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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军嫂追夫记_不语安然【完结】(12)

  朵朵万般难为情的说:“如果可以,我想给我的妈妈买几套衣服。”然后用令人感到压力山大的深情款款的目光紧盯着纳百川,似乎他要是不答应,她会这么一直盯下去。

  纳百川无所谓的点点头,朵朵心花怒放,连忙开始选购,她看见一件蓝底白花的小翻领衬衣,妈妈穿上一定很漂亮。

  这一世的妈妈还没穿过的确良面料的衣服,上次朵朵用拖拉机带着妈妈上省城玩,妈妈看见一卷跟现在朵朵看中的衬衫类似花案的的确良布料摸了又摸,结果一个售货员过来问她买不买,乡下人老实,朵朵妈实话实说:“买不起。”那个售货员立刻脸一垮,冲着朵朵妈吼道:“买不起摸个屁啊!”

  原主朵朵是个很胆小的女孩子,自己的妈妈被人欺负了,她虽不敢出头,可难过的躲在被子里哭了好几天。

  现在这个新生的朵朵想,既然自己占了原主的身体借尸还魂,那就理应好好对待这一世的父母。

  朵朵请售货员把那件衣服取下来她看看,售货员想她身边反正站着个财神,不怕她买不起,便拿下那件衬衫给她看。

  朵朵随手把从汉口饭店那两个守卫那里讹诈来的两块花布放在手边柜台上,拿起那件衬衫仔细看了起来,妈妈穿了肯定合身漂亮,于是又检查起做工,有没有破的或是脱线的地方,扣子差不差。

  等检查好了,就对纳百川说:“这件我要。”

  纳百川去出纳处交钱,售货员给朵朵把那件衬衫叠好装起来。

  朵朵伸手去拿那两块布,手却摸了个空,她心咯噔一沉,急扭头向她刚才放布的地方一看,那方柜台空荡荡的,心里明白,有人混水摸鱼把那两块布偷走了。

  朵朵飞速回忆刚才的情景,有好几个人曾近过她的身。

  朵朵急中生智,转过身,冲着人群大叫一声:“那个偷我花布的小偷你给我站住!”

  许多人都停了下来,莫名其妙地向她看来,可就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头也不回,向出口处狂奔。

  朵朵大喜过望,她只是诈一诈,竟然真把小偷给诈出来了,七十年代的人连小偷都比她前世生活的那个时代要老实,于是扯着嗓子大叫:“抓小偷!”

  纳百川刚交完钱,听到喊声,像一道闪电一样冲了过去,从背后偷袭那两个小偷,一顿旋风腿,踢中他俩的后背心,两个小偷往前一扑,摔在地上,其中一个门牙都摔掉了,满嘴都是血,另一个也好不到哪里去,摔了一脸鼻血,都很狼狈。

  人们议论纷纷:“瞧这两个人穿的这样体面,竟然是小偷!”

  “就是穿成这样才不容易让人怀疑他们是小偷,他们偷东西才容易得手。”

  朵朵这时也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一只手叉着像虾子一样弯着的腰,奋力踢了那两个小偷一脚,凶巴巴道:“快把偷的布交出来!”

  那个女小偷爬在地上捡起从手中飞出去的一个人造革黑色皮包,从里面拿出朵朵那两块花布,因为心慌手抖,皮包口朝下了,从里面掉出不少东西,手表、各色钱包、没拆封的袜子……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惊呼:“呀!那块手表好像我刚买的!”于是低头在自己包包里翻找,那块手表果然不在了。

  第12章 躺枪变小三

  一时间,众人都纷纷检查自己的东西,还好,就只有三个人不见了财物,可小偷的包包里有那么多东西,想必他们还在别地方做过案,是一对鸳鸯惯偷,激愤的人们把那对鸳鸯小偷扭送到了派出所。

  那个女小偷被押走的时候,从人缝里伸出脑袋恶狠狠地瞪了朵朵一眼。

  她长相特别,高颧骨、薄唇,唇角边有一粒黄豆大的痣,即使不说话面相都不善,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朵朵才不在乎,如果目光能杀人,她前世早就用目光把苟不理杀得粉身碎骨了,因此接着愉快地购物。

  她见纳百川对自己挺大方的,于是放心大胆地给几个哥哥嫂嫂还有妹妹爱云也买了不少衣物,而且尽可能的多买,当然,侧重在妈妈、爱云和三哥身上。

  妈妈含辛茹苦养大她们兄妹五个不容易,她对自己苛刻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有点好吃好穿的全顾着自己的几个孩子,白长那么漂亮了,连件见人的衣服都没有,每次回娘家,连她娘家亲妹妹都嘲笑她,这次衣服鞋袜给妈妈买得足足的,够她好几年夏天穿的了。

  三哥九月份要重新进学校读高三,准备考大学。

  三哥身上的衣服还是好几年前妈妈用自己织的布做的,又厚又易褪色,深蓝色的衣服褪色褪得不成样子,而且还太小了,至于鞋子,早就破了洞,这样一身打扮去上学,还不被其他同学看不起!

  至于妹妹爱云,本来农村就新老大、旧老二,她这个做姐姐的穿的就够破烂了,哪还有一件像样的衣服轮到妹妹爱云穿!

  爱云随妈妈,长得很漂亮,又正值十六岁的豆蔻年华,本就应该好好打扮。

  所以她还特意买了几种颜色的扎辫子的缎带、小纱巾,以及各色颜色的橡皮筋。

  她和妹妹扎头发都是用的头绳,扎不紧,头发老爱松。

  朵朵在卖缎带和小纱巾的柜台还看见有各色透明的水晶塑料绳卖,据说也是用来扎头发的头绳,觉得很新奇,于是每个颜色都买了些,反正便宜,更关键的是老天送到身边这个帅得冒泡的肥羊不宰白不宰,不然会被五雷轰顶的好吧。

  大哥二哥她给他们一人买了一双锃光瓦亮的黑皮鞋和两件衬衫。

  至于两个嫂嫂,在原主的记忆里似乎一点都不喜欢她们俩个,不过现在的朵朵是新生的,所以恨意没原主那么强烈,因此给她们二人一人买了一件好看的衬衫。

  在给妈妈和三哥买手表的时候,朵朵小心翼翼地察颜观色,她知道,在七十年代末能戴上手表的人寥寥无几,一块明晃晃的手表可是高档首饰。

  她试探着先给妈妈买了一块,纳百川面无表情地付了钱。

  朵朵大喜,又给三哥买了一件。

  上海机械表,一块要五十多元钱!

  家人的东西采购完了,朵朵看了看纳百川脚边为了装她购买的东西,都买了五个悬疑推理小说中常用到的装尸体的那种硕大的黄绿色的大帆布包,每个帆布包都营养过剩,鼓鼓囊囊的,朵朵决定再接再厉,把自己想要,而纳百川没给自己买的一网打尽。

  纳百川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自己钱包里为数不多的大团结,把钱包合拢,看着朵朵。

  朵朵给自己选了一双粉红色塑胶凉鞋,鞋面了上有只准备展翅而非的粉色蝴蝶,很配她那条粉红色的连衣裙。

  前世这种鞋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水晶鞋纳百川是王子,可自己不是灰姑娘,这点自知之明朵朵还是有的。

  她正拿着那双粉红色的塑胶凉鞋左看右看,纳百川站在她身边,用虽然很低,但是别人恰好可以听见的声音说:“你快点,万一被我前妻看到你,你们两个又要打起来,到时你是第三者的丑闻连这里的人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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