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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迟暮_风储黛【完结+番外】(9)

  她忽然觉得,她的这位夫君,其实并不一般。

  内监瞅了眼,了若指掌地收了笑容,佝偻着腰,掸了掸塵尾道:“太子妃娘娘,时辰不早了,请随奴来。”

  盛迟暮应了,声音却清清冷冷的,想到方才她的女儿态,内监也是内心里无可奈何一叹:娘娘,您对老奴和对太子殿下,这区别待遇也差太多了!

  盛迟暮从容地走入永安宫,她心里想,能生出任胥这等姿容,他的母亲该是如何美貌,但见到真人时,却又忍不住有些失望。

  马皇后相貌平平,不过摒除岁月的痕迹和斧凿,单看五官,挑不出不当之处,盛迟暮不敢多瞧,行了一礼,她是用的漠北的稽首大礼,才拜下去,宫里头好几个婢女便蹙了眉。

  “你是迟暮?”

  盛迟暮低声道:“是。”

  马皇后抬起衣袖,“叫本宫瞧瞧。”

  “诺。”盛迟暮依言抬起下颌,泠泠携雨的眼眸,似珠如玉,黑白分明,澄静得宛如两潭翡翠湖。

  马皇后难言惊艳之色,对盛迟暮道:“迟暮生得绮容玉貌,怎么取了这么个名字?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女人年老色衰有什么好的。”马皇后说活直接,一贯快人快语惯了,宫里头的人不觉得有什么,就是不知道太子妃会怎么想了。

  盛迟暮不疾不徐道:“迟暮出生那年,母亲取了乳名锦绣,家中来了位巫师,说我们盛家百年清誉,名门望族,皆为了这个‘盛’字,但福祚有时尽,又说臣媳将来必有生死大难,须得找个不吉的名称儿压一压。不单臣媳,还有臣媳家中的兄弟姊妹,也都是一样的。”

  马皇后出身不高,家中原是户卖草鞋的,发迹了这么多年,照旧没读多少书,没听说过还有这等说法,也是一奇,又想到儿媳妇跪太久了些,她们婆媳见礼,哪用得上如此大的礼节,用眼神示意,叫身旁跟着的葛绿,引盛迟暮入座。

  她坐下这功夫,马皇后在心里头琢磨着:这么漂亮一县主,长得跟珍珠贝儿似的,可比我好太多了。当年我嫁给糟老头子的时候,也没她这么漂亮,老盛家可是亏大了。

  这么一想,马皇后深觉得自家占了大便宜,不由美滋滋起来。

  她见盛迟暮有些拘谨,怕昨夜里自己儿子举止粗鲁怠慢了儿媳,便道:“迟暮的脸色有些不好,该不会是胥儿他用力太甚?我听说昨儿个可是夜深了才吹的灯。”

  昨夜里压根不曾吹灯,蜡烛烧尽了,屋子里才黯淡下来。

  马皇后见她不怎么愿意回答这话,又道:“今早葛绿收了白喜帕,那个……不少啊。”

  盛迟暮微微困惑,皇后说的白喜帕是——

  第6章

  虽说她出身漠北,但对中原的婚俗也不是一无所知,婚期定得虽有些着急,但在齐嬷嬷的教导下,她多少还是见识了些。

  譬如大婚之夜放在女子身下的白喜帕。

  想到那物是做什么的,盛迟暮清凉如水的眼波僵住了。万万没想到皇后娘娘竟是这般快言快语一个人,难怪任胥他……

  盛迟暮顿时如坐针毡,皇后娘娘考她经史子集和针线女红自然不在话下,便是兵法谋略,她也略知一二,可她问的全是私房话,盛迟暮完全不知该怎么接。

  马皇后见她似乎不愿说下去,便找了个台阶收场了,“你不说也没事儿,咱们聊点儿别的。”

