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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小幸福_麻逗【完结+番外】(81)

  尤其这个男孩看上去似乎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估计就是帮家里的大人来跑腿的,要是买多了回家估计要被骂了。

  今年十四只是长得有点着急的闫肃摇了摇头,瓮声瓮气肯定了自己要买的卤味的数量,凌甜看他不像是说笑,跟一旁忙着切肉的妈妈说了一声,自己则是帮着他把几样素菜给装好。

  “给,你的菜和找零。”

  凌甜费力的拎起那十几斤的卤味,加上找来的钱递到闫肃的手里,不经意的两人的双手接触了一下,闫肃的脸顿时红的爆炸,扭过头赶紧离开,走的时候同手同脚,看上去奇怪极了。

  真是个怪人!凌甜嘀咕了一句,很快等着买东西和付钱的顾客就让她没了思考的时间,小小的卤味店陷入了忙碌当中。

  *****

  “你个小子,家里卖的最多的就是猪肉,你还特地往家里买猪头肉回来。”

  闫雷霆的模样和外界传言的相差无几,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壮汉,万金枝说的关灯就找不到人那真是瞎说,他这小麦色的肌肤放到后世就是最迷人最健康的颜色,就是摆在现在,不少大姑娘小媳妇也好这口,强壮的男人才能让女人有安全感。

  闫肃的个头在同龄人当中也算是高的,只是比他爸还矮了一个头,不过他还年轻,有更多成长的空间

  作为闫家这一代唯一的儿子,闫肃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接触农场里养殖的牲畜,再大些,除了读书的日子,放学回家或是双休日,也和爸爸泡在农场里,可以说闫家男人该学的技术,他也已经学了大半了。

  他买了卤味回到家的时候,闫老屠已经做好午饭了,大男人比较糙,一张八仙桌上就摆着一盆炒花生米,一盘白切肉,以及一盘清炒白菜,最引人注目的估计要数一缸白米饭了,真的是缸,比盆还高了一截。

  白米饭正冒着热气,显然刚做晚饭没多久。

  闫雷霆年轻的时候就爱喝点小酒,当初他媳妇还活着的时候还会说他几句,媳妇死了没人管了,这毛病也就一直没改。

  不过他把着一个度,每餐就喝三两白的,不多喝,绝对不会让自己因为酗酒犯什么错。

  “我看看。”

  闫雷霆拿来几个盆子,把菜盛到盆子里:“猪头肉、藕片、毛豆、还有海带结,看上去都是下酒的,算你小子还有点孝心。”

  闫老屠没用筷子,直接伸手就拿了一片猪头肉塞嘴里,本来他也没报太多的期待,毕竟闫家这情况,对于猪肉没有其他人家那般稀罕,尤其是猪头肉,他都快吃腻了。

  可是这一入嘴他就察觉到不同了,这家店的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香料卤的,忒香了,闫老屠觉得就这猪肉,和自己前年去北方,吃的一家百年老卤店的卤肉也相差无几,甚至按照他的口味,还更胜一筹。

  这市里什么时候有这么一家厉害的店铺了,闫老屠赶紧往嘴里多塞了几块,然后再抿上一口白酒,美的眯上了眼。

  “洗手去。”

  闫肃拿着筷子拍了拍自家亲爹,闫老屠瞪了眼面前的不孝子,终究还是乖乖的跑去厨房冲了下手。

  边洗手边心里嘀咕,到底谁是谁老子,他怎么觉得在这小子面前他就那么没面子呢。

  “你洗手了没?”闫老屠从厨房出来,随意的甩了甩手,看着儿子已经拿起筷子吃起饭来,瞪着眼问道。

  “洗了。”

  闫肃面无表情的撒谎,他觉得自己的右手现在香香的,还残留这刚刚软嫩的触感。

  闫老屠不信,从进家到现在这个儿子可没离开过自己的眼睛,难道是在回家前洗得?他疑惑的看了儿子一眼,可想着他那臭屁龟毛的性子,也没多怀疑,端着酒,拿着筷子就朝儿子买来的那一堆卤味进攻。

  父子俩块头大,胃口也着实不小。

  一大缸米饭,十斤猪头肉以及那些卤制的素菜基本上被扫荡一空,至于桌子上原本摆着的几盆菜备受冷落,一筷子都没被动过。

  就是这分量,也足够媲美后世的大胃王了,要不是闫家还算有点家底,一般人家还真禁不止这样的吃法。

  闫老屠坐在椅子上,捂着微微凸起的肚子,打了个饱嗝,不知道上一次胃口那么好是什么时候了。

  “这卤味味道还真不错,晚上你再买点回来。”

  闫老屠还真不耐烦做菜,只可惜家里就两个大男人,因为他鳏夫的身份也不好请别人的媳妇来家里做菜,父子俩每天的伙食就随意糊弄着,还是近两年私人买卖开始了,偶尔就下馆子,偶尔点菜打包回家,日子才比以前好过了一些。

  这卤味可是个好东西,又能下饭又能配酒,闫老屠觉得再省心不过了,不说餐餐都吃这些,可至少一个月里他能有小半月不去想他和儿子该吃些什么了。

  闫肃点了点头,他也没问他爸要钱,家里的钱在哪儿他都知道,除了凑满大笔金额他爸会拿去银行存起来外,其他零散钱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他想用钱直接去拿就行了。

  闫雷霆一直觉得儿子从小没娘亏待了他,在钱财方面对这个儿子很大方,加上他又是那么一个粗糙的性子,也丝毫没想过自己这样的做法要是换一个儿子,会不会宠出一个纨绔来。

  “那家卤肉店就在咱们家长和街肉铺不远处,估计店里卖的肉就是从咱们店里买的,你要是喜欢吃人家店里的肉,下次人家来买肉你就卖便宜些呗。”

  闫肃面不改色地说着胳膊肘往外拐的话。

  “还有这缘分?”闫雷霆没想那么多,毕竟自从他的铺子越摊越大后,除了一部分按规定要送去收购站,其他都是卖给市里以及周边县市的一些私人饭店或是个人,那么多人买他家的肉,他也记不清儿子说的是哪一家了。

  “不对啊,你不是从来都不关心这些的吗,到底是什么情况,和你老子说说?”

  闫雷霆拿着牙签剃了剃牙,觉得他儿子今天有点怪啊,做生意不就是为了赚钱吗,哪有把好处往外送的。

  “王叔说七号猪棚里的黑猪这几天胃口不好,让你吃完饭去看看。”闫肃没搭理不正经的老子,收拾完桌上的碗筷朝厨房走去。

  两父子的分工很明确,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洗碗,闫肃虽然才十四,除了养殖场的活,家里的活也做的很熟练了。

  闫雷霆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摸了摸肚子拿起椅背上拴着的外套就朝门外走去。

  “别忘了晚上再买点卤肉回来啊。”

  他叮嘱了儿子一句,想了想,把家里中午没吃的白切肉花生米装到了饭盒里,准备拿去给在养殖场干活的几个兄弟下酒,那群汉子都是拖家带口的,日子可没他好过,再拎上两瓶小酒,保准让那些人笑出猪叫来。

  闫肃洗着碗,点了点头。

  今天还是他和她凑得最近的一次,看的更清了,心里头也更欢喜了。

  闫肃说不上来自己的心情,可想着凌甜那张因为忙碌微红的脸蛋,以及那明亮的眼睛,就觉得她比自家养殖场里刚出生的小猪仔还招人喜欢,反正招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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