛倾歌不像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贵女一般不拿正眼看人。在小北的心里,洛倾歌就是个好人呢。

  好人应当有好报的,他一直坚信洛姑娘不会这么不明不白的就去世了。

  这不,他跟爹爹和大哥刚从码头回来,就听说洛倾歌醒来的消息了。

  就连陈家阿爹这会儿见了醒过来的洛倾歌,板着的脸上也不禁露出了笑意来,他虽然不愿意家里不明不白的多养着两个人,但是这会儿人醒了他也是真心为她高兴的。

  陈家阿爹是个能拿主意的,他不像陈阿娘一样只宽慰人,而是建议道:“洛姑娘可记得是被何人所伤?又是在何时何处?洛姑娘若是记得,我明日便请上半日假,带您去城衙走一遭,争取早日把那些歹人抓住才是。”

  这就是建议洛倾歌报案了。

  随后,陈家阿爹想了想,又继续道:“对了,不知洛姑娘家是哪里的?我在货运码头那边也认识些人,可以帮忙送信去其他城,洛姑娘不妨给家里去封信,也好让家人安心。”

  洛倾歌沉默了片刻,有些沮丧的垂下头。

  陈家人见她这副样子,还以为是提及了她的伤心事。

  陈阿娘连忙拦着陈阿爹不让他继续说了,口中也劝慰道:“洛姑娘,你先歇歇,这身子还没好利索呢说那般多的话可该累着了。”

  “无妨的,多谢陈大哥和嫂子了,还有小南小北和曦儿,要不是多亏了你们,我恐怕……”

  洛倾歌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双小手拉住了衣袖。

  低头看去,原来是陈曦,小姑娘这会儿正故意板着脸,装着小大人的样子开口道:“呸呸呸,不吉利呢。”

  接着小姑娘扬起一张笑脸来对洛倾歌解释道:“洛姐姐,我听娘说过,不吉利的话不能说呢。”

  “好,姐姐不说。”洛倾歌笑着揉了揉小姑娘的头。

  修士都是大气运者,她和岳思棋虽然因闵宗元自爆,受了极大的影响。但她们的身躯还是元婴修士的身躯,若是就这么一直漂在海上,倒也不会死。

  浮光城近海倒也没有高阶妖兽能够嚼得动两位元婴修士的肉身,但怕就怕她们在毫无知觉地情况下遇到那些不怀好意的人。

  普通刀剑奈何不了她们,但若想杀人,总归会有办法的。更何况,浮光城里可还有着闵家人的存在啊。要是她们没被陈家人带回了,反倒是碰到了闵家那些修士,可就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能够被陈家人救起,洛倾歌是庆幸的。

  她不禁想起当初在玄天大陆时去世俗界历练的场景,也是那样住在世俗人家,和凡人接触。可那时的她经历那一切就好似过家家一般,根本只是去游玩了一番。

  倒是如今,失去神识和灵力,又无法动用储物法宝,只能如同凡人一般生活。

  也不知这样,算不算真正的入世修行了?

  第八三二章

  小南小北几个又和洛倾歌说了几句话,几个半大孩子用着稚嫩的话语安慰着洛倾歌,让她好好休养身体。

  待几人说完各自想说的话后,陈家阿爹便催着他们出了屋。

  屋内独留下了陈家爹娘、洛倾歌还有尚未苏醒的岳思棋。

  陈阿爹这才问道:“洛姑娘,虽说这时候打扰你休息是不应该,不过这事儿姑娘心里也得有个成算才好,不知您是怎么打算的呢?”

  陈阿爹自认不是个小气的人,但也没有大方到白白收留两个大活人的程度。钱财都还是小事,更重要的是,他怎么知道这两个姑娘有没有招惹到什么人,会不会给他家引来祸事呢?

  陈家也是一大家子人,他自己倒是无妨,只是莫要让他的妻儿受到莫名牵连。

  洛倾歌并不对他的话感到反感,反而认为陈家阿爹说的在理。何况,人家已经救了她和岳思棋了,她又怎能无耻到真的赖上了人家?

  洛倾歌想了想,伸手取下头上一根发钗,这发钗通体用的是千煅秘银,一头还镶嵌了三颗拇指指甲盖大小的红色宝石。

  这是一件法器,比起它的外观来讲,用途倒是不值一提。这样用作装点的精美发饰在她的储物法宝中还有许多,但如今她的储物镯暂且无法打开,而她头上身上所戴的饰品中,能够拿出去典当的也唯有这根没甚作用的发钗了。

  没错,典当。

  哪怕是堂堂元婴期修士,在没法使用灵力手中亦没有余钱的时候,也只能用这种办法了……

  将发钗取下,洛倾歌便伸手将其塞入了面前的陈家阿娘手中,开口道:“劳烦陈大哥和嫂子再帮在下一忙。”

  陈阿娘看着这被塞入手中的华贵发钗,有着片刻愕然,随后便恍然道:“洛姑娘是要把这发钗拿去典当了?”

  洛倾歌点点头:“我身体还未好利索,对这浮光城也不熟悉,此事还得麻烦陈大哥和嫂子帮忙了。至于联络家人……不满二位,倾歌家乡并不在这海上,想要将信送到,一来一回怕是也要过去许久,倒不如先在这城中安置下来,修养一阵。”

  陈阿娘是个热心的,也是真的为洛倾歌着想,她看看手中这镶嵌着宝石的发钗,又看了看洛倾歌头上其他略显朴素的发饰,建议道:“洛姑娘,这发钗太贵重了,拿去典当怕是百两都不止。若只用作救急,倒不如将你那对耳环拿去当了。”

  洛倾歌这对耳环从外表看上去不过是一对样式精致的银耳环罢了,看在样式别致的份上,拿去典当估计也能值个五六两银子,若是当铺掌柜大方些,给个十两银子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在的缠丝技术很难得,虽然银子不值钱,但这样样式别致的耳环还是能卖上价钱的。

  十两银子,足够城西的一户人家生活上两三个月的了。

  在陈阿娘看来,那对银耳环对洛倾歌这样的大家小姐来讲估计算不得什么,日后和家人联络上了有了银子还不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可这镶嵌了红色宝石的发钗就不同了,且不说这看上去比银子还要透亮的发钗本身,单说那三颗宝石,就不是什么易得之物。这发钗,恐怕是件传家宝吧?

  听了陈阿娘的建议后,洛倾歌不禁囧了下。她总不能解释,她这头上身上随便一件看上去平凡无奇的‘银首饰’,都比那嵌了宝石的发钗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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