  于是马皇后便滔滔不绝同她说了自己认识皇帝的经历。

  发迹以前,她跟着阿爹和几个兄弟在北边卖草鞋,到了仲夏,生意便很是红火。皇上那时候还是个闲散王爷,不得圣宠,被发配到黄河巡视,不料途中磨破了一双鞋,当时黄河闹了不小的水患,皇帝忙得脚不沾地的,有人见他光着一双脚,便上路边摊卖草鞋的马皇后那儿买了一双。

  不料皇帝一穿,脚宽胖瘦全合适,又软又舒适,鞋头还编了一支竹蜻蜓,翩翩地立在上头。

  皇帝嘴上不说,但当即对这姑娘动了心。强娶也好,智夺也罢,水患平息后,他硬是连哭带拐地将马皇后抱回了潜邸。

  那之后,夫妻恩爱自不必说了。

  盛迟暮早听说当今皇上是个重情义之人,她以前听罢也就一笑,没想到确有其事。

  说罢这段往事,天色已经正午,马皇后布了菜留盛迟暮,她自然不能推辞,用完午膳,才由候在永安宫外的姹嫣随同回东宫。

  姹嫣带着她四处熟悉环境,“太子妃娘娘,这里是殿下练功的地方。”

  盛迟暮的双目微微上扬。

  男人练功的地方她不陌生,她数位兄弟都是武将,庭院里便有这么一处僻静的院落,摆着木头桩子和水桶,并数十样兵器。

  她轻声道:“殿下也会习武么?”大梁重文抑武,怎么太子竟然带头习武?

  “当然。”姹嫣抿嘴儿笑道,“别的人咱们不说,太子殿下他一定要身强体壮啊。”

  盛迟暮心里想,太子身康体健,将来为政治国便能长久,亦有足够的心力。

  当然,这和姹嫣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太子殿下当然是要开枝散叶、有余力绵延子嗣啊。

  外院有练武的庭院,里头则有一弯活水蜿蜒绕过南墙,一树树碧色幽花倒铃似的擎在枝头,勾栏下绿水之中,有锦理游玩,俶尔远逝,往来翕忽。

  水波飐滟,檐下丹朱色璎珞似火。

  姹嫣拂开飘飞的湘帘,引盛迟暮入内,“这是殿下的书房了。殿下读书时不喜人打搅,书房很少有人来。”

  由此观之他真不像外界传闻的那般不学无术。

  姹嫣似乎看出了盛迟暮在惊奇,便解释:“其实殿下不爱读书。”

  “原来如此。”盛迟暮点头,反而有些释然。

  书房里正堂挂着一幅字,錾银边镶着拱在一扇屏风上头,题着:朗月清风。

  落印是任胥。

  盛迟暮惊讶,这字写得潇洒遒健,不是一般手笔,不禁又望向姹嫣。

  姹嫣低眉道:“这是太子前日题的。奴婢斗胆说一句实话,殿下在撞晕之前……”又抿了抿唇,道,“您看看便知道了。”

  左右太子那字迹在宫里头不是什么秘密,来人又是太子妃,姹嫣便大胆从纸篓里抽出了一卷卷得工整用红绸子裹着的宣纸。

  盛迟暮缓慢地展开。

  如果还有什么能形容任胥这字的话,那应该是:惨绝人寰。盛迟暮只看到一堆堆墨团铿锵顽强地杀入视野,满纸黑白淋漓,全然不知所云。

  盛迟暮微微错愕,姹嫣强忍着偷笑的冲动,才能解释下去:“殿下只收罗写得顶好的墨宝。”

  所以这副字,已经是他写得最好的作品了?

  盛迟暮用指尖轻轻摁了摁额头,虽未见得有什么神情,但姹嫣感到了太子妃娘娘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她回望了眼悬于正堂的书法,心里头划过淡淡的异样。这字,有些熟悉。

  她走到书桌畔,沉香木上架着精致典雅的笔架,古朴的砚台,但正对着这块书桌的,却是挂在书房内侧的一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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