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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成人法则_叼枣子的金毛【完结】(16)

  他也没有黎先生说的对黎稚这么好,不过既然黎先生这样要求了,他拿人手软,帮一把也未尝不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不对,堂兄心。

  长兄如父嘛……收了钢笔,心里对黎稚事情多的不满也俱都烟消云散了。

  出了办公室,黎稚突然问:“镇哥为什么让他们转学?”

  阮镇狂霸酷帅拽地走在走廊上,用眼神把一个个学生吓退,“哥当本子那会儿,就看出来这两个小鬼不是人。”

  黎稚松了口气,还以为镇哥连前世的事也知道,那他岂不是就暴露了,镇哥面对不是小黎稚的自己,不知道是怎么的态度,那这样想着,黎稚又隐隐起了期待,倘若能被镇哥真正地爱一回……

  “哥走了,多交几个朋友,好好读书,嗯?”

  “镇哥!”黎稚叫住了阮镇,欲言又止。

  阮镇等得不耐烦,观察了黎稚纠结的神情一会儿后,曲起手指弹了他脑门一下,额头瞬间红了起来。

  黎稚伸手去摸自己的额头,不解地看过来。阮镇无奈又温柔地骂他:“你是傻子吗?哪一个你都是你自己,爱哭,娘里娘气的,矫情,屁事贼多,喜欢撒娇,话说起来不停,内心戏贼足,记仇……不都是你吗?纠结什么,哪个人格都是我爱的小鬼,于我而言,没有差别。”

  “换言之,我爱小黎稚,也爱喊我镇哥的你,因为是一个人。你以为自己偷偷把‘系统先生’换成‘镇哥’的小心思我不懂吗?你的镇哥比你想的聪明。”

  黎稚笑得灿烂,至此,拢在他眉间的阴云终于消散。他有点不服气,“……我哪有这样多缺点!”

  阮镇似笑非笑,“你没有吗?”

  黎稚红了脸。阮镇故意叹了口气,“诶呀,这么差劲的你,我看得这样清楚,却还是喜欢得不得了呢,你说哥我是不是眼睛瞎掉了?”

  黎稚笑着扑到阮镇怀里,阮镇抓住了这个快乐得跟嘎嘎叫的鸭子一样的小鬼,用力揉了揉他的脑袋。

  “好了,好好读书,少想点有的没的。”

  “嗯!我全都听哥的!”

  黎稚不舍得离开他,送他到校门口后,趁着保安没注意亲了他一下,挥手告别。

  黎稚以为阮镇走了,其实阮镇没有,他到底还是不放心,藏在日记本里,以防有突发情况出现。

  黎稚回到教室,之前那黑框眼睛的女生整理着书桌,淡淡地说:“班主任让我当你同桌,戴晶晶,请多指教。”

  这女生阮镇知道,年纪第一,学习委员,班主任这次可下血本了。

  “黎稚,你好。”黎稚随意地回道,没有示好的意思,也没有欢迎的意思,就好像她本来就坐他旁边一样淡定。

  戴晶晶推了推眼睛,写下大小适中的答案“D”,心里满意,这个同桌不吵,很安静,这很好。

  班花转过来,试探着问:“那个男的不是那天在街上的那个,你不是说他是你男朋友…”

  阮镇抬眉,这女孩他不是很喜欢,总感觉接下来的事态不是很好。

  出乎阮镇意料的是,那女孩突然捂住嘴噤声,小心翼翼地看着黎稚。

  黎稚冰冷的目光刺进她的眼里,语气阴森,“他是我的男朋友,你要是拿他做文章的话,我能干的事情绝对比你想象的多。”

  阮镇看见黎稚的指尖按在班花的手腕上,圆润的指甲在班花洁白的手腕处留下一个半月牙状的血印。

  “你最好乖一点,做个好女孩,好吗?”

  女孩被他吓住,蓄在眼睛里的眼泪好久没落下来,小脸煞白,轻轻地啜泣着,看起来可怜极了。

  阮镇笑了,这小鬼,威胁起人来像模像样的,好歹没怂,值得表扬。

  黎稚温柔地将她的碎发别回她的耳后,耐心地问:“你听明白了吗?我知道你很乖的,别让我失望。”

  林珂娅点头,睫毛上的泪珠终于滚落下来。黎稚递给她一张纸巾,安慰她,“我男朋友不喜欢我太坏,你不招惹我,我就是无害的。”

  阮镇摸摸自己下巴,黎稚这句解释让他有点脸红。

  林珂娅攥着黎稚给的纸巾哭得更凶了,却咬着唇不敢发出声音。像是彻底被黎稚的反复无常吓住了。

  戴晶晶瞥了瞥他们,出声提醒,“别太过分了,差不多行了。”

  黎稚哼笑,“怎么,心疼吗?”

  戴晶晶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鄙视他的无聊。

  英语课后,戴晶晶将自己的笔记甩给黎稚:“拿去,不懂再问我。”

  班主任给小鬼安排的这个同桌好哇,阮镇很满意班主任的办事水平。

  黎稚不客气地接过去翻了翻,很详细,她做得很认真。

  “谢了。”戴晶晶听到黎稚的道谢头都不抬,声音毫无波澜,不用。

  阮镇这下放心了,他家小鬼交上朋友了。

  戴晶晶是一个很好的同桌,毕业时,黎稚难得地升起些不舍。

  “你决定去北京了?”

  戴晶晶点头,她的成绩一如既往地好,是全校第一,填了最有名的重点大学之一。黎稚经过一年半的努力,也考得不错,是个一本,阮镇都要乐疯了,搂着他狂亲。黎稚想到这里,忍俊不禁,戴晶晶知道他笑的原因。

  班里她与黎稚最要好,她的同桌,是个很虚伪很冷血的人,吓唬人很有一套,轻易不搭理别人。只有在那个男人出现的时候,他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假得可耻,傻不拉几的。戴晶晶见过黎稚男朋友不止一次,和他们这种淡漠的人种不同,那是个燃烧着的太阳,黎稚为他融化。

  “你打算选什么专业?”

  “医学。”

  戴晶晶沉吟了下,黎稚拿手术刀的样子,不像是救死扶伤的大夫,反倒像索命的死神。不过,她尊重他的决定。

  黎稚不得不承认,戴晶晶是全班最了解他的人。他学医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杀人,今生选这个,也无非是他会,而且精通,就懒得改。

  阮镇也猜到选医学专业的理由,不过没有戳破。黎稚母亲半年前再婚,黎稚也面临成年,就搬出了别墅母子没再联系。黎稚与他母亲之间不会有任何感情,对黎母的不打扰是最好的。

  黎稚表现得很淡定,倒是阮镇,很害怕他因此消沉,还试图□□安慰他,黎稚神色温柔地拒绝了,他理由充足——哥这么好,只能属于他一个人,不愿意多个电灯泡。

  阮镇是服了他了,得,只要他自己开心就好。

  林孙一被转学以后成绩大不如前,也考不上警校,最后泯然众人,祝廷礼倒是考了个好大学,不过他家境贫寒,也不知道能不能读。

  至于黎稚,成绩优异,前途光明,得逢挚友,最重要的是,自己爱他,阮镇不要脸地觉得,黎稚是赚到了。

  黎稚是同意他这个观点的,百分百赞同,举双手双脚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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