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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来自宋代_陌雨清寒【完结】(53)

  “那钟大哥不用送我们了,我们前面下,打车就回去了。”蝶儿知道耽误了钟允恪不短的时间,忙开口道。

  “把你们两个女孩扔在马路笨蝶儿,你这是在侮辱我。”钟允恪笑,嘴角的弧淡淡的。

  “蝶儿?”林帆现在脑子不灵光,还是听了出来。

  “哦,我习惯这样叫雨筝,她喜欢蝴蝶。”钟允恪笑容未减,说得极自然。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雨筝,你不是讨厌昆虫?”

  “蝴蝶怎么能算昆虫?要我说,它比鸟还厉害,鸟还有骨架,它就靠那软软的身子飞,多了不起!”蝶儿得意起来,说到她喜欢的蝴蝶。

  钟允恪微笑,林帆深思,关于蝴蝶的话题,就由蝶儿一个人继续下去,直到酒店门口。

  蝶儿跟林帆两人下车,钟允恪也开门下来,林帆知趣地先赚蝶儿抬眼看看钟允恪,说道:“钟大哥,谢谢你。刚才你掂了多少钱,回头我还你。”

  “跟钟大哥还说这个,上去吧,好好安慰安慰你朋友。”钟允恪挥挥手,示意她先走。

  蝶儿转身走了几步,又转回来:“钟大哥,那个人——让你不高兴?”

  钟允恪被问得一愣,然后抬手抚抚她的长发,长叹一声:“不,是钟大哥不好,钟大哥做错了事。”

  “怎么会?钟大哥是脾气最好的人,对谁都那么好。”

  “蝶儿,别把我想太好。我也是人,也会犯错、后悔。怎么,觉得钟大哥不完美了?”见蝶儿皱眉,他把拇指按到她眉间,轻笑。

  “不,钟大哥做错事,一定有不得以的原因,已经过去了,就别后悔。钟大哥对那么多人好,更应该对自己好,不是吗?”

  她的眸子亮亮的,钟允恪在那里看到了自己,小小的,但是清晰的,这个小丫头,这样就把自己看清了吗?她大大咧咧的外表下,原来是这样一颗玲珑的心。

  他把目光转向一爆呼口气,又转回来:“嗯,蝶儿说得对,要对自己好。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做好自己,记住了?”

  话题转回自己身上,蝶儿一时跟不上,但很快点点头:“那钟大哥,我上去了,再见。”

  不敢再停留,她脚步匆匆。在钟大哥面前,她无所遁形,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说,这叫她在他面前,怎么能不难堪?

  ☆、58、战辉的故事

  林帆睡了大半天,起来后就像被注入了真气似的,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饿死了,赚今晚我请你吃大餐。”她洗完澡出来,头发还湿着,就拉着蝶儿要往外走。

  “天这么凉,头发不擦干,要生病的。”蝶儿按住她,扔给她一条毛巾。

  “我这点头发,一出去就干了。”林帆说着,还是拿毛巾在头发上抹了两下,又拉着蝶儿往外走。

  一出门,正迎上庄毅,他高高大大的,堵在门前,把两人吓了一跳。

  “庄毅,你这样神出鬼没,要吓死人的!”

  林帆拍着胸口叫起来,庄毅看了眼她,转向蝶儿:“雨筝,去哪?”

  “跟林帆去吃饭,有事?”蝶儿心里还有怨气,爱理不理的。

  “齐叔打电话过来,让你明天开始进公司,想跟你商量下明天的行程。”

  “你安排就好,我听你的。那先走了。”

  蝶儿始终没正眼看他,庄毅微皱眉,退后一步,看着两人走出去,微叹了口气。这丫头,倔起来,比雨筝还厉害。

  林帆拉着蝶儿到了“意萨”西餐厅,两人点了批萨、牛排、沙拉、金鱼沙律、薯条、洋葱圈,外加一大客冰淇淋,林帆甚至还要了一瓶红酒,蝶儿看着那高高瘦瘦的瓶子,瞪大眼睛:“林帆,就咱们俩喝酒?”

  “不行吗?你的酒量看涨,这一瓶咱俩喝,醉不了人。”

  说着,她拿高脚杯给蝶儿倒了一杯,自己也倒上,端起来先喝了一口:“我喝这东西都一个味,也不知哪好,值这个价钱。”

  “那你还要,多浪费。”蝶儿还在雄几百块钱的酒钱。

  “雨筝,你变了,以前你从不认为花钱是浪费。”

  “这两年疯跑,也有钱上犯难的时候,长了些教训,而且大手大脚的花钱,也不见得快乐。”蝶儿圆话的本事越来越高。

  “是啊。这次回来,我挺羡慕你,你变得更勇敢、更有担当,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胡闹。可我,原地踏步,因为个看不上自己的人,还把原来那点洒脱劲弄丢了。”

  林帆一大口把酒灌进去,伤感起来。

  蝶儿也不知如何劝,陪她一起喝干了酒,放下杯子,那酒粘滑滑的挂在杯壁上,缓缓向下汇集,颗颗晶莹似带血的泪。

  “雨筝,以前看你为钟允奚痴狂的样,我是真不理解,不就是个男人吗,满世界都是,干吗非凑着热面孔往上贴。可我认识了战辉,我才知道不一样,满世界,也只有一个他。”

  蝶儿知道她要讲的故事会有些长,把牛排切了送到她面前,示意她边吃边说。一整天没吃东西,这么喝法,她的胃肯定受不了。

  林帆并没吃,摆弄着手里的叉子:“我和战辉是在加拿大认识的。那天我在公园散步,看到一只小猫,很乖巧的样子。你知道,我一般不喜欢那些带毛的东西,可那只猫,我却一眼就喜欢上了,见它趴在长椅上很老实,就把它抱了起来。谁知那爪子厉得很,我刚抱起来,它就挠了我,我又疼又气,一把把它扔到地上。这时猫的主人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就骂我,我当然不干,就跟他争执起来,到底,他带我去打了猎犬疫苗。因为疫苗一打要一个月,所以我就讹着他,让他每到打针这天都送我去防疫站。他脸子很难看,可很守信,不算吵架那次,后来我们五次见面,他跟我说的话都没超过十句,可是,我就这样喜欢上了他,是不很搞笑?”

  “就这样,他回国你就追了回来?”

  “不是。他在加拿大居住了一年,也在一个乐队里唱歌,他的歌很好听,特别打动人,当地迷他的女孩很多,可他谁也不看,只唱自己的歌。我故意接近他的队友,想知道更多他的事,听他们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后来女孩出意外死了,他就再没谈过恋爱。”

  “也是个痴情的人。”蝶儿叹息,仿佛又看到那双冰冷的眼睛,面对那个女孩的时候,那眼睛里一定也是有温度的吧。

  “是啊,他越是这样,我就越迷恋他。为了他,我甚至悄悄地改变,试着留长发、穿裙子、学着化妆,可是不管怎么样,他都不看我。后来有一天,我去找他,发现他不在那了,乐队的人说,有个喜欢他的女孩的父亲是当地的黑社会头目,因为遭到他拒绝,那女孩回去闹自杀,被及时发现救了下来。女孩的爸爸急了,把这事怪到他头上,要废了他的手,当时,那些人那么打他,拿刀尖对着他的手腕,他就是不吭声。他们挑了他一只手筋,女孩来了,哭着求他爸爸救他。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被送到德国,最好的医生帮他治手,然后,就没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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