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痞子英雄的驯服日记_一世的寒【完结】(256)

  那天他喝醉了酒,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在乡下田埂中,我经过他身边时,他突然朝我扑过来,我和他一起滚入了旁边的烂泥塘中。

  我挣扎着才起身,他一直呼喊着,不要走,不要走。

  那一瞬,我突然有了一种宿命感。

  我在小城的酒吧工作,准确地说,就是在酒吧上跳舞,唱歌的台女,卖艺不卖身只不过是一句门面话,只要价格够高,那刀山火海,我也是闯得的。

  可我从未听人对我喊过,不要走,尽管那不是喊我。

  我将他扶回家,将他剥了个干净。

  细细地看着他,一副书生面孔,却生得飞眉入鬓,虎虎生威。一双朦胧醉眼,偏生成桃花样,似睡非睡,憨态十足。笔挺的鹰勾鼻子,温润的双唇,硬朗的下巴。

  他问我,你是谁?

  我说:“愿为你老婆。”

  他哈哈大笑:“我墨谦,此生不娶!”

  “为谁伤心到这样的地步?”我问。

  “你们都不会懂,我只想,和他一辈子当兄弟!喝一辈子酒,唱一辈子歌,我离他,越来越远!”他双眼圆睁地望着窗外的黑夜,那副不甘心的样子,实在是太过迷人。

  “你是让一个女孩子当你兄弟,还是为一个男人伤心至此?”我颇觉好笑,一边撩拨着他凌乱的头发,他的头发,又粗又硬,摸起来有些扎手。我轻轻地吻着他的唇,我深信,任何男人对我这样的女人,都无法抵抗。

  他狠狠地推开了我:“别碰我!”

  我不碰你,你还不醉倒在泥田里憋死!何况,还是你先把我扑倒的,你这么快,就不记得了?

  当夜,我在被窝里和他缱绻着,他对我再无抵抗力。然而我始终没办法让他走向最后一步。

  他却,在我那里小住了一段时间,某一天,一声招呼都不打,居然就这么跑了。

  我再次见到他,是他陪着一个年长些的军官模样的人走进来,那军官生黑脸精瘦,却也仪表堂堂,我在台上高歌一曲,满堂喝彩,连那个军官,亦对我趋之若鹜,可他这人,竟然对我不理不睬。

  我第一次破例,没有要一分钱,想陪他一晚上,他竟然不答应!

  我跟着他,见他将那军官扶向一个公园,我听见他们在公园里边醉着酒,边唱着歌。

  歌老土了,都是红歌。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择东……”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胸前的红花迎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我从未听过这般爽朗豪迈的歌声,我从未听过这等壮气胸怀。我默默地走了进去,他们唱什么,我就唱什么。墨谦想让我走开,那个军官却摆摆手,要我留下来,他说我唱歌唱得很好听。

  那一晚,我陪着他们唱了一整晚,月亮从西边走向东边,天边最亮的一颗星升起了,天色亮了,那军官的酒,却也醒了。

  “墨谦,跟着陈排没有太大的出息,倒不如跟林排走!”那军官大声说。

  “陈排对我有恩。”墨谦说。

  “我怎么不晓得?”那军官问。

  “你那时候,被派出去执行任务了。再说,林排他不肯要我,我被他调了很多次……”

  “那是为了锻炼你,我也被调了很多次。”军官说。

  “那你去和林排说,把我调回来,只要他能同意,我绝对不会再去找陈排。”墨谦说。

  两人就这么商量好,挽着肩膀,带着宿醉往回走。墨谦这没良心的,完全不顾及我这一姑娘家陪着守了一夜,还是那个军官好,说先送我回去。

  我却很放心让他们送我去我的住处,后来我有个姐妹很没节操地说:“你就是希望那个墨谦把你办了对不对?我看另一个军官生的很威武,也不错啊!”

  后来我知道,他那兄弟,叫弘轩。

  我虽然书读得不多,不过好歹也听过几个古人的名字,比如:弘历,不过,就算我拜金,我也不会看上他,我喜欢那个晚上对着我喊,我不要走的男子。

  后来,我听说,弘轩没有劝动什么林排的,把墨谦调在一起工作。

  墨谦居然没有半点反应的。

  他就像个唐僧,面对美女,坐怀不乱,面对最想要的职位丢失,好像也若无其事。这男人到底有没有喜怒哀乐啊。

  不过不管怎样,墨谦养成了一个习惯,心情一旦不好,就会来我这里听歌,喝酒,虽然他的消费很少,我也是很乐意地。他喝,我陪他,他没钱,我买单,他醉,我推掉一切应酬,将他扶到我的房间。

  一天深夜,墨谦又醉倒了,眼看走路都有些东倒西歪的,我扶着他才走出门,被一常客给拦住。他是街头恶霸来着,我不断给他赔礼道歉,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他不为所动,非要我今晚陪着他。墨谦摇摇晃晃地,突然大怒,揪住那人就打。墨谦和一个寻常人动手是不在话下的,毕竟行伍出身,碰见常年打架斗殴的恶霸,就不是对手了,被对方揍了个头破血流,如果不是我报警,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

  墨谦受伤之后,不敢回乡下,便让我打电话给他的什么陈排请假。那陈排好像脾气还蛮好地,让我好生照顾墨谦,就不提了。墨谦在我那里小住,养伤,可他这人似乎生性十分好斗,对那个恶霸念念不忘,愤怒得几乎要是去理智。

  他呢,失去理智倒不是去打架了,而是,有了我们的第一次。

  有第一次,便有第二次。

  墨谦正式成了我的男朋友,为了他,我也把酒吧的工作给辞了,那是一份收入颇丰的工作,我要养病重的父亲,才不得不去那里。我换了另一家酒吧,却是真正地卖艺不卖身,我要是卖身,只卖给墨谦,免费。

  墨谦好像越来越有钱了,也越来越神气了。没太久,他找了一帮子人,将街头的恶霸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听说揍得他再不敢出来,一时我们这条街人人称道,后来我听说,那恶霸被人卸了一条胳膊,才感觉毛骨悚然。可我看墨谦那么平和的模样,白白净净地,根本不像是坏人,他并不近视,却有些散光,便经常戴着一副眼镜,镶着银框的,戴着更斯文,墨谦没事喜欢看书,像《厚黑学》,《菜根谭》,《小人得志》等等书籍。他不像是小人,他笑起来很爽朗,他虽然当过兵,压根就不像个兵蛮子,温文尔雅的样子,我真地,很喜欢,很不相信,他却做出那样歹毒的事。

  可好歹,他是为了我。

  我释然了。

  墨谦帮我买了房子,帮我送走了我爸爸,可他也越来越凶,喝酒越来越多,脾气越来越暴躁。

  我第一次怀孕,就是被他一脚踹在肚子上,流产的。那是个三个月的孩子!我和墨谦的孩子!仅仅是因为我不小心把他那副眼镜的银边划破了,他生气,他暴躁,我埋怨了几句。

  墨谦很难过,我看得出来。那时候我也想,他到底是为我难过,还是为了我们的孩子呢?可我后来,太遥远太遥远的后来,我才知道,他难过的,只因为他认为他背叛了某个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