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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最擅长打脸了_梦想佳【完结】(30)

  又几年后,周小海在油画界大放异彩,他还有一个同□□人,公然出双入对,年轻、英俊、天才、感情专一等等美好的词汇,都是大众对周小海的评价,原主依然在卖馄饨,依然是周小海的枪手,突然有一天,程瑾说,他买了一栋大房子,邀请原主去看看。

  原主兴高采烈的过去,然后被周小海和程瑾合伙推进了顶层的阁楼里,只提供简单的饭菜,和优质的作画工具,终其一生,都没有再走出过那栋阁楼!

  而周小海则靠着原主的画,在画界收藏界纵横一生,受人敬仰爱戴!

  资料上囊括了原主的一生,最后的最后,原主表示后悔,他的愿望是:让各自错乱的命运回到正轨,也让程瑾尝尝被背叛的滋味!

  言熙真的有点心疼原主了,细想之下,有一句话叫做“性格决定命运”,如果原主懂得反抗,也许最后就是另一种结局了。

  但是言熙也可以理解,仔细分析,其实原主从小就被父母洗脑了,要照顾周小海之类的,要把所有好的东西给周小海,遇到程瑾,程瑾对他的好,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得到关爱的人来说是个多么大的诱惑,也许原主知道那些都是表象,都是假的,但是还是不可抑制的沉沦!

  原主只是一个——不懂得反抗渴望被关爱的人!

  言熙穿过来的时候,是在摆馄饨摊的第二年,也就是周小海大三那年,周小海刚刚带着程瑾过来示威之后。

  言熙就着昏暗的灯光,看房间里的油画,笔触细腻,色彩丰富,甚至是带着渴望的热情的,用色大胆狂放,激情张扬,大概这些画,大多是遇见程瑾之后画的吧!

  早期的画,言熙往后看去,很多画的都是大海、海鸟,蓝的忧郁,白的忧伤!

  想到资料里,人们对于周小海中晚年作品的评价,愤怒、冰冷、绝望,浓浓的带着死亡的气息几乎要把人淹没,色彩都是用冷色系的,那是原主在阁楼里被囚禁时候的呐喊!

  原主真的是一个天才,画能表达他的感情!

  言熙躺倒在床上,微微阖着眼,想着怎样才能帮助原主达成愿望,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言熙在中午才起床,吃着楼下大婶送来的蛋炒饭,一个计划渐渐在心里成型!

  只不过,这个计划需要钱,而且,他自己也需要钱呐,摆摊卖馄饨来钱太慢了,从超市买肉、买荠菜、买面粉回来需要时间,肉菜还需要新鲜的,馄饨皮是原主自己做的,需要时间,包馄饨需要时间,摆摊也需要时间,这么算下来,一天大半都花在摆摊上了!

  言熙想到了自己的老本行——炒股票,环视房间一圈,他需要先买个电脑!

  买一个普通的电脑需要四千块,原主卖馄饨要一个多月才能赚到这笔钱,言熙打开钱包看看,天哪,只有几百块钱,还都是散钱,明显就是这几天摆摊赚的,忽然,言熙想起来,周小海每周都会过来一次,有时候懒得过来,也会让原主跑一趟,目的就是:钱!

  原主身上的钱从没有焐热过超过一个星期!

  他可不是原主,周小海以后休想从他这里拿到一分钱!

  那么,他是要卖一段时间的馄饨吗?

  作者有话要说:  言熙要卖馄饨挣电脑钱啦,自我安慰,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第24章 3.3

  卖馄饨并不如言熙想象的那样劳累枯燥,做了几天,他觉得还挺有趣的。

  他自己本身是个家世优渥的病重大学生,从来没有工作过,第一个世界和第二个世界也从来没有机会体验这种真正的市井生活,没几天,他就跟周围的小摊贩混熟了,他现在这副身体其实长得很不错,沉静温柔的眉眼,秀气挺拔的鼻子,天生微微上挑的嘴角,看上去时时刻刻都像是在温柔浅笑一样,只是原主习惯了低头做事,他长相上的优势也就完全没有发挥出来。

  他现在这副身体也很白,联想到资料里,原主常年在海上劳动,风吹日晒的,想不晒黑都难,现在这状况,大概原主本身就是那种晒黑了也很容易白回来的肤质,只是皮肤粗糙,言熙买菜的时候,也买了一些水果,每天坚持做水果面膜。

  言熙对打理自己还是很注重的!

  “小洋,新鲜出炉的煎饼嘞,放了你爱吃的里脊肉,还多打了两个鸡蛋,你快过来吃。”一个卖煎饼的大婶隔着三四个摊位大声喊道,言熙忙应了一声,舀起刚煮好的馄饨,装了满满一大碗送过去。

  煎饼大婶虽然才40多岁,但是已经有孙子了,今天她小孙子来了,喜欢吃言熙的馄饨,便用煎饼跟他换。

  常在一起做生意,谈钱就差了那么一点味道了,所以大家如果想吃其他小摊贩卖的东西,最好的就是拿自己卖的东西去换。

  这时,一辆纯黑色的看着就很贵重的加长轿车缓缓停在临近夜市的街道上,坐在车前面一身黑色西装的保镖兼司机,看着后视镜里的程诺问道:“老板,那个拿着一份煎饼边走边吃的就是程瑾小情人的哥哥,说起来,程瑾最开始看上的可是这个人。”他跟老板刚刚从临省出差回来,路过这里,他就顺嘴提了一句,没想到老板很有兴致非要来看看,他就把车绕到这里来了。

  程诺缓缓摇下车窗,看着那个穿着一身黑色羽绒服的年轻男子,边走边专心的吃着煎饼,走到馄饨摊上,就往馄饨摊后面的凳子上一坐,现在已经快到晚上11点了,所以顾客渐渐少了,几分钟后,有一个看着学生模样的男子过来买馄饨,年轻男子便放下手里的煎饼,先为顾客服务,等顾客走了之后,这年轻男子再拿起煎饼接着吃了起来。

  莫名的,程诺突然觉得自己很饿,在司机问道老板是不是该回去了的时候,他缓缓摇上车窗,推开车门走了出去。

  低头吃煎饼的言熙听到一个醇厚好听的声音说道:“老板,来一份大馄饨。”

  言熙赶紧把手里没剩多少的煎饼几口塞进嘴里,拍拍手,站了起来,然后就瞪大眼睛愣住了。

  站在摊位前的男人身材高大,头发梳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五官深刻,他穿着一身合体的银灰色西装,里面是白色服帖的衬衫,打着暗红色的领带,最外面是一件长度达到膝盖的羊绒黑色大衣,这男人此时正单手插在银灰色西裤的口袋里,一股社会经营、上流社会的气息扑面而来。

  言熙一眼就看出这么一身衣服,价格估计得达到六位数字吧,更别提,这男人另一只手上,戴着一只散发着黑色荧光的手表了,绝对是订制品,这么一看,言熙有点迟疑了,这男人是不是闲的没事干,拿他寻开心的,他应该去大酒楼豪掷千金才对呀。

  程诺看出小老板迟疑的眼神,好脾气的笑笑,重复一遍,“给我来一份大馄饨。”

  “好,稍等一会儿,在这边吃还是带走?”摊位前面有一张桌子,四个塑料板凳,可以供人在这边坐下吃,不过大冬天的,大多数人都是直接打包带走。

  “这边吃。”程诺说着,看了一眼桌凳,一点不像其他小摊贩那里的一样,表面看着很干净,其实桌角或者凳子缝隙里藏满了污垢,这里的桌凳都擦的干干净净,表里如一,程诺于是安安稳稳的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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