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朱锦生香_楼笙笙【完结】(320)

  据说他的生父不是这样的人,那是个合则来不合则去的男人,交好的,肝胆相照;不好的,理都不理,这种暗中的把戏,他从来不屑一顾。

  ……所以后来,才落得那样的结局。

  姜啸之不知道自己这样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究竟是和养父学来的,还是为了避免重蹈生父的覆辙。

  又或者,这是受了慕沛的影响。在慕家那几年,耳濡目染,他不可能学不会权谋和勾斗。

  想起慕家,想起过世的慕沛,姜啸之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但这叹息并不是为他自己。

  他想起了一个人。

  二十多年前的冬天,他曾带着这个人,一路跋涉从舜天到素州。

  那次他本来是回舜天过年探亲的,却没想到临回素州之前,被当时还是太子的宗恪,塞了这么个莫名其妙的包袱在身上。

  那是个比宗恪还小的男孩子,五六岁的样子,小得像个玩偶。那天宗恪名义上是约姜啸之到郊外骑马,但在途中,却牵出这么个小娃娃来,又秘密嘱咐他,让他把这孩子送出舜天。

  “一定不要让我父皇发觉,不然你和他都没命。啸之,你只把他送出舜天。”宗恪说着,又看了看那个小男孩,“再往后,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姜啸之一见那孩子,他吃了一惊,男孩的头发竟如黄金般闪耀。

  “太子,他是鹄邪王族?”

  第一百七十九章

  宗恪倒没像姜啸之那么惊讶,但他也没有直接回答姜啸之的问题,只伸手摸了摸孩子的金发:“……他叫阿濯。我和他说了,你会保护他,把他平安送出舜天。”

  那孩子看起来很孱弱,像是害怕似的,身子蜷缩成一团。姜啸之弯腰抱起他,男孩把胳膊搂住他的脖颈,手臂一伸,有金属叮铮的声响,姜啸之定睛一看,男孩右臂上拴着一串铁链,

  “父皇把他拴在我的书房里,钥匙给了我。我用斧子剁过,断不了。”宗恪悄声说,“这是天屻山玄铁打造而成的,普通兵刃弄不断它。”

  姜啸之心里疑惑,他忍了半天,才低声道:“太子,这孩子……”

  宗恪沉默片刻,才低声道:“是俘虏。父皇以为我喜欢,所以特意把他送给我当玩具,但是进宫就得净身,我不想他被净身,再留着他,我怕……保不住他了。”

  说完,宗恪又转头对那孩子说:“阿濯,往后,你要自己当心。”

  宗恪的语气很温和,像个历经风雨的大人。男孩默默听着,海蓝色的大眼睛一眨,两滴热乎乎的眼泪,落在了姜啸之的脖子上。

  后来姜啸之才听说,因为放走了这个孩子,宗恪被大怒的延太祖,一刀砍在肩膀上。他差点被失控的父亲给要了命。

  当晚,姜啸之把这孩子抱回了周府,他怕养父母发觉,就悄悄把他藏在柴房里,夜里偷偷给他送吃的和饮水,还有保暖的毛毯。

  次日,他抱着这孩子上了路,一路上。姜啸之都不敢让他离开自己身边,生怕有负宗恪的嘱托。然后他就发觉,阿濯这孩子。不会说话。

  “难道又是个哑巴?”姜啸之唉声叹气,他怎么总招惹哑巴呢?

  后来他才明白,原来孩子不是不会说话。他是既不会说狄语,也不会说齐语。他只会说鹄邪话。

  虽然无法沟通。但是姜啸之从不为难这孩子,他已经大了,不再像两年前那样爱捉弄人。每次吃饭,姜啸之都用小勺一口一口的喂给阿濯,因为他手上绑着铁链,一有动静就哗哗响,姜啸之怕被人发觉

  而且这金发的小娃娃成天跟着他。特别喜欢软软的让他抱在怀里,那时候,阿濯就像依恋兄长一样依恋他。

  金发娃娃长得很漂亮,他还年幼,很爱哭。夜里自己低声唱着姜啸之听不懂的歌谣,调子总是那么凄惨,唱到后来就哭起来,总得要姜啸之哄好久。这种时候,姜啸之就会抱住他,笨拙的给他擦眼泪。让他把小脸贴在自己脖颈上,他的小嘴像玫瑰一样柔软,又热又潮的气息,弄得姜啸之脖子痒痒的。

  这孩子就像自己的弟弟。姜啸之想。在华胤,他是给人家当弟弟,家里三个哥哥,属他最小,大家都宠着,只要他一哭,所有人都上前来哄。后来那个家覆灭了,他来了舜天,身边却尽是比他年龄小的男孩:井遥,宗恒,宗恪……现在,又加上这么个面团似的小东西。

  他几乎忘记给人当弟弟是什么滋味了,如今他总是给人当哥哥,不光自己哭不成,还要去照顾人家、安抚人家,遇到事情也要让着人家。包括太子宗恪,心理上也在把他当做哥哥看待。所以姜啸之时常郁闷,他还是很想当弟弟,可是再也当不成了,一想到这儿,他就觉得自己很命苦。

  但是这么个泪汪汪的小东西,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呢?姜啸之发愁,那时候他也不过十四岁,比这小家伙大六七岁而已,还是个孩子。身边仆从看见姜啸之揽了这么大的事儿,脸都吓白了,姜啸之费了好大的劲儿,才逼迫他们几个发誓,决不去告诉周朝宗。

  但是孩子这么一直跟着他,也不是个事儿。虽然宗恪说只要送出舜天,不要让陛下发觉就行了,可他没说到底该送去哪儿,看来宗恪也不知道。在舜天的宫里呆了一段时间,孩子听得懂狄语,却不会说。姜啸之问这孩子要不要回蓟凉,阿濯沉默,然后摇摇头。

  为什么阿濯不肯回蓟凉去呢?他不是鹄邪王族么?姜啸之弄不懂,他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想必其中另有隐情。

  舜天去素州的路,很漫长,姜啸之曾经考虑要把阿濯中途放在某个地方,但是一路上,他找来找去,觉得哪儿都不妥,重生拈花手。孩子生了一头金发,放在哪儿都能被认出是鹄邪人,鹄邪人在中原人心里,一向不受欢迎,这样做,太不安全了。

  曾经一度,经过渊州时,姜啸之想把他扔在绸缎铺子门口,他想,就让那些有钱的绸缎商们把他捡去好了,在富贵人家平平安安过一生,那也不错。

  因为打定了这个主意,他就带着阿濯从旅馆出来,把他右手上的铁链用布缠好,又给他仔细包好了头发,不让人瞧出他的金发。

  那天早上,姜啸之手牵着他,一家一家的绸缎铺子看。渊州是丝绸贩卖的集中地,首府澜蔷是个热闹的商业城市,这样的铺子连绵不到头,时候还非常早,商铺都还没开门,灰扑扑的橙色格子门挡着店面,晨雾未散,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姜啸之牵着阿濯的手,走了许久,终于以扔骰子的心态,选了一家,站住。那家店,看起来店面挺大,上面写着百年老店瑞麟祥。姜啸之知道这家店,华胤也有分号,这是家生意做得很大的店,所以,按理说应该非常有钱吧?姜啸之想。

  然后,他掏出怀里仅有的二两银子,蹲下身来,塞到孩子的怀里。

  “你就站在这儿吧,等到店开门了,你就……”姜啸之讲到这儿,也不知该怎么办了。

  他只是听说,有人把孩子放在店门口或者庙门口,自然就会被领去。可一路上他找不到庙,只找到店。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