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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_楼笙笙【完结】(230)

  阮沅却不为所动,继续吃爆猪肝:“昨天那也不是我的错啊。”

  “嗯,不是你的错,那就是我的错了。”宗恪冷笑道,“我该叫你在外头继续晃悠,我自己睡自己的,是吧?”

  阮沅叹了口气,把筷子放下:“宗恒过来,咱们谁也不想的,对不对?我心里不舒服,又不能当面给他没脸,不是就只能冲你发火么?”

  “那你承认你冲我发火是不对的了?”他咬着蛋糕说。

  “嗯,我不对。”阮沅眨巴眨巴眼睛。

  她这么说,宗恪这才多少舒服了一点。

  “而且他过来,你不舒服个什么啊?”宗恪又说,“咱们该怎么过日子还怎么过日子,关他屁事”

  阮沅苦笑,看来在这一点上,她是暂时说不通了。

  “他昨天来,是有什么要紧事?”阮沅问。

  “没什么事。”宗恪摇头,“就是失踪的那五百鹄邪人找到了。”

  “是鹄邪王?”

  “可不是?”宗恪冷笑,“我大略也猜到鹄邪王这趟进京是想干嘛,借着晋王世子的保护,他才好只身深入京畿要地。”

  “他进京干嘛?”阮沅好奇问。

  “找一个人。”

  “他找谁?”

  “哼,不告诉你”

  “且”

  “而且万一郦岷成功了,他帮一把,到时里应外合,至少能捞回青玉关;郦岷既是个废柴,那他就撒手走人。不管有什么打算,他把该看的都看了,该问的也问了,连我这个天子都见着了,心里也算有数了。”

  “他知道咱们是谁?”

  “你都知道他是谁了,你以为他比咱们傻么?”

  阮沅听了这些,心中顿时升起忧虑。

  看她心事重重的样子,宗恪敲了敲她的碗:“吃你的爆猪肝我都不愁,你愁什么?眼下晋王这事儿不是已经摆平了么?往后再有事,就再去摆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必要提前犯愁。”

  阮沅苦笑:“你这人,神经大条像海底电缆,我都不知道该夸你还是该损你。”

  宗恪睁大眼睛:“咦?我的神经如果不够大条,能被你糊弄上么?”

  阮沅又气又笑,拿筷子敲他的手:“炒你的菜去”

  “得令”宗恪嘻嘻笑着站起身,回了厨房。

  第一百二十五章

  接下来,好像是因为宗恒的到来,仿佛有个盖子被打开,接二连三有人来找宗恪,这个小小的出租屋,几乎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中转站。

  好在,那些家伙们都知晓分寸,不到万不得已,不敢过分打搅他们的生活,阮沅明白,想要像切白菜一样干脆利落的切掉那个世界的一切,是绝无可能的事,皇帝既然在此处,大小官员们自然得把此处当做轴心。而且单就个人来说,阮沅也不是不高兴见到这些曾经的熟人。有时候,赵王无法亲自过来,就会让连翼等人送奏报过来,每次他们来,阮沅都像欢迎贵客一样欢迎他们,而且也热情招待。宗恪还为此数落她,说他们是来“觐见”的,不是来当蝗虫的,像这样子,每次一有人“觐见”,就觐见掉一大桌子菜,这太划不来了

  这种时候,阮沅就又气又笑,怪他太小气了,“难道人家很喜欢你的厨艺,把你做的菜都吃光,这不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么?”

  “这有什么好高兴的?”宗恪愤愤不平,“他们又不给钱幸亏来的少,要是一个月来三个觐见的,咱俩得穷死了”

  那天阮沅下班后,去菜场买了鲜肉和生蔬,今天宗恪休息,难得俩人都在家,像模像样一块儿吃晚饭,想到这儿,阮沅就高兴。

  到了楼下,她看见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英菲尼迪。远远看着,阮沅就觉得这车眼熟,走近车尾看看牌号,她想起来了,是宗恪的车。

  奇怪,他的车怎么会停在这儿?阮沅弄不懂,宗恪现在用不着车,他们俩的收入也养不起车,所以这辆理论上“归大延国库所有”的英菲尼迪,应该是停在蓝湾雅苑那边的。

  难道是谁开车过来了?

  走到车旁,阮沅看见副驾驶座坐着一个人,她心生好奇,凑过去瞧了瞧,这一眼,把她吓了一跳

  车里的人听见外头动静,也扭过脸来,他见阮沅伸长脖子瞧着自己,忙伸手按下司机座的车窗:“……有事么?”

  对方把脸转过来,开口说话,阮沅这才发觉自己认错了人。

  “不不,没什么,我认错人了,抱歉……”她低声道歉着,一面赶紧转过身往楼上走。

  一面走,阮沅一面心里嘀咕:刚才那人,怎么那么像泉子?

  在楼梯上,阮沅又仔细回想了一下,这才发觉自己是真的弄错了:车里的人,只是侧面脸孔有几分像泉子,而且那人比泉子年轻好几岁,看装束打扮,应该是个普通大学生,并且说话嗓音也是正常的男性,不是泉子那种尖细不自然的声音。

  阮沅摇摇头,她的脑子有点混乱,一个长相类似泉子的大学生,为什么会坐在宗恪的车里?

  她揣着这些胡思乱想到了家,用钥匙打开门。

  低头一看,阮沅发现玄关上,放着一双没见过的男式短靴——家里来客人了?

  阮沅放下手里购物袋,探头往客厅一瞧,宗恪在家,他对面沙发上坐着的男人,听见了门口声音,站起来转过身:“阮尚仪?”

  阮沅一见,笑起来:“井统领,今日怎么有空过来?”

  对方则一本正经地说:“到饭点了,下官是过来蹭饭的。”

  来人正是禁军统领井遥。

  阮沅扑哧笑起来:“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刚买了一斤五花呢,待会儿让你主子给你做东坡肉吧,他的手艺可棒了。”

  宗恪坐在沙发里却没动,他哼了一声:“我做的东坡肉,他敢吃么?”

  井遥忙笑道:“臣不敢。”

  “咳,既然来了那就是客。”她笑道,“宗恪你别吓唬人家。”

  今天,井遥仍然换了现代装束,深酒红的长裤刀口般挺直,草灰色格子针织开衫柔软舒适,外头是浅灰外套,俨然刚从时装杂志封面走下来,旖旎俊美又毫不流俗。虽不知牌子,但阮沅略微算了算,他这一身,再加门口的短靴,一两万打不住。

  井遥比宗恪小好几岁,从来都是个爱玩爱俏的主,花钱方面大方得很,“搁在这边说,就是一啃老族”。宗恪这话让阮沅好奇,她问井遥在啃谁,宗恪答说他在啃姜啸之,钱这东西,向来都是从姜啸之的手上往井遥那儿流,从来就没有回流过。“反正姜啸之乐意贴补。”宗恪悻悻道,“他们从小就这样,他买一串糖葫芦,五个山楂果,井遥吃三个,他吃一个。”

  “那还有一个呢?”阮沅问。

  “还有一个归我。”宗恪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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