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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迟暮_风储黛【完结+番外】(43)

  任长乐余威震于程家,她觉得有意思得紧。

  ……

  任胥和盛迟暮送出的家书终是有了回应。

  这封信只到过盛昀手中,回信的也只有他一个,任胥没有独自拆封,反而将盛迟暮请入书房,夫妇两个坐在书案旁细读。

  盛昀回信简单,他同意分兵驻扎湟水河。

  任胥笑吟吟道:“看来二哥还是个聪明人。”

  盛迟暮心里头多了分顾虑,“其实,二哥心里未必真觉得要放着萧家。”

  “嗯?”

  盛迟暮犹豫着低下了头。

  任胥抓住的柔荑放在手中,聚拢一丝温热,熏得清梨花般的女人微微赧然,她靠在任胥肩膀上,低声道:“我说了,殿下答应我不要说出去。”

  任胥最喜欢同盛迟暮两人之间的秘密,忙立起手指承诺:“我保证我不说!”

  “嗯。”盛迟暮也信他,徐徐拈起信纸,这是珍贵的薛涛笺,有人很喜欢在红笺上点上朵朵梅花,犹如敷开一层绯红的胭脂,这种薛涛笺做工精细小巧,大梁都很难有人有这等手艺,很难想象它出自一名羯族女子之手。

  “一年前,二哥征讨羯族西南的白康王部落,生擒了一帮俘虏,二哥军中有令,即便羯人,也不杀百姓,于是留了他们性命编入奴籍,正巧有一个分在侯府的少女,她母亲是梁人,但父族却在羯族,生得美艳妖娆,二哥心生喜欢,想和她结为连理。”

  羯人在大梁地位卑微如泥,以往梁军生擒的俘虏不是杀了,便是送去服徭役、做娼女,盛昀留他们性命,留给定远侯府为奴,已经是莫大仁慈,若是放了,天下人便会戳着他的脊梁骨骂他叛国,当所有人都认为羯人生来有罪且罪无可恕时,一个人的仁慈会使他成为众矢之的。

  所以盛家无人会同意盛昀娶一个番邦异族的女子,这是肯定的。

  上辈子到了后来盛昀身败名裂,也是此女招致祸端。没想到这世除了自己,萧齐,盛昀,这些人还是没躲过。

  第31章

  以盛迟暮的容色, 她说的美艳妖娆,那应当是真正的天姿国色,任胥瞅着怀里靠着的肌肤如雪, 清冷而温柔的女人, 默默勾了勾唇角。

  他想到一句话,情人眼底出西施。

  “家里父侯和母亲都不允, 二哥没有办法,铁了心要娶那个羯人女子, 两个人在侯府住得都不痛快。我怕他回信这意思, 只是想将那女子带离侯府罢了。”这信上没有更多的话了, 盛迟暮暂时只作此想。

  “暮暮,那未来二嫂当真美如天仙?”

  男人对女子美貌都会好奇,盛迟暮也不是第一次见, 二哥带着那羯人女子在军中行走时,那帮男人个个呆若木鸡,归来相怨怒。

  旁人如此,她只觉得轻浮, 但是任胥——

  盛迟暮微微抿唇,“妖冶惑人。”

  “哦,那是个尤物。”任胥摸了摸下巴, 有点匪夷所思,“二哥眼高于顶,看中的姑娘必定不凡,有一半羯族人血统的美人……真是想象不出。”

  盛迟暮生了恼意, 挣开他的手,任胥摁了摁额角,有点头疼,又有点好笑地看着她的背影,像朵孤瘦芳姿的梨花,笼着一层淡薄的烟气,他爱的真不是妖艳美人,就是她而已。

  “暮暮不喜欢那美人?”

  盛迟暮不言。

  盛家没有人能接纳一个外邦女子,盛迟暮也不例外,她对那个羯人没有成见,但不愿二哥为了她断送自己的前程,瀚城不是没有人为此事在背地里骂他不忠不孝,有一回盛昀拉着那女人上街,一个卖白菜的婆子多嘴了一句,骂她是个狐媚子,二哥当时抽出剑险些杀了那婆子,幸得有人拦着。

  任胥一眼就能看穿她的心思,淡淡扬唇,“暮暮,你觉得羯族人比梁人低下么?”

  盛迟暮微微一愣,她自幼长在瀚城,不是没见过羯人欺凌同胞,残杀百姓的暴行,可相比之下,梁人杀了更多的羯人,而她却对羯人有着强烈的排斥,虽没有歧视,但也不愿与他们相处,府中的羯族奴仆她连看一眼都嫌多余。

  她思忖了一番,没有回复。

  任胥取了笔在素白的宣纸上画出一道长痕,盛迟暮回眸,略微惊讶地看着他,几笔水墨简易勾出轮廓来,任胥在一侧写了一个“梁”,另一侧写了一个“羯”,手指在中间那道黑色水墨上,目光粲然,“这条分界线不过是一座山脉,羯人与汉人呢,在千万年前其实不分彼此的,只是后来,有人翻过了这座山,到了适合放牧的地方,有人留了下来,守着农田和鱼塘。为什么要认为,谁比谁高贵?生的地方不一样罢了。”

  他看似随意的一笔,其实,画得很准确。

  盛迟暮讶然,“你以前不是以为我长在瀚城,一定是个茹毛饮血的女怪物么?”

  这个不是她杜撰的,任胥自己承认的。

  但那是撞晕以前的想法。

  任胥“额”一声,尴尬地抹了把脸,将手上的墨汁全抹在了脸上,盛迟暮不禁莞尔,任胥浑然没意识到,祸害了自己的俊脸,还要来抓她的手,盛迟暮“呀”地起身,退了开来,扬唇微笑,任胥无奈地摇头长叹,“哎,这话你就当我没说过。”

  “可是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我没想过。”她以前觉得大概梁与羯族是天生的仇人,水火不能相容,必定有一方要兵败消亡,但绝不是大梁,任胥的话让她豁然开朗,盛迟暮现在才感受到,真是不能小看了她的夫君。

  他有他的仁义,也有他的妒忌小气孩子心性,每一样都让她刮目相看。

  盛迟暮将丝绢缠在指尖,抓住他的手替他擦掉墨痕,任胥低着头看着她温柔地抓着自己的手腕,仿佛有一股暖流从手心窜到心底去了,温热得刚好,就算不用手感受,也能知道自己已心跳怦然。

  盛迟暮擦完他的手,又开始擦他的脸,凑近看,任胥的皮肤也是白皙温滑的,像一团水脂,她侧过脸细心地替他擦拭,任胥一直盯着她的脸看,不过,盛迟暮轻笑起来,“墨干了,擦不掉了。”

  任胥道:“蘸点儿水罢。”

  盛迟暮颔首,“嗯。”

  说罢她要起身取水,任胥抓住她的手不让她走,没等她反应过来,脸厚如城墙铁皮的太子殿下笑嘻嘻地将脸伸了过来,“要暮暮的口水。”

  “……”

  某人变相索吻,幸得盛迟暮对他的招数见怪不怪了,脸皮薄才羞了一下,把口水亲他脸上这种事盛迟暮做不出来,她眼色微沉,任胥就知道她铁了心不肯了,失落地松了手。

  盛迟暮从书架一旁的盆盂里蘸水拧了丝绸,一眼看到被他悬在正堂上的“朗月清风”四字。

  又看见花瓶里斜插的卷轴,想到姹嫣给她看的那幅字,不由心底疑惑。

  一个人的字迹在短短几月之内要有如此改变,怕是很难,而且任胥也不是个会在这些上花功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